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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理关于本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视察报告的报告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90029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19〕49号
成文日期:
2019-08-23
发布日期:
2019-08-26
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5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区人大代表围绕餐饮店(点)、中小学食堂、老年助餐点等方面视察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形成了《关于本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并经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57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视察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逐条梳理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形成了办理《视察报告》的报告,并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日常监管,提升管理效果
(一)强化日常监管,增强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结合区城乡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完善食品安全专题模块功能,率先推进中小学校食堂视频监控全面接入平台,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市场监管、教育等多部门实时、随机监控。与区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平台和基础数据库进行对接,丰富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来源和基础数据支撑,逐步建成集数据分析、监控预警等功能为一体的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分平台,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和强度,通过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合理分配监管力量,对种养殖环节实施农业经营主体“优秀、良好、较差”综合能力等级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实施“ABC”量化分级管理,在完成全覆盖规定频次的基础上,对规模化和“较差”等级农业经营主体、高风险和大中型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增加日常检查频次,定期组织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有因检查”。对关键岗位和隐患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同时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栏的统一换新工作,全面公示“笑脸、平脸、哭脸”和二维码动态监管结果。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认真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一系列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主动报告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年度自查率达到100%。继续实施食品安全强制责任险制度,今年实现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任险覆盖率90%以上。深化落实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确保地产食用农产品基地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的9大类20个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上传率100%。通过多管齐下,倒逼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服务指导,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引领作用,树立一批食品安全样板单位,形成并推广食品安全优秀经验和做法。种养殖环节今年重点推进创建7家市级水果标准园和6家市级蔬菜标准园。食品生产环节重点推进建设1家“上海市食品安全诚信企业”,在良好生产规范(GMP)实施率100%的基础上将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供应商审核制度、生产过程追溯体系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食品经营环节推进“守信超市”创建达标率100%,中型以上及连锁餐饮单位“放心餐厅”达标率、“明厨亮灶”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中小学食堂“放心食堂”达标率、“明厨亮灶”覆盖率均达到100%。充分发挥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和引导作用,为食品企业搭建学习交流平台,组织对学校食堂、养老机构和养老助餐点食堂、工地食堂、社会餐饮等不同类别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行业内学习交流,围绕农产品“两无化”生产、餐饮单位“4D”验收、崇明老白酒和崇明大米生产提质增效等内容加强经验分享,通过理论知识培训、现场观摩、交流座谈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活动,分享优秀食品安全管理经验,促进食品行业水平整体提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自律和纽带作用,通过崇明绿色食品产销联合会、崇明老白酒行业协会、崇明食品卫生安全协会等组织,有效整合行业内食品安全资源,握指成拳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积极组织开展“绿色餐厅”“6T实务”等创建活动,激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三)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的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中小学食堂食材的源头管控。重点强化食品溯源管理,对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情况进行摸底,督促学校统一在“阳光午餐信息平台”上完善配送单位信息,筛选不合格配送单位。由教育、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推行学校食堂主要原材料的准入、淘汰机制,对2次检查不合格的配送单位予以淘汰。建立1-3家区级学生营养午餐配送中心,通过统一配送,从源头提升学生用餐的安全性、可靠性。重视养老助餐点的指导服务和日常监管。一方面完善“硬件”建设,指导助餐点合理布局、改善用餐环境,有条件的统一安装视频监控,并配备符合送餐要求的专用车辆。另一方面加强“软件”管理,落实乡镇政府属地化管理责任,实施菜谱、送餐、管理“三个规范”,即菜谱应当根据老年人饮食需求设置,制作食品送餐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并配备专用送餐车辆及保温设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施管理并统一购买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此外,继续开展老年用餐专项行动,将养老助餐点纳入事中事后双随机抽查事项重点清单,并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视开心农场、农家乐的指导服务和日常监管,充分考虑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和筹备2021年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的相关规划布局要求,及时为农家乐、民宿、开心农场等各种新兴业态及其食品安全服务形式提供指导服务。一方面继续落实扶持、服务措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提供项目和政策支持,完善开心农场、民宿项目开办“一本通”,优化审批流程,跟踪解决堵点难点,促进民宿、开心农场产业良性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结合区域规划、风貌设计、整体改造、“花博会”供餐能力配置等多重因素,逐步完善与农旅结合发展模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抓紧沟通制定“花博会”餐饮服务专项方案,引导开心农场、农家乐等餐饮服务提供者既确保食品安全、又体现崇明特色,既满足短期市场需求、又符合生态岛长期发展眼光。
