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20005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2〕63号
成文日期:
2022-03-15
发布日期:
2022-03-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调整崇明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黄晓霞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主任:龚 霞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委 员: 陈 伟 区委研究室副主任
王小平 区信访办副主任
彭世磊 区司法局副局长
陈柳焱 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管帮超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许晓芳 区妇联副主席
邱 源 区农业农村委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副科长
吴晨诚 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站长
施叶飞 新村乡新乐村家庭农场主
黄贤贤 三星经济联社理事
张建新 建设镇经济小区主任
朱小法 陈家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理
施耀全 上海耀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亚忠 上海申江律师事务所主任
上海市崇明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人民团体中产生,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承担。
今后,上海市崇明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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