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5-07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100059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21〕18号

  • 成文日期:

    2021-04-19

  • 发布日期:

    2021-05-07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研究,同意区文化旅游局提出的将崇明苦草食材制作技艺项目作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公布(项目概况附后)。

各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规定,继续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工作,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崇明苦草食材制作技艺项目概况

 

2021419



附件

 

崇明苦草食材制作技艺项目概况

 

名称

历史渊源

主要价值

现状

崇明

苦草

食材

制作

技艺

崇明人口中的苦草,是菊科、蒿属植物的一种。在崇明明代编撰的县志《万历志》中“物产篇”的“药属”内,就有关于它的记载。在崇明以后的历代县志《康熙志》《雍正志》《乾隆志》《光绪志》《民国志》中,也都有关于它的记载。尤其是在《乾隆志》里,还有这样的说词,讲它分“紫白两种,方节者佳”。

在崇明的农村,苦草历来被视为乡间的至宝。由于它有着良好的药用和食用价值,因此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种植。苦草采摘下来可以凉拌,热炒,蒸煮,煲汤,做馅,烹饪成多种多样佳肴。干品作为药材极受老百姓的欢迎。苦草的储存期一般都在一年以上,以三年为最佳。

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的流转,民间种植苦草的农户已越来越少,处在自生自灭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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