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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明区“五美共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20011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22〕9号
成文日期:
2022-07-13
发布日期:
2022-07-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崇明区“五美共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明区“五美共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五美社区”建设和“迎花博、治五棚、美环境”专项行动为基础,大力推进“五美共建”,为全面打造美丽生态新高地、绿色发展新示范、幸福宜居新样板、城乡治理新标杆、开放创新新格局打下坚实基础。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共建为根本动力,以共治为重要方式,以共享为最终目的,以数字化赋能城乡治理,项目化常态化长效化抓好美丽街区、美丽家园、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道路建设。坚持建管并举,做优多方参与的基层治理格局,积极营造绿色低碳风尚,大力增进生态惠民福祉,构建可亲可享的美好生活空间。由点到线、由线及面推动全区城乡环境实现新提升,为建成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世界级生态岛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6年,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幸福、宜居宜业宜游、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崇明。城乡风貌品质全面提升,城乡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打造人人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园。
——建设“美丽街区”,深耕巩固第一轮“美丽街区”建设成果,重点打造乡镇政府所在区域,推进撤制镇等区域环境提升,用心用情打造一批街心公园、乡村公园、口袋公园,持续提升“美丽街区”覆盖率。
——建设“美丽家园”,推动住宅小区运行更加安全,环境更加宜居,服务更加便捷,治理更加高效。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促进新时代宜居安居“美丽家园”建设登上新的台阶。
——建设“美丽乡村”,构造乡村发展前景“美”、生活生产环境“美”、空间利用模式“美”的乡村发展图景。不断提升乡村生态环境质量、人居环境水平、长效发展潜力,打造具有生命力、竞争力、吸引力的“美丽乡村”。
——建设“美丽河湖”,系统构建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丰富水文化的“五水融合”河湖治理体系,努力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具有江南独特韵味的“美丽河湖”。
——建设“美丽道路”,实施一批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创建一批管理精细、通行便利、环境优美的“美丽道路”,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精细化管理,展现“美丽街区”风貌
1.加强街面秩序管理。保持道路平整完好,铺装统一、色彩一致,无破损病害、无暴露垃圾、无乱涂写,道路标志、标线清晰。加强街面乱象管控,规范遮挡闲置地、荒地、工地、待拆迁基地。强化街区动态治理,实行沿街商户分级分类监管,坚决遏制占道设摊、跨门经营,严格落实门责制度。积极发展夜间经济,加强夜间集市监管。(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交通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2.规范沿街公共设施。清理沿街屋顶违规设置设施,去除过度设置的交通护栏及固定停放车架设施。保持各类亭棚整洁有序、无占道,逐步减少管理服务类亭棚。更新改造老旧路灯,治理路灯设施黑广告。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确保各类公共设施完好无损、环境整洁。(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交通委、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
3.协调各类建筑外立面。整理美化各类建(构)筑物外立面,确保各类附属设施设置规范。提高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品质,提升沿街店面橱窗景观水平。保持各类围墙完好整洁,塑造透景围墙、绿篱围墙、艺术围墙等风貌。(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
4.建设高品质街景。推动街区内主要道路“一街一景”,开展绿化特色道路建设,完善各类绿化街景、花坛花境、小品以及休憩座椅等设置。围绕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街坊)与历史文物保护建筑,加大文物日常巡查力度,研究推进智能化设备在保护优秀历史建筑上的应用,进一步推进“建筑可阅读”工程。(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局、各乡镇)
5.完善城乡公共空间。打造一批街心公园、乡村公园、口袋公园,丰富园内花卉品种和花卉量。实施“公园+”工程,结合乡镇底蕴内涵,塑造独具特色的文化新空间。推进林地抚育,注重骨干道路、重点区域林地的通透性和景观化。推进花路、花溪、花宅、花村、花田建设,打造海上花岛。(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文化旅游局、各乡镇)
(二)加强区域共管共治,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1.推动社区更新。推进旧改和旧住房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桥镇利民村(西)“城中村”改造。着力解决不成套职工住宅和小梁薄板房屋。积极开展体育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共享。加快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建设。(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城桥镇、区体育局)
2.加强小区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城管、物业、公安、居委会、业委会、居民“六位一体”小区环境治理机制。及时查处违法搭建建(构)筑物、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居改非”、毁绿占绿、占用公共空间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探索创新治理群租新路径,开展“无群租小区”创建。(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各乡镇)
3.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健全按质论价、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完善物业服务价格信息发布机制,推行收费价格评估制度。推动物业服务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提升行业管理集中度和市民群众满意度。积极发挥物业行业协会作用,持续培育综合能力五星级物业服务企业,创建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4.提升新建住房总体品质。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探索推广实用、适用的智能建造工艺。严格把控销售合同约定、样板房展示与实际交付房屋的统一标准,推动全装修住房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建设管理委)
5.持续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在“定时定点”制度和“一小区一方案”基础上,开展点对点跟踪分析、分类施策、精细管理。合理设置误时投放点或延长投放时段,探索从志愿者值守转变为巡回检查模式。(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
