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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村乡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上海新村田园综合体乡村单元实施深化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20010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22〕13号
成文日期:
2022-06-08
发布日期:
2022-07-05
新村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上海新村田园综合体乡村单元)实施深化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上海新村田园综合体乡村单元)实施深化方案》内容,请你乡依据村庄设计内容,结合近远期建设目标,联合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设计和实施建设工作,并做好村庄设计成果向市级部门备案工作。
特此批复。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