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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平特色小镇绿色生态专业规划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200001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20〕8号
成文日期:
2020-02-21
发布日期:
2020-02-21
区建设管理委:
你委《关于报批<崇明区东平特色小镇绿色生态专业规划>的请示》(沪崇建管〔2019〕139号)收悉。经区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原则同意东平特色小镇绿色生态专业规划内容,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崇明区东平特色小镇绿色生态专业规划》。本次规划范围为东平特色小镇,位于崇明岛北部地区的东平镇,规划区范围北至东风公路、南至中心小横河、西至沪崇高速预控通道、东至林风公路以东,总规划面积174.24公顷。
二、请你委与市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做好崇明区东平特色小镇创建上海绿色生态城区试点申报工作。
三、请你委牵头推进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科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交通委等部门做好协助工作。
特此批复。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