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19年度上海市乡村振兴示范村的请示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10004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19〕9号
成文日期:
2019-02-26
发布日期:
2021-10-27
上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贵办《关于2019年度上海市乡村振兴示范村遴选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上海市乡村振兴示范村的遴选申报工作。对照基础条件较好、建设计划清晰、保障措施到位三类遴选条件,我区梳理分析了各镇村村庄规划、产业基础、资源禀赋、人居环境、基层自治和党组织建设等各方面现状情况,确定申报港西镇北双村、三星镇新安村、庙镇永乐村、竖新镇仙桥村和横沙乡丰乐村参与2019年度上海市乡村振兴示范村遴选,并积极组织各申报村开展示范村建设方案编制。下阶段,我区将按照示范村遴选和建设要求,加强协调指导,确保在规定期限完成建设任务,呈现建设形象。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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