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救济方式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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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门户网站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7-0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68号;联系电话:021-59622324-8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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