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20001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2〕14号
成文日期:
2022-03-08
发布日期:
2022-03-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调整上海市崇明区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柳强 副区长
副 组 长:蔡俊春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施军捷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黄 晖 区经委副主任
陆 杰 区教育局副局长
朱风雷 区财政局副局长
何 澄 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蒋 华 区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龚 平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倪 明 区交通委副主任
陆 琦 区供销社副主任
张 俭 长兴镇副镇长
万明辉 横沙乡副乡长
陈建娥 新村乡副乡长
沈云峰 绿华镇副镇长
杨 钦 三星镇副镇长
张 威 庙 镇副镇长
姚文忠 港西镇副镇长
张 蕾 城桥镇副镇长
陈 荣 建设镇副镇长
沈天烨 新河镇副镇长
龚晓辉 竖新镇副镇长
施 杰 堡 镇副镇长
陆中超 港沿镇副镇长
黄继刚 向化镇副镇长
吴 蒙 中兴镇副镇长
石 宇 陈家镇副镇长
叶红城 新海镇副镇长
王 祥 东平镇副镇长
上海市崇明区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蔡俊春同志兼任。
今后,上海市崇明区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