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工作的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0-27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100046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19〕34号

  • 成文日期:

    2019-06-04

  • 发布日期:

    2021-10-27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按照《关于开展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沪发改价费〔2019〕1号)要求,我区第一时间部署落实,明确了工作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政府部门涉企收费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4月初,我区研究制定了《崇明区开展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全面部署开展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的自查清理工作,并根据清理情况提出了相关整治意见。截至目前,我区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自查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完成。

二、我区各政府部门涉企收费自查清理情况

(一)各委办局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情况

本次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涉及我区各委办局业务主管部门29个。经查,涉企收费的业务主管部门共9个,共涉及27个收费项目(包含政府定价项目26个,市场调节价项目1个)。其中,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府部门涉企收费有4个部门,收费项目13项,2018年收费金额为7490.75万元,主要是区水务局下属给排水管理所收取污水处理费,年收费额6704.5万元,区民防办收取民防工程费,年收费额488.6万元(具体数据见附表1);涉及经营服务类收费的政府部门涉企收费有6个部门,收费项目14项,2018年收费金额为10558.61万元,主要是区水务局下属自来水公司收取水费和自来水装接业务费,年收费额分别为4888.19万元和1929.1万元,区绿化市容局下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收取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年收费额1222.02万元(具体数据见附表2)。

区各委办局没有中介机构收费或指定中介机构收费的事项。

(二)各乡镇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情况

经查,我区18个乡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单位目前没有政府部门涉企收费和中介机构收费情况。

三、清理整治建议意见

近年来,我区通过对政府部门涉企收费的清理整顿,政府部门涉企收费项目逐步减少,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对此轮清理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收费项目,提出建议如下:

(一)建议保留部分收费项目。2018年,我区有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项目26项,包括民防工程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公证费等,根据收费性质和用途,建议全部给予保留。

(二)建议统筹考虑部分涉及市级单位的收费项目。我区有市场调节价的涉企收费项目1项,即“招标、中标服务费”项目。该项收费于2015年3月1日退出政府定价范围,2018年收费金额为410.6万元。为了更好地服务崇明生态岛建设,减轻企业负担,我区拟取消该项收费。鉴于该项收费涉及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议市级统筹考虑。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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