二、严格依法执法,加大整治处罚力度
(一)加大检查力度,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发挥“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作用。一方面提高应用频次,结合交叉检查、飞行检查、错时执法等手段,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监利剑”双随机模式执法行动,围绕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和高风险环节,全面排摸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着力消除监管死角,今年以来已开展4轮。另一方面扩大应用范围,突破部门间藩篱,组织市场监管、绿化市容、城管执法、生态环境、消防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并搭建微信沟通平台,围绕各部门监管要点,实现“一次上门、全面检查”,已先行先试开展1期,后续将形成常态化合作机制,拓展监管维度,形成高压态势,不断提高监管针对性、实效性和威慑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手段和智能化手段利用效率。依托崇明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农产品监测中心、乡镇市场所快检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站农残检测室的技术力量支撑和检测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发挥食品抽检、快检的问题发现作用,全区年抽检样品数达到10件/千人,其中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件/千人。推进使用上海市农产品网格化监管平台,加快建设绿色农药供应、销配、回收一体化的封闭式管控平台,提高农产品信息化监管水平。继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视频监控系统、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从监管人员逐家上门检查的传统模式向移动式虚拟远程办公、人机交互式网络互联监管过渡,努力实现精准监管、高效监管。
(二)围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实施“餐桌污染”治理工程,围绕本区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构建“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链条。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综合治理。重点围绕农药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非洲猪瘟防控、水产品“两药”(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生鲜乳违禁物质等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生猪屠宰场标准化建设,对标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要求,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清源”“净流”。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地区食品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家庭办酒信息化、公司化管理,对现有15家农村家庭办酒服务公司建设运营情况开展调研评估,进一步完善退出机制,发挥市场作用形成良性循环。全面落实使用办酒管理APP软件,充分发挥电子申报、预警、统计等“大数据”功能,提高办酒规范化管理指导水平。修订《崇明区农村家庭自办酒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形成崇明办酒管理特色亮点。加强“三小行业”常态化、规范化监管,结合“创城”“创卫”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文明餐饮专项行动和每月“蓝剑”专项行动,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食品和保健食品违法营销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防范农村地区成为假冒伪劣、虚假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倾销场所。加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长效治理。不定期组织开展交叉执法行动,并对检查情况实施全区通报,坚决遏制回潮苗头。以《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实施2周年为契机,清查不再符合延续条件的备案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指导办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严格执行退出机制。继续加强食品摊贩管理,落实定点、定时、信息登记等管理要求,严查无序设摊、占道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综合治理。提高餐厨废弃物信息化管理平台规范化使用水平,在绿化市容、城管执法等部门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地沟油”产生、收运和处置单位的基本信息、合同备案、信息管理系统记录、记录台账等信息进行共享,并依托管执联动平台对“地沟油”非法收运企业或个人进行双向告知、案件移交,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风险。结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做好餐厨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工作,落实过期、回收、不合格等不安全食品无害化处置制度。
(三)公示监管结果,提升消费信心。进一步拓展公示渠道。通过《崇明地产农产品安全监管简报》《崇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简报》等每月公布监管信息。发挥新媒体平台影响力,优化整合“崇明三农”“崇明市场监管”“崇明区食药安办”等微信公众平台资源,增强监管信息的公开力度。依托电视、报纸等媒介及时发布监管动态,依托公共电子显示屏等多媒体平台展示执法风采。通过全方位、多视角展示食品安全监管过程和结果,拉近监管部门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进一步丰富公示内容。在进一步完善对抽检结果、日常监管、处罚等信息规范化公示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辖区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的监管措施和工作成效、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等内容的信息公开,消除信息不对称和消费者疑虑。继续推进“诚信红黑榜”等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好激励、惩戒作用,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
(四)严惩违法行为,确保执行效果。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对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建立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城管执法等执法部门与公检法机关的信息共享、联席会商、案件移交、协作侦办等工作机制,确保“事前”线索发现、“事中”联合执法、“事后”多元处罚等环节实现无缝衔接。继续强化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侦查办理工作,发挥公安“大情报”平台功能对线索及时核查、落地管控,做到紧盯不放、深挖源头、防范回潮。进一步完善违法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处罚结果与信用体系建设有效结合。对涉农补贴、农业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涉及质量安全事件的农业主体信息建立农业领域失信名单,在农业主体行政审批、表彰评优、资金支持、农业信贷等方面予以严格限制。按照《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要求,由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形成联合惩戒措施,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失信名单,特别是重点打击以停业装修、升级改造等为借口规避处罚的行为,并通过发展改革部门信用微门户实现联合惩戒措施落地,从而有力保障行政处罚执行效果和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惩戒效果。