6.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倡导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睦邻关系,鼓励基层社区开展“邻里节”“五美社区节”系列活动。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打造“15分钟生活圈”。完善多元参与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畅通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进“参与式社区规划”示范社区创建。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为社区居民提供系统化、专业化的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
(三)推动乡村振兴,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1.片区化集聚打造示范村。集中连片布局建设示范村,全域打造成为乡村振兴示范区,形成“一带两镇四片区”的空间发展格局,即陈海公路以南集聚带,建设镇、横沙乡两个示范镇,花港、花博、花红以及明珠湖四个集聚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2.开发乡村经济新业态。鼓励乡村开发旅游、创意、艺术、教育、市集等多元功能,积极培育休闲农业、共享农业、观光采摘、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业态,打造生态民宿、康养基地、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新载体。引进商业连锁业态,带动消费提升,走好崇明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经委、区农业农村委)
3.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引导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向保留保护村和集中居住区集中,逐步构建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加快信息通信、交通物流、商贸等领域的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各类5G智能应用场景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科委)
4.提升垃圾治理与污染处理能力。加强现有就近就地型湿垃圾处理站维护保养,加快推进区级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全面完成规划保留养殖水面尾水治理,开展鱼塘生态化改造,塘水复合增加水环境容量。强化农村生活污水长效管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老旧设施提标改造。(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
5.构建有机舒朗的乡村空间。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统筹推进土地、道路、水系、林地等要素提升、调整,促进农田集中连片。加强风貌保护和引导,注重保留乡村自然肌理,着力打造“白墙青瓦坡屋顶,林水相依满庭芳”的崇明村居图。(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建设管理委)
6.有序推动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有序引导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自然村落撤并,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稳步推进实物安置区和农民平移集中居住区建设,完善与乡村生活圈相匹配的相关设施配套。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参与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统筹平衡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安置地块、出让开发地块。(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建设管理委)
(四)夯实基础建设管理,诠释“美丽河湖”内涵
1.全力打造“长江百里生态秀带”。加强重要湿地、堤防、江岸带保护修复,实施环岛长江大堤贯通工程,沿江依镇布点建设一批湿地公园、滨江公园。鼓励各乡镇在环岛大堤沿线,以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为抓手,共建滨水景观,持续涵养“长江百里生态秀带”。(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各乡镇)
2.补齐防汛除涝短板。全力推进骨干河道打通断头和达标整治,畅活骨干河网水系。持续加强海塘长效管理,维护海塘设施正常运行。协同启东、海门两地完善区域防洪除涝体系,全面提升防洪除涝能力。(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3.优化水环境。按照打通断头、改小并大、清淤通河要求,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河道管理养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河道管理养护水平。严控入河污染源,全面推进水岸共治。推动河长制进一步全面见效,强化宣传引领,稳步提升水环境面貌。(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4.提升水动力。加快实施水闸改建,通过适时“高引高排”、增加引排频次等方式,提升内河水动力。以“南引北排、西水东调”为基础,制订月度调水计划,利用每次汛期强降水排涝契机实施深度大排水。探索构建智慧水利水闸系统,推动水闸调水由“经验型”管理向“智慧型”管理转化。(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5.不断改善排水对水环境影响。加快推进城桥镇雨污分流改造,完成一批污水厂扩容和污水处理站归并入厂。持续推进防汛泵站改造,全力推进小区、道路积水点改造,推进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建设,加强泵闸联动管理,切实改善防汛泵站排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五)完善道路规划维护,绘就“美丽道路”画卷
1.优化城乡交通路网。提升干线路网通达能力,构建“四横七纵”骨架干线路网,逐步优化形成互联互通的交通格局。有序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专项行动,加强农村路网与干线路网连接,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镇、路和“全国美丽农村路”试点创建。(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2.推进景观道路与慢行道路建设。实施一批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崇明生态岛环岛防汛提标一期(生态修复提升)、崇明生态岛环岛防汛提标二期工程。加强交通设施养护,提升慢行通道的安全性、连续性和功能性,打造高品质慢行交通系统。(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3.健全绿道体系。构建衔接区域、串联城乡、覆盖社区的四类城乡绿道体系。建设“串景连园、复合驿站、多元网络”的环岛绿道,搭建充分联系各个城镇组团与大型公园的郊野绿道网络,打造蓝绿交融的滨河绿道,推进串联主要生活生态空间、满足日常活动需求的城镇绿道建设。(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体育局)
4.推进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对纳入市年度整治计划的路段,落实“一路一方案”管理,全过程统筹推进电力、信息等杆箱整治和市政基础设施修复建设。(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
四、组织保障
(一)明确目标责任,落实保障措施
区发展改革委为总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与检查督导;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乡镇基层组织管理功能,形成工作合力,不断优化“五美共建”长效管理模式。加大财政等支持力度,保障各项重点任务。
(二)强化目标管理,做好系统评估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年度目标和实施计划,做好相关工作的评估和总结,推动相关工作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实效性,做到每年确立目标、每年开展评估、每年做好总结。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提高社会各方参与“五美共建”的积极性,发挥新闻媒体、市民巡访团等监督作用,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市民参与的“五美共建”发展格局。
附件:2022年崇明区“五美共建”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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