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本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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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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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1711202200012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21〕75号

  • 成文日期:

    2021-12-30

  • 发布日期:

    2022-01-1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核〈崇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请示》(沪崇水务〔202131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同意《崇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请你局牵头区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按照规划要求抓好推进实施。

特此批复。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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