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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80011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18〕98号
成文日期:
2018-09-19
发布日期:
2018-09-19
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6月12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人大的审议意见逐条梳理研究,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监(检)测人才队伍建设
(一)充实稳定人才队伍,满足专业需求。区食药检所方面,成立了全市首家区级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编制从原有15人扩展至34人。2017年以来,新招录食品药品专业检验人员13人,包括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人和食品、药品专业的高素质本科生11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属首次引进,可基本满足食品药品检测的专业人才需求。区疾控中心方面,现有111人编制,实有人员102人。针对空缺岗位,通过科室统筹、一人多岗、替换兼带等方式确保完成监(检)测任务。同时,增加了6名食品安全专职人员编制,包括现场、实验室各3名,有效提高了疾控安全专业检测能力。
(二)配齐配强基层队伍,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专职化,拟计划在生态就业岗位中挑选年龄相对较轻、文化素质相对较高、责任心强的人员312名,担任绿色食品监督员,从事食品采样工作。同时,采取工作年度考核让人员灵活进出,确保监(检)测工作在基层做实做细。
(三)培训考核双管齐下,提升队伍能力。培训方面,抓好“外送”与“内培”有机结合。对外加强沟通交流,与市级部门建立联合培养机制,邀请市级部门业务骨干来崇驻点开展监(检)测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市级食品检测技能竞赛,并组织基层监(检)测人员参加市级业务培训和资质考试。对内加强分级、分类培训,制定业务人员培训制度,实施月度培训计划,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区级、乡镇、基地(合作社)、村级监(检)测人员全面覆盖,着力培养一批技术过硬、业务精干的监(检)测人才。考核方面,着重发挥激励和约束双重作用。制定了岗位聘任(晋升)考核办法、岗位量化考核管理制度、见习职工转正考核制度等一系列考核机制,并与职工个人绩效挂钩,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效能。
(四)创新开拓工作途径,发挥社会力量。积极引进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食品安全监(检)测工作,其中食用农产品方面今年有300只样本由第三方检测单位监督抽检,检测农药品种达68种,参数与农业部、市级抽检标准保持一致;食品生产经营方面中流通环节按照市食药监局要求全部委托第三方开展抽检;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对节令食品、高风险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开展风险监测,及时掌握全区食品安全动态。不断发挥企业自检实验室作用,全区29个重点蔬菜生产基地配备农残速测室,开展产地自检;对3家重点食品经营企业予以自检快检耗材补贴,每月检测样品200个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建立自检实验室,落实检测结果公示制度,让消费者放心。继续实施快检“三进一开放”制度,推动食品快检工作每周进超市、进社区、进菜场,基层市场监管所快检室每月向社会开放,主动跨前一步为市民提供现场快检演示和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检)测资源整合共享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检)测信息互通。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定期编制《崇明地产农产品安全监管简报》《崇明区突发公共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报告》等,每月通报监(检)测结果,同时建立“绿色食品质量保障”微信工作群,搭建食品农产品检测机构互通检测结果平台。在此基础上,区食药安办会同区科委,拟开发崇明区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平台,突出对全区食品安全信息全面汇总、分析交流、信息共享等功能;区食药安办拟牵头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农产品检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种养殖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监(检)测结果实施季度通报,进一步促进各相关单位间的信息沟通交流。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检)测资源共享。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建立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合作机制,在绿色食品检测领域率先开展资源共享尝试,加强机构、资质、人员等方面整合,组织开展专项技术练兵和参数扩项。自5月以来,已完成99批次绿色农产品检测工作,合作有效提高了设备利用率、减少财政重复投入。下阶段,将在现有合作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各检测机构的检测参数和能力,扩大检测资源共享范围,全方位实现设备共享、人员互动、结果互认。选取建设镇、港沿镇2个乡镇开展试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站、市场监管所对接,依托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快检室的硬件优势开展食品农产品快检,及时互通检测结果信息,提高抽检、快检针对性。加强试点经验总结,适时在全区进行推广复制。
(三)强化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财政保障。根据食品安全检测最新标准,全面加强检测硬件设施建设。崇明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二期工程已完成立项,预计购置仪器设备资金2600万元。区疾控中心在2017年采购248万元设备的基础上,今年新增购置仪器设备预算487.8万元。区食用农产品监测中心计划明年增加372万元预算,支持仪器设备采购及增加检测参数。全区47个蔬菜农残速测点今年配备蔬菜农残快速检测设备51台,实现全覆盖。全区18个市场监管所全部根据《基层市场监管所快检实验室建设标准》,建立标准化快检实验室,并按监管需求采购、发放足量快检耗材,确保基层快检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食品农产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种养殖环节着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启用了“崇明农产品质量追溯”“崇明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系统”“崇明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上海蔬菜生产信息管理系统”“上海经济作物质量安全追溯”等五大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了“崇明生态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智能化。同时,推广农产品二维码制度,努力实现地产主要农产品及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可追溯。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按照市食药监局要求,将全区列入追溯品种目录的食品企业纳入本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覆盖率已达90%以上。区级抽检结果每月通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区食药安办公众微信号进行公示。
