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10005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1〕22号
成文日期:
2021-11-08
发布日期:
2021-11-1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崇委〔2021〕244号通知精神:
提请免去吴召忠上海市崇明区副区长职务;
提请免去郑益川上海市崇明区副区长职务;
提请免去谷继明上海市崇明区副区长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区 长:缪 京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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