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本区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8-12-31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800119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体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18〕121号

  • 成文日期:

    2018-12-28

  • 发布日期:

    2018-12-31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关于加快本区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8年12月28日

关于加快本区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本市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31号),积极推动本区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建设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和助力上海建设全球著名体育城市的战略目标,加快推动本区体育产业集聚、融合、特色发展,不断增强体育产业的竞争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使体育产业成为本区生态产业的重要力量,在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对标先进、争创特色。对标国际国内先进,紧跟国际国内体育产业发展新趋势,有效畅通各类优质体育资源进入渠道,打造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特色亮点。
  ——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始终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办法破除制约体育产业发展的瓶颈难题,深化体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释放和激发体育产业创新发展活力。
  ——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优化体育产业营商环境,提高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协同联动、融合发展。主动融入协同发展大格局,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健康、教育、科技、农业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培育新产品新业态,引导新需求新消费。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是把体育产业发展成为本区生态产业的重要力量,推动形成与世界级生态岛产业体系相匹配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体育供给特色多样,体育消费明显增强,对其他产业带动作用显著提升。
  ——产业体系更加合理。形成以竞赛表演业和健身休闲业为核心,场馆运营业、体育中介业、体育装备研发和营销业为补充的体育产业体系。
  ——市场体系更加发达。形成以进入本区体育企业名录库中总规模大、带动性强的体育企业为主体,其他相关中小微企业为补充的多层次、多业态的体育市场体系。
  ——空间体系更加优化。形成以体育训练基地、市民健身休闲中心、绿华马拉松小镇、东滩自行车小镇等产业集聚区为主要载体,其他各级各类产业空间为补充的空间体系。
  ——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以资金、税费、土地、人才、“双创”等体育产业政策和营商服务为主要内容,能够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体育产业保障体系。
  到2020年,本区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00亿元左右,体育产业总体发展水平接近本市平均水平;到2025年,本区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300亿元左右,高于本市平均水平;到2035年,达到与世界级生态岛生态产业总规模相适应的体育产业发展水平,成为本区支柱产业之一。
  二、加快发展体育产业重点领域
  加快体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布局,以重点领域的跨越发展引领体育产业的全面发展。
  (一)加强竞赛表演体系建设
  发挥竞赛表演业在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上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体育赛事体系,努力把本区打造成以户外体育赛事为特色的运动天堂。
  1.完善体育赛事体系。精心服务好既有的竞赛型龙头体育企业发展,支持引导市内外竞赛型优秀体育企业、体育俱乐部等落户本区。加强体育赛事战略规划,构建职业赛事与群众性赛事相协调、覆盖全体人群的“金字塔”结构的体育赛事体系。每年举办承办环岛自行车世界巡回赛、世界铁人三项赛等2-3项世界顶级赛事,积极举办面向广大户外运动爱好者的特色体育赛事,大力发展面向基层、面向全体的群众性和青少年体育赛事。建立健全“以奖代补”的政府资助方式,支持各级各类体育俱乐部、赛事公司来本区举办路跑、足球、篮球、马术、自行车、铁人三项、水上运动、定向越野等业余体育赛事。探索建立区域特色、行业公认的体育赛事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2.提升原创赛事的质量、影响和效应。积极打造传承本地文化、凸显生态优势、融合高新技术的原创体育赛事品牌,培育和保护一批影响力大、知名度高、具有独立产权的原创赛事。重点提升崇明“烈士杯”篮球赛、“瀛洲杯”社会足球联赛、崇明“最强跑者”越野马拉松、崇明休闲体育大会等原创赛事的办赛品质。办好各类区级体育赛事,支持乡镇打造“一镇一品”赛事,支持各委局举办特色体育赛事。构建分级分类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形成覆盖广泛、重点突出、特色明显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格局。围绕赛事关注度、专业度、贡献度等指标,引导各办赛主体不断提升赛事品质。完善赛事产业链,加强赛事与文化、旅游、广告等行业的融合,充分发挥赛事对住宿、餐饮、交通、娱乐、广告、建筑等行业的拉动作用,推动业态创新、模式变革和效能提高,形成产业联动、运行高效的赛事产业服务体系。探索赛事综合效应评估体系。(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广影视局、区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健身休闲产业能级
  将健身休闲产业作为本区体育产业的主导业态,培育新产品,促进新消费,提高健身休闲产业的发展能级。
  3.丰富健身休闲服务产品。大力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推广适合公众广泛参与的健身项目,加快发展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徒步、路跑、骑行、棋牌、钓鱼、体育舞蹈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消费链长的运动项目。制定专项规划,重点发展水上、铁三、低空、马术、马拉松、自行车、高尔夫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符合本区发展方向的健身休闲项目,培育相关项目的体育培训市场。传承推广民间传统健身休闲项目,开发适合妇儿、青少年、老年人等不同人群特点的运动项目。(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4.加强健身休闲设施建设。加强体育场地设施的科学规划,编制《崇明区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功能区布局规划》,构建层次清晰、城乡均衡、功能完善、满足需要,以“一主、七副、多点”为特征的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体系,明确配置标准,加快建成全民健身“十五分钟体育生活圈”。建设区级市民健身休闲中心和堡镇、横沙、长兴、西沙(绿华)等区域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同时更新完善以健身苑点、市民球场和健身步道为重点的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加快推进偏远农村地区设施盲点补建工作。