三、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提供有效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主动查找问题和不足。深化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积极顺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强化条块之间沟通对接,查找新的监管体制下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掌握基层监管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障碍,及时提供指导、服务,确保区、乡镇两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运行顺畅。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车辆统一配置“农业执法”标志,约束执法行为,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接受社会广泛监督。针对农业执法人员、产地检验员开展分类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水平。深入开展市场监管干部“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能力建设三年行动,通过“大梳理”“大培训”“大比武”,建立监管执法操作规范,开展“必修”“选修”科目培训考核,举办技能竞赛、风采大赛、优秀案例评选等竞技活动,不断强化监管干部监管执法能力,着力打造一支高效、专业、敬业的执法队伍。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网络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延伸监管“触角”。继续实施乡镇食药安办专管员制度,按照辖区每3万人口配备1名专管员为标准,纳入乡镇食品安全绩效考核范畴。健全村居食品安全“一站三员”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工作站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队伍建设,按照每人每年60小时要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学习,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平安建设与社会综合治理,依托综合管理大联动网络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全域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网格化监管系统应用,打通食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着力消除监管“盲区”。
(三)进一步加大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加大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力度,重点围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颁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经营单位应知应会知识库等内容对餐饮单位负责人开展全覆盖培训,并利用督查、抽查等方式加大对餐饮单位培训记录本的检查,确保培训落实到个人。积极筹备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应知应会抽查系统,与日常监管巡查工作有机结合,并将抽查成绩纳入“一户一档”,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培训、学习效果,不断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工作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强化部门责任,形成共治合力
(一)发挥多元管理主体的互补互促作用,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强化各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基层食药安办的食品安全宣传职责,针对社会消费者、中小学生、老龄人群、农村地区消费者等不同群体开展针对性、有特色的宣传。不断拓展食品安全宣传渠道,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为契机,在科普早市、电子屏、户外广告牌、电视公益短片、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宣传模式的基础上,今年全面推进18个乡镇全覆盖建设食品药品科普站、科普墙、科普角等专业化宣传阵地,联合团区委开展食品安全进“暑托班”“假日学校”活动,联合新闻传媒中心开展“田间小喇叭”食品安全下乡活动,组织18个乡镇开展食品安全优秀文艺节目评选展演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热情。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有奖投诉举报制度,重点做好“12331”和“12315”热线并线后的宣传告知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件按时办结率100%,符合奖励条件的全部按规定发放奖励,并对典型案例予以正面宣传,鼓励内部举报和消费者参与社会共同监督,不断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感、获得感。
(二)发挥主管部门的引导号召、行业约束作用,确保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学校食品安全方面,落实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等,并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同时,充分考虑学生统一午餐标准、依据各学校申请要求,逐步提高中小学生免费营养午餐标准,并提供营养方面专业指导,确保学生吃的安全、营养、健康。旅游餐饮单位方面,推进制定实施旅游企业行业规范,指导旅游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服务、诚信经营。结合“花博会”筹办工作做好供餐单位准入的服务指导工作,为旅游业健康发展、“花博会”游客饮食安全提供坚实保障。老年助餐点方面,按照市政府实事项目要求,加强助餐点业务指导和规范化管理,适时组织开展风险监测,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政府组织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开展日常检查,严格防控风险。消毒餐饮具方面,对本区现有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公司开展全覆盖培训检查,上半年开展抽样检测30件均合格,下一步将积极推进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本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安全。农产品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和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方面,继续强化对农产品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等各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样检测,严格防范农兽药残留等食品安全源头风险。重点开展水产品兽药残留及非法投入品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对全区32家水产养殖场进行检查调研,开展抽样检测105只均合格,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对苗种购买以及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的监管指导,计划针对性采购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检测相关仪器设备并列入2020年预算,力争消除水产品兽药残留、非法投入品方面风险监测能力空白。
专此报告。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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