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9-10 00:00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区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21〕81号

  • 成文日期:

    2021-08-20

  • 发布日期:

    2021-09-10

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召开的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的通知》(沪农委〔2021〕129号)要求,我区结合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崇明区“大棚房”专项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大棚房”专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已完成排查、整治、复核等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6月11日,我区召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部署会议,根据《崇明区“大棚房”专项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统一工作口径,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7月20日,全面完成乡镇自查和区级复查工作。各乡镇共排查农业设施34671个,其中包括原“大棚房”问题清单项目113个、另案处理项目164个、已备案设施农用地项目2816个,看护房475个、设施大棚(含塑料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31103个。确认问题点位1个,涉及面积0.15亩,截至8月8日,问题点位已完成整治并复垦(问题点位及整治情况详见附件)。

二、主要举措

(一)健全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分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以及光明、上实、地产集团在崇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工作。同时,设立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分管同志任牵头人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具体抓好方案制定、组织动员、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专班对乡镇自查整治进行抽查复核,并汇总全区排查整治情况,按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规划资源局。

2.迅速组织部署。按照中央及市部署会议要求,我区迅速组织力量落实“回头看”工作。于6月10日制定印发《崇明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6月11日,组织召开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由副区长郑益川同志主持并部署,区长缪京作讲话,各相关委办局、乡镇、相关企业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同时设立乡镇分会场。

3.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将乡镇作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严肃认真对待专项行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挂帅,成立镇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细化工作方案,推进实施辖区内的拉网式排查整治,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排查整治任务。

(二)坚决排查整治

1.确保排查到位。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逐个入园入棚检查、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设施农业建设、用地和使用情况。全面收集整理土地承包、流转、审批、备案等相关档案信息,找出问题节点,追查问题根源。对排查结果逐一登记造册,村、镇逐级签字背书,建立台账,为整改工作有序开展打好基础。

2.积极落实整改。实施分类整改策略,针对不同类型问题采用“拆除、恢复原用途、补办手续”三种方法分类完成处置。针对问题点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依法依规迅速坚决整治。

(三)实施长效监管

1.完善台账管理。运用“制度+科技”的手段,建立全区设施农业用地项目管理台账,明晰各项目“用地主体、四至范围、备案情况”等基本信息,实现设施农业用地信息区镇村共建共享共管,确保设施农用地项目管理实现“同一平台上操作”“同一系统内管理”,做到过程有留痕、问题可追溯,实时掌握用地规模、用地主体、使用动态,确保设施农业用地审批使用全流程处于可控状态。

2.落实巡、抽查机制。建立乡镇日常巡查、区级随机抽查的日常巡、抽查监管机制。各乡镇结合网格化管理,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确保全域全覆盖巡查。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规划资源局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今年以来已开展两轮区级全覆盖抽查工作,其中对列入上一轮整治清单中的点位实行全覆盖复查,严防“回潮”现象。

3.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监督。严格按照程序办理设施农业备案手续,办理过程中将项目建设方案和土地使用条件向社会予以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4.强化服务保障。积极做好设施农用地服务工作,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在确保农地农用的前提下指导项目科学合理选址,处理好项目落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之间的关系,为本区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打好基础。

三、下阶段打算

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区、镇、村三级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清理整治成果常态长效。同时充分运用“制度+科技”的手段,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坚决遏制“大棚房”现象反弹回潮。

 

附件:1.问题点位现场核查情况

2.“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整治整改情况表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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