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长兴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9-21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2000206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20〕45号

  • 成文日期:

    2020-09-18

  • 发布日期:

    2020-09-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促进长兴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918


关于促进长兴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长兴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确定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是上海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在上海推进“五个中心”建设中承担着重要使命。为进一步促进长兴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按照上海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和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科技创新,大力推动长兴新一轮高质量发展,主动承担产业经济发展重任,全力打造上海制造业品牌的重要承载地、海洋科技创新的重要引领地、产城融合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努力建设成为上海更具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的特色功能区。

(二)发展目标

集聚全区优势资源和力量,推进长兴岛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加快打造千亿产业集群。2025年,全岛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千亿级水平,发展布局更加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体制机制持续创新,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提升,高能级产业体系基本构建,形成一批自主可控、国际领先的产品,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培育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型特色园区。

(三)发展布局

突出规划的统领性和全局性作用,超前谋划长兴岛产业基地整体规划,注重生产、生态、生活深度融合,推进轨交站点、产业园区建设,着力打造“产、城、人、文”为一体的新型产业空间和生活社区。充分发挥长兴区位优势和深水岸线作用,形成南岸建设高端海洋装备制造区、东岸规划建设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中部形成创新产业发展带的“两岸一带”产业发展格局。结合轨道交通崇明线实施,扎实推进长兴核心城市功能区综合开发,形成以长兴地铁站点为核心,圆沙居住社区和凤凰居住社区组团发展的城镇发展格局。建设与长兴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型城市化建设相匹配的高效基础配套体系和优质社会配套体系,突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构建充满活力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四)产业导向

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发挥主导产业战略引领作用,支持以海洋装备为核心的产业经济领域重大关键技术、重要装备和系统保障能力建设,打造世界先进的集研发设计、总装集成、系统模块、核心配套、维修保障、生产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海洋装备岛;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加强战略前沿领域部署,依托数字经济、平台经济、智能经济和分享经济发展契机,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生态环保和科技研发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长兴智造关联生产性服务类企业集聚发展,促进产业向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积极构筑海洋装备为主导,科技创新为支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融合互进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推动长兴更大力度改革

(一)支持长兴先行先试改革举措。原则上,对推动长兴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长兴试点,相关的区级政策在长兴率先试点、优先落地、政策从优。

(二)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优化长兴管理机构管理权限,除确需市级或区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的事项外,原则上授权或者委托长兴管理机构依法行使,实现长兴事务长兴办,行政审批不出岛。

(三)加强长兴产业经济发展统筹。成立长兴产业投资促进办公室,促进长兴产业经济创新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统筹招商引资规划、项目、信息、资源和政策。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长兴作为全区营商环境改革的先行区。全面试点开展综合窗口服务,逐步做到涉企事项全覆盖。提升政务服务“网办能级”,提升企业对“一网通办”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打造具有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

(五)实施人才开发计划。围绕长兴产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崇明区关于加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修订版)》(崇委办〔2020〕1号),在长兴加快实施战略级卓越人才引进计划、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重点领域人才引进计划和崇明籍人才开发计划。

(六)强化人才落户服务保障。充分发挥户籍吸引人才的积极作用,重点支持和服务好长兴办理人才引进落户,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才引进。

(七)加强人才住房安居保障。加强对引进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的安居保障,为其提供购房补贴、高端人才公寓、租房补贴等各项安居保障。

四、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八)建立长兴专项发展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用于解决科创楼、办公楼、标准厂房、人才公寓等企业研发、办公需要的基础设施,让企业实现拎包入驻。由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园区建立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研发创新、技术改造、新产品应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九)实施财政扶持。在长兴从事产业经济的新兴企业,按照本区新兴企业扶持标准进行扶持。在长兴从事产业经济的实体企业,在享受本区现有扶持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企业相应的政策扶持。

(十)发挥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基金的作用。鼓励创新融资担保支持方式,争取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协调金融机构,扩大金融信贷投放额度,重点支持央企落户、船舶制造、海洋科技、外资外贸、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传统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基建”、外贸企业和制造业企业纾困等重点领域,对符合支持范围的项目和企业,以优惠的利率提供融资支持。

五、加大规划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十一)集聚产业用地指标。集聚全区产业用地规模、工业土地指标等,将198地块复垦后产业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促进长兴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二)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根据《关于全力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土地利用政策》(沪规划资源用〔2020〕42号)的操作指引,存量工业用地(不含研发用地)经市长开办批准符合规划、产业导向的项目,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直接签订补充出让合同完善规划条件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提升科技创新能级

(十三)支持产业研发平台建设。根据《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沪科创办〔2019〕20号)和《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实施办法》(沪崇府办发〔2017〕79号),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建设符合国家创新战略和产业导向的研究院、实验室、研发与转化功能平台等各类研发公共平台,引进、培育国内外科技前沿研发机构、功能总部、龙头企业、创新平台,为长兴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服务。

(十四)支持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积极鼓励和支持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基地等创业载体建设,开展产业经济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集群)科技创新要素集聚区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级。

(十五)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相关技术改造装备制造技术,提升企业生产、管理、销售服务等环节的综合能力,实现智慧制造。鼓励企业应用科技创新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小巨人,加强企业创新发展

七、完善区域综合服务功能

(十六)完善交通体系。打造以G40和轨道交通崇明线为引领的“高效、畅达、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增强区域内外交通联系,完善区域综合交通网络,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轨道交通崇明线建设,围绕轨交崇明线长兴岛站,配套建设集轨交、地面公交、出租汽车、省际客运、“P+R”“B+R”于一体的综合型交通枢纽,优化区域内公交线网,形成换乘便捷的公共交通网络。

(十七)发展高品质公共服务。完善科研、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深化推进长兴高水平教育发展,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全覆盖,支持市区优质教育资源落地,建设从幼儿园、小学、初中至高中的全学段高品质教育体系。支持市区优质医疗资源落地,支持市级医疗机构在长兴发展特色专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动态健康管理。

(十八)完善旅游设施配套。鼓励打造具有长兴特色的旅游产品,对整合工业、商业、旅游资源基础上推出的旅游产品给予支持。

(十九)加强环保配套服务。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入驻。支持环境治理等新兴项目落户发展,在环境监测、污染治理、环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等领域,为长兴市场主体提供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积极培育和引进环境监测、环境咨询、污染治理、环保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等第三方从业机构、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形成系统、规模和辐射效应,服务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二十)加强区域精细化管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长兴进行城市生命体数字孪生,构建“一网统管”综合指挥屏,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治理网,形成联勤联动新机制,开展数据驱动、智能融合的现代化社会治理新探索,营造“观全面、管到位、防见效”的社会精细化管理新生态。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施行相关政策细则由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有效期2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文件预览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