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100096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21〕47号
成文日期:
2021-05-20
发布日期:
2021-06-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陈家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撤销<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陈家镇新建新三路二期拟征地项目被征地人员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方案的批复>的请示》(沪崇陈府〔2021〕30号)悉。经研究,同意撤销沪崇府复〔2020〕60号批复,请依法依规做好该项目被征地人员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申请撤销《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陈家镇新建新三路二期拟征地项目被征地人员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方案的批复》的请示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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