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2-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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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1710202000222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0〕39号

  • 成文日期:

    2020-12-11

  • 发布日期:

    2020-12-1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崇明区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胡柳强  副区长
  副主任:龚 霞  区规划资源局局长
      汤建平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成 员:施军捷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 华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风雷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雷鸣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陆 斌  区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何 澄  区水务局副局长
      施建华  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张哲医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蔡建新  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唐志群  区民防办副主任
      王惠东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倪 明  区交通委副主任
  上海市崇明区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规划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龚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李舒和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黄剑英担任。
  今后,上海市崇明区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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