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区旧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3-1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200011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2〕13号

  • 成文日期:

    2022-03-08

  • 发布日期:

    2022-03-18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调整上海市崇明区旧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缪 京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胡柳强  副区长

  成 员:季周平  区信访办主任

      林建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立新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 华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施金星  区民政局局长

      时 枫  区司法局局长

      朱菊平  区财政局局长

      郁京忠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玉波  区规划资源局局长

      陈 晖  区建设管理委主任

      龚 霞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陈 冰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丁汉明  区国资委主任

      陈翠娥  区绿化市容局局长

      蔡俊春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陈 超  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主任

      张永华  生态企业集团董事长

      陆 飞  庙镇镇长

      施 俊  城桥镇镇长

      曹崔秀  新河镇镇长

      牛 扬  堡镇镇长

  上海市崇明区旧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蔡俊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施军捷、区建设管理委副主任陆斌、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龚平、生态企业集团副总经理朱娟等同志担任。

  今后,上海市崇明区旧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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