新建、改建居住小区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等标准,配套完善体育设施,实现居住小区体育设施全覆盖。支持社会力量运用城市更新政策,盘活现有存量资源,在商业设施、旧厂房、旧仓库等存量房产、土地内转型建设健身休闲设施。在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公共绿地、沿江沿河等区域,充分挖掘林、陆、低空等资源,建设露营营地、运动游艇码头、航空飞行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等健身休闲设施,打造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加快推进各类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健身设施,全面提升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的开放率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教育局、区规划土地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优化健身休闲产业布局。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将健身休闲设施合理融入生态建设发展大格局。重点建设崇明生态大道、区级市民健身休闲中心、东滩自行车小镇、绿华马拉松小镇,增加长兴岛郊野公园健身休闲元素,打造环崇明岛健身休闲产业带和东(东滩陈家镇地区)、中(城桥镇地区)、西(西沙明珠湖地区)、南(长兴镇地区)4个健身休闲产业集聚区。积极参与国家级和市级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培育若干以健身休闲服务为核心的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和项目。积极参与本市体育旅游休闲基地星级评定工作,形成若干富有特色的体育旅游休闲基地。(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委、区旅游局、区规划土地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完善体育服务产业体系
  把体育场馆服务、体育中介服务、用品销售服务、运动康复服务、体质健康服务等体育服务业发展作为驱动本区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提高体育专业服务的整体质量和效益。
  6.提高体育场馆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功能改造和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推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改革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体育场馆运营。加快推进区级市民健身休闲中心等重大体育设施建设,努力做到设计、建设、管理和运营一体化。鼓励体育场馆开展多元复合经营服务,打造体育场馆服务综合体。加强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提高体育场馆智能化水平。完善政府购买体育场馆公益性服务的机制和标准,健全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设施公益性开放评估体系,鼓励有条件的经营性体育场馆开展公益性开放服务。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小型体育场馆设施,在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公益开放等方面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7.活跃体育中介服务市场。通过政策扶持和项目引领,培育和引进一批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体育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赛事推广、活动策划、体育广告、体育咨询、体育评估、体育保险、体育传媒、赛事保障等多种中介服务,逐步培育壮大体育中介服务市场。(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8.创新用品销售和体质监测等其他体育服务。结合健身休闲产业带和集聚区空间布局,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资源倾斜等方式,布局以新型体育装备、可穿戴式运动设备、虚拟现实运动装备、应用软件及辅助工具等为特色的体育用品销售总部和网点,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布局建设运动康复中心,提供运动康复服务。完善体质监测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点,实现监测、评估、指导、服务一体化。建设一批智慧场馆、智慧跑道,提高体育智能化服务能级。(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市场监管局)
  三、构建现代体育市场体系
  坚持体育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构建现代体育市场体系。
  (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9.培育支持体育企业发展。深化区管国有企业改革,支持鼓励区管国有企业发展一家主业突出、融合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体育公司。提升各类民营体育企业的竞争力,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体育企业发展,培育引进6-8家能够进入本市百强体育企业名录库的重点体育企业,引导它们通过业务创新、技术革新、管理输出、经营连锁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力争培育1-2家民营体育“独角兽”企业。(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区经委、区国资委)
  10.探索建立体育产业发展联盟。大力推进体育“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与有关高校、企业合作,探索建立崇明体育产业发展联盟,创新发展机制,努力将其建设成为本区体育产业持续发展的动力源、上海体育双创的大平台,加快形成体育企业集聚效应和产业发展规模效应。(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区经委、区科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智慧岛公司)
  (二)创新产业发展方式
  11.加快实体产业集聚区建设。贯彻落实《上海市体育产业集聚区布局规划(2017-2020年)》有关工作要求,重点推进以绿华马拉松小镇、东滩自行车小镇等为核心的融合多种业态的实体产业集聚区建设。到2025年,全区创建1-2个国家级、3-4个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或体育旅游示范区,成为符合市场规律、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实体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旅游局、区规划土地局、区旅投公司、陈家镇公司)
  12.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紧紧抓住体育小镇这一建设载体,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健康养身、教育培训、影视动漫、广告会展、体育传媒、金融保险等产业的深度融合。贯彻落实本市“互联网+体育”行动计划,推动体育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广度深度。充分利用举办重大体育赛事的有利契机,通过体育传媒大力宣传崇明形象和特色,吸引国内外游客来崇观赛、观光休闲。积极发展康养产业,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体质测定、运动康复、产后康复、术后康复、高端体检等相关机构。(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文广影视局、区旅游局)
  (三)扩大体育消费
