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10005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21〕60号
成文日期:
2021-11-01
发布日期:
2021-11-1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规划资源局、新河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新民村乡村单元、强民村乡村单元)实施深化方案〉的请示》(沪崇规划资源〔2021〕12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新民村乡村单元、强民村乡村单元)实施深化方案》内容,请区规划资源局会同新河镇人民政府依据规划编制要求做好后续规划备案等工作,指导好规划实施。
特此批复。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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