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东平镇东风新村居委等6个居委命名无违建先进居委和东平镇申报2019年第一批上海市无违建先进街镇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4-26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900018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19〕21号

  • 成文日期:

    2019-04-25

  • 发布日期:

    2019-04-26

区拆违办:
  你办《关于命名东平镇所属居委无违建先进村居及申报2019年第一批市级无违建先进街镇的请示》(沪崇拆违办发〔2019〕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根据你办考评结果及初审意见,原则同意东平镇东风新村等6个居委命名无违建先进居委,东平镇申报2019年第一批上海市无违建先进街镇。请你办牵头指导后续工作推进。
  特此批复。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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