  13.增强健身意识深挖消费潜力。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基础上,加快打造区级智慧体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赛事、活动、场馆等信息,普及健身知识,传播体育文化,提供健身指导,大力倡导体育健身生活方式。大力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丰富体育赛事供给,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运动项目业余等级制,增强体育项目消费粘性,以全民健身激发大众体育消费。以游泳、足球项目为重点,促进本区全体中小学生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养成终身参与体育锻炼的习惯。借力上海崇明体育训练基地、体育特色小镇、区级市民健身休闲中心等优质资源的设施优势、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积极开展面向青少年和项目爱好者的足球、马术、水上、铁三、马拉松、自行车等体育培训。(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区科委、区教育局)
  (四)加强合作交流
  14.增进国际国内务实合作。在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参与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在人才、场地、信息以及项目等资源方面的整合与共享工作。吸引国内外体育企业总部、功能性体育行业协会、国际体育组织亚洲分部等重要组织机构落户。完善和布局与本区特色运动相匹配的体育论坛、专项会议等,加强经验分享与信息交流,提升本区在国内外体育领域的影响力。(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政府外办)
  (五)深化体育“放管服”改革
  15.创新现代体育管理格局。进一步转变区体育部门职能,调整优化区体育部门与区体育总会、各单项体育协会的职责,以管办分离、政社分开为基本原则,把能够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发挥它们在体育培训、赛事组织、健身服务、体育交流等方面的主体作用,政府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区体育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明确体育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和属性,提高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明确乡镇体育管理的基本职能。(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6.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明确区体育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深化体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有的体育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办理材料、规范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理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取消群众性、商业性赛事审批,贯彻落实本市体育赛事办赛指南和服务规范,建立和完善组织开展体育赛事的基本条件、标准、规则、程序等,切实加强行业管理。贯彻落实本市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加强兴奋剂、赛风赛纪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公安崇明分局、区编办)
  四、完善和落实体育产业政策
强化政策支撑,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引导资金、土地、人才等资源集聚,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激发体育企业的创新活力。
  (一)加强财政扶持力度
  17.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区、镇两级政府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开展体育赛事和健身活动。加强对区域贡献度较大的优质体育企业的扶持力度。优化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加大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重点乡镇和社区的支持力度。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估。(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8.合理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按照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对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取得符合条件的有关收入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优惠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体育企业符合条件的创意设计活动费用,可按照规定税前加计扣除。鼓励企业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照规定享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煤、气价格按照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牵头单位: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二)落实土地和人才保障
  19.保障产业用地供给。除国家规定的限制、禁止用地项目外,优先保障新增体育产业项目土地供应。其中,营利性体育事业项目使用体育用地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体育产业项目使用工业、研发用地,可以“带产业项目”挂牌方式供地。在新增经营性用地出让中,通过出让前的规划实施评估,按照区域体育设施配置情况,优先配建体育类公共设施。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合作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兴办体育产业,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对利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体育产业,凡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重点体育产业项目,经相关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决策,土地价款可按照有关规定分期缴纳,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两年。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规范、不影响相邻关系及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鼓励存量体育产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推进落实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国有体育企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体育场馆、体育特色小镇等体育产业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区规划土地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强化人才队伍支撑。贯彻落实《崇明区关于加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把体育人才纳入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之中,做好优秀体育人才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积极为体育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支持重大赛事、体育小镇等功能性项目落地,探索高水平体育工作站建设。支持优秀退役运动员等在崇明体育“双创”园工作。开展紧缺急需体育人才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智慧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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