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崇明区关于支持早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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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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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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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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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1-05-31

一、制定背景

早餐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宜居程度息息相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早餐工程建设,2020年以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先后联合印发早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市商务委配套出台了早餐工程示范点申报指南等文件。2021年,早餐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列入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

根据调研,我区早餐市场普遍存在城乡网点布局不均衡、集镇早餐环境设施较差、传统早餐市场模式单一、单品供应丰富度不够等问题。为改善我区早餐市场发展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工作要求,我区推出支持早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政策层面进一步提升我区早餐市场供应质量,促进早餐服务新模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支持范围

1.支持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均在崇明区的早餐鲜食工厂建设主体。

2.支持纳入本区及乡镇早餐网点建设年度布局规划的新增或存量改造提升的早餐供应市场主体。

(二)支持方向

早餐鲜食工厂、新增早餐网点、早餐示范点创建、品牌连锁门店引进、老字号早餐企业、流动餐车入驻、网订柜取、存量门店提升改造。

(三)支持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奖补标准

1

早餐鲜食

工厂

符合要求的早餐鲜食工厂项目。

可通过我区申报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2

新增早餐网点

取得市级早餐示范点称号的企业。

市级财政补贴

3

取得区级早餐示范点称号的企业。

5万元/门店

4

连锁网点规模达到5家及以上基础的企业。

2万元/新增门店

5

在崇明区设置流动餐车的企业。

3万元/辆

6

在崇明区设置网订柜取功能的早餐企业。

1万元/门店

7

新开业且取得上海市早餐示范点称号的老字号早餐经营企业。

1.不足100平方米(含):20万元/门店
     2.超过100平方米不足180平方米的:30万元/门店
     3.180平方米(含)以上:50万元/门店

8

存量门店提升改造

取得区级早餐示范点称号的企业。

2万元/门店

9

取得市级早餐示范点称号的企业。

5万元/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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