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10005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21〕65号
成文日期:
2021-11-04
发布日期:
2021-11-1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划定崇明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水文监测保护范围的请示》(沪崇水务〔2021〕21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同意《崇明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水文监测保护范围划定方案》,请你局按照方案要求推进实施。
特此批复。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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