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10002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1〕5号
成文日期:
2021-02-10
发布日期:
2021-02-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决定:
王好为任上海市崇明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副主任;
免去陆锦辉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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