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更名及组成人员调整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8-12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200117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2〕92号

  • 成文日期:

    2022-08-10

  • 发布日期:

    2022-08-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将上海市崇明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上海市崇明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 峻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主任:黄晓霞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 主 任:胡柳强  副区长

      张秩通  副区长

      陈 琦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施 蕾  副区长

成   员:林建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现印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社会工作党委书记

      施茂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

      陈 奕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高 杰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族宗教办主任

      姚 斌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阿林  区人武部副部长

      季周平  区信访办主任

      张立新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 尧  区经委主任

      龚耀飞  区教育局局长

      施志琴  区科委主任

      张 华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施金星  区民政局局长

      朱菊平  区财政局局长

      郁京忠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玉波  区规划资源局局长

      褚卫东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 晖  区建设管理委主任

      龚 霞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苏卫东  区水务局局长

      区文化旅游局局长

      蔡志昌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王 勇  区应急局局长  

      陈 冰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姚李超  区体育局局长

      张飞雁  区民防办主任   

      蔡俊春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施 易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陈 杰  区交通委主任

      黄宗逵  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区大数据中心主任

      管旭日  区城运中心主任

      杨卫华  生态城建集团董事长

      陆伟华  生态交通集团董事长 

      黄 胜  区供销社社委会主任(董事长)

      杜羿卓  崇明海事局局长

      史红仙  区气象局局长

      车 斌  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周 炜  崇明供电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傅晓飞  长兴供电公司总经理

      崔剑刚  上海燃气崇明公司总经理

上海市崇明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局、区城运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林建华、王勇、管旭日等同志兼任。区城运应急委日常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局和区城运中心共同承担。其中,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具体工作由区城运中心承担;区应急局负责加强与市应急局及各乡镇应急部门的工作对接,落实应急系统各项任务。

今后,上海市崇明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办公室主任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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