三、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监(检)测效能
(一)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监(检)测效果。坚持规范化采样,重点针对地产农产品改进监(检)测取样办法,积极对接市级检测中心、农技中心等业务单位,指导乡镇、企业检测人员按照标准抽样规范检测,确保抽样具有代表性、抽检样本全覆盖,全面杜绝弄虚作假、随意取样等行为。坚持全覆盖监(检)测,在完成市级抽检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我区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特点和高风险食品、特色食品特征,采取自主抽检、自主风险监测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监(检)测领域,增加监(检)测样本数量、比例、频次等,不断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链条。
(二)推进资质认定,提升监(检)测能级。着力增加监(检)测参数,其中,区食用农产品监测中心的农产品检测能力从36个农残参数增加到51个,蔬菜、水果监督抽检从29个农药指标增加到35个,邀请第三方机构进一步增加农药检测参数已达68个;区疾控中心通过市质监局资质认定的食品参数达134项,计划今年在设备采购到位后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展检测方法,提升检测能力;区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在具备261项CMA资质的食品参数的基础上,今年再增加参数72项,着重针对农药残留、重金属指标等食品安全重点监管内容,提高监(检)测效率,力争做到“随到随检”,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结果运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不合格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对涉及刑事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崇明公民和企业诚信“红黑榜”进行公示,并与支农惠农补贴、村级组织“以奖代补”等挂钩。将监(检)测结果作为日常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着重提高监管针对性和问题发现率。其中,种养殖环节以高温季节病虫与用药高峰时段为重点时段、以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为重点风险因子开展检测,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以高风险食品、节令食品、特色食品、食用农产品、岛外进崇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检测。同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飞行检查、交叉错时执法等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四、进一步强化农村家庭办酒监管
(一)强化责任落实,牢守安全底线。实施《崇明区农村家庭自办酒席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乡镇政府、村(居)委的管理责任和家庭办酒举办者、承办者及有关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做好农村家庭办酒保险续保工作,依托基层食品安全年中、年末考核等契机,加强对办酒信息上报、上门指导、定期抽检等工作的督查抽查。同时,将办酒管理工作和办酒中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纳入乡镇食品安全绩效考核、村级组织“以奖代补”范畴,不断提高各级对农村家庭办酒工作的责任意识和重视程度,牢牢守住不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的底线。
(二)强化组织化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实施乡村厨师登记备案制度,要求乡村厨师每年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必须在取得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并经乡镇食药安办登记备案后方可上岗,从源头防范风险。充分发挥食品安全行业协会、乡村厨师协会、农村家庭办酒服务公司等组织对乡村厨师、帮工等办酒从业人员的约束、引领作用,通过统一着装、统一体检、厨艺比武、评定星级等各项管理和激励措施,为办酒从业人员营造“优币驱逐劣币”的良好经营环境。进一步发挥农村办酒申报管理平台软件作用,在乡镇试点的基础上完善发现、申报、审核、抽查、分析汇总等功能,增加大数据分析功能,优化各级管理员操作渠道,提高“扁平化”管理效率。
(三)强化公司化运作,持续开拓创新。鼓励、支持发展农村家庭办酒服务公司等创新模式,继续实施《关于崇明推行农村家庭办酒服务公司(社)的实施方案》,在15个涉及农村家庭办酒乡镇各扶持建立1家办酒公司的基础上,对公司开办和运营情况组织开展评估验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方法并进行复制、推广,确保现有办酒公司真正做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同时,加强对民间自发成立的办酒公司的服务和监管,完善日常监管措施,选取有条件的村居开展固定办酒场所试点,不断满足本地群众日益增长的办酒服务需要。
(四)强化宣教培训,推进移风易俗。以全国文明城区、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等重大创建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农村家庭办酒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针对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按照每人每年60小时要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教育,着重加强办酒管理制度、登记申报、现场指导、办酒软件使用等方面的培训;针对社会群众,着重引导移风易俗,以转变基层民风、办酒从简等文明风尚宣传为助力,采取电视台滚动播放公益宣传短片、食品安全网络人员上门宣传、科普早市、文艺演出、案例展示等多种途径,大力推广办酒服务公司、固定场所办酒等新型办酒理念,不断增强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倡导形成“生态、绿色、简约、安全”的办酒新风尚。
特此报告。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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