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90036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19〕63号
成文日期:
2019-10-08
发布日期:
2019-10-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调整上海市崇明区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柳强 副区长
副组长:汤建平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施 律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顾立超 区经委副主任
陆 杰 区教育局副局长
瞿 英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 舒 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陆 斌 区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龚 平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倪朝辉 区交通委副主任
陆伟国 区供销社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施 俊 长兴镇副镇长
易建军 横沙乡副乡长
蒋 华 新村乡副乡长
师先义 绿华镇副镇长
王树人 三星镇副镇长
张 静 庙镇副镇长
康 乾 港西镇副镇长
王彬斌 城桥镇副镇长
薛卫彬 建设镇副镇长
高诚廷 新河镇副镇长
施永华 竖新镇副镇长
牛 扬 堡镇镇长
凌 青 港沿镇副镇长
姚一兵 向化镇副镇长
沈 俭 中兴镇副镇长
姚文忠 陈家镇副镇长
叶红城 新海镇副镇长
陆俊德 东平镇副镇长
上海市崇明区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汤建平同志兼任。
今后,上海市崇明区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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