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90001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19〕21号
成文日期:
2019-04-25
发布日期:
2019-04-2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拆违办:
你办《关于命名东平镇所属居委无违建先进村居及申报2019年第一批市级无违建先进街镇的请示》(沪崇拆违办发〔2019〕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根据你办考评结果及初审意见,原则同意东平镇东风新村等6个居委命名无违建先进居委,东平镇申报2019年第一批上海市无违建先进街镇。请你办牵头指导后续工作推进。
特此批复。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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