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90011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19〕16号
成文日期:
2019-05-08
发布日期:
2019-05-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5月8日
2019年崇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崇明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发展目标,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贯彻“五公开”要求,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加强渠道整合,回应社会关切,扩大规范试点,完善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聚焦“五公开”工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推进决策公开程序化。制定并公布本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目录化管理。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要求,对列入目录管理的郊野单元规划和农民集中居住等重大决策事项,向社会公示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二)推进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便民化。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责任,确保权责信息及时更新。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集中公开,加大“证照分离”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时间压缩的具体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提升“一网通办”服务方式完备度,加强“一网通办”总门户本区站点建设,进一步提高区级部门进驻数量及占比,向企业群众提供统一便捷的一网式服务,确保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相关信息与“一网通办”总门户本区站点同源发布。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准确提供地址、电话、收费、中介机构等办事指南要件。加大“一网通办”网上受理服务的宣传推广,提高网络办理效率。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三)推进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制度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全面公开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执法项目和相关执法信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及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开。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公开本区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依法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等明确的工作,将主要措施、职责分工、监督渠道以及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二、聚焦世界级生态岛,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一)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加大“水、土、林、气”生态治理的过程和效果公开力度。推进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公开透明,在河湖显著位置竖立公示牌,标明河湖长姓名、职务、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公开消除黑臭及劣Ⅴ类水体工作情况信息。推进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信息公开,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发布污染地块名录,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公开。开展野生动物和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工作,公布保护政策,通过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公开加强警示教育。依托环境监测预警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多渠道实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及时公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加大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和环保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公开力度。
(二)推进生态城镇建设项目公开。全面推进重大生态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信息公开。参照市级重大项目公开方式和要求,将区级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公开崇明生态大道、环岛生态景观道等生态岛建设标志性工程项目实时推进情况。
(三)推进生态惠民政策公开。主动公开就业扶持、人才引进等规划计划信息,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多渠道发布生态就业岗位招聘信息。加大生态惠民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公布本年度保险种类、理赔标准,扩大保险覆盖范围。主动公开各类养老机构信息,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公开各项社区养老服务服务标准、申请流程和办理结果。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等各类救助,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做好教育综合改革推进过程中重大举措和配套制度的权威发布和政策解读,加大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公开力度。
(四)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各区级预算部门要进一步推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选择资金规模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代表性较强的项目予以重点公开,公开的基本内容包括项目概述、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方案、实施周期、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等7大要素。继续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向社会公开。
(五)加大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参照市属国企信息公开标准,扎实组织推进区属国企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区属国有企业严格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重点内容,在企业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相关信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和服务公开,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供水、公共交通等行业的主管部门要建立针对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在门户网站开设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公开单位名单、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渠道等相关信息。
三、聚焦渠道资源整合,着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
(一)打造村居信息公开特色平台。推进村居信息化平台全覆盖,升级平台操作系统,加强平台互联互通,增设协商议事讨论、干部民主评议等功能。落实乡镇和村居责任,优化平台信息录入发布流程。细化公开内容,重点发布村委会接受政府补助和社会捐赠,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使用、物资管理使用情况,通过公开促进本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
(二)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加强区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做好机构改革后区政府网站的乡镇、部门频道建设,实现政府信息资源优化融合,推进全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通过门户网站一网公开。建立区政府网站信息保障机制,推动乡镇、区政府各部门第一时间在区政府网站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加强政民互动版块建设,畅通优化网民留言咨询渠道,切实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开放性、实用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等政策,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提高网站内容的可读性和服务性。
(三)打造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强化“上海崇明”官方微博留言互动功能,提升政民互动亲和力;拓展“上海崇明”公众微信便民办事功能,提升新媒体服务能级;“上海崇明”APP融合本区主要媒体信息进行权威发布;其他各类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整体发声,形成政务新媒体传播集群效应。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
四、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一)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重大政策制定过程中,通过民意调查、网络征集、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了解公众需求、吸收各方意见建议,提升政策制订的科学性。通过公众开放日邀请市民群众走进服务窗口、参观重大建设工程,提高政府便民举措、重点工程的知晓率。依托城乡智能管理平台,用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互动渠道,及时回应公众诉求。
(二)加强政策解读。加大规划计划、重大项目、民生保障、政务服务等领域的政策解读力度,原则上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政策文件均需进行解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渠道,重点对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进行解读,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使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加强和第三方合作,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所占比重。
(三)回应社会关切。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督办、评估的闭环工作机制,对出现的疑虑或误解,要指定专人,在第一时间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五、聚焦试点先行先试,全力提高标准化覆盖率
(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标准化应用。参照首轮试点领域标准化做法,积极推进环境保护领域标准化。按照《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办法》《上海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环保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实时环境质量状况、环境统计和调查信息、行政处罚等公众关心的领域梳理公开事项清单,形成统一规范的公开流程。设计便于传播的公开小程序,灵活运用门户网站公开专栏、移动互联网新媒体实时推送等多种公开渠道,规范、精准公开相关信息,推动环保领域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监督重点企业行为,展示生态岛建设成果。
(二)推进村居信息化平台标准化应用。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首轮试点领域成果应用。消化吸收试点区的经验,梳理涉农补贴、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农村居民普遍关注的试点领域公开事项,结合村居信息化平台特点,设计分类合理、便于查找的公开页面,通过村居信息化平台推送政务公开标准化内容。落实镇、村两级公开职责,做好标准化公开内容的收集、报送、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
(三)规范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升级,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按照乡镇和区政府部门公开重点,参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设计门类齐全、分类合理的专属公开版面。系统做好栏目展示设计,提高重点公开领域和公众参与等专项工作内容的可见性、易查性。优化栏目内搜索引擎功能,优先展示最新政策文件、便民类信息等搜索结果。
六、聚焦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提高政务服务能力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考核监督。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开展新任公务员和区管干部专题培训。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检查,对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积极引进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落实问题整改,接受公众监督。细化考核办法,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分值,认真组织本区政务公开专项考核。
(二)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抓好新旧法律法规的衔接过渡工作。积极开展专项培训,理解掌握新条例和规定,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维护清理和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更新。全区行政机关集中接入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全面使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编辑质量,突出部门特点和区域特色,增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和落实情况以及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内容,全方位展示工作效果。
(三)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创新。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补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套制度或操作办法。已经施行的公开工作制度,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及时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加快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府运行、业务管理的有机融合,将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要主动及时将创新案例、好的经验做法上报区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要逐项对照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具体责任。区政府办公室将通过网上核查、实地抽查和组织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工作要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完成情况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