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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制定背景
自国家提出人大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以来,全国和上海涌现出了一大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为当地创客团队和企业提供专业性服务,极大地推进了区域性创新创业工作的开展。但是,由于地理位置、交通因素、实体大学、产业布局等种种原因,崇明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一直是空白。因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大中型企业、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人、科研机构、科技企业、乡镇和园区、各类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在崇明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制定了本实施细则,并经相关部门审定后,正式发布。
2.政策制定总目标
本实施细则是崇明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操作性文件,旨在于通过活动的开展,在崇明区域内培育一批为创业团队和创新企业服务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3.明确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建设方向
崇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坚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服务双创,培育企业”的基本原则,并应当具有区域特征和行业特色,并向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4.确定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主要服务要求
崇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主要为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提供优惠、低价的办公场地,为创业者提供一定期限的零成本集中办公场所及免费高带宽互联网接入服务。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免费创业辅导及财务、法务、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帮助科技创业者完善科技成果(创意)、制订商业计划、搭建团队、获得融资等各类服务。
5.政策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 明确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必须坚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服务双创,培育企业”的基本原则,并向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第二部 提出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必须:要为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提供优惠、低价的办公场地,提供一定期限的零成本集中办公场所及免费高带宽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免费创业辅导及财务、法务、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的基本要求。
第三部分 分别从企业资本、管理团队、经营场地、在孵企业、服务宗旨、品牌优势、服务理念、专业方向、服务平台等内容,明确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申报条件。
第四部分 确定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申请、受理、现场查看、专家评审、公示、命名和备案等办理程序。
第五部分 公布了具体的鼓励政策,主要包括:纳入管理范围的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可享受建设费补贴、房租补贴、创新创业活动补贴、投融资服务和服务企业上市补贴等各类补贴,鼓励这些创新创业载体要为内部的企业和团队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帮助企业健康成长。
第六部分 规范了管理流程,明确了考核、评估等管理要求。
6.受理窗口
上海市崇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底楼19号窗口(区科委单一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