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90003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19〕22号
成文日期:
2019-04-22
发布日期:
2019-04-2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人大常委会:
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形成审议意见并交由区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归口办理原则对建议进行研究部署和分办,各职能部门针对意见建议,逐件制订解决措施和项目计划并开展了各项具体落实工作。具体办理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区人大代表对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2019年4月22日
附件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区人大代表对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一、生态文明建设方面
(一)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关于“要加强林业、绿化、道路等养护项目精细化管理,切实破解部分项目管理粗放问题”的建议。林业养护方面,我区基本形成了区级部门制定工作标准、开展日常督导和定期考核,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责任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按质量标准开展专业化养护和日常考核管理的林业养护管理模式。绿化养护方面,我区依照绿化养护技术标准,严格规范养护行为;同时,加大日常的巡查考核力度,定期开展养护质量意见征询工作,有效保证养护工作的实施与养护质量。道路养护方面,我区通过合理安排养护维修工程、组织开展道路整治、确保日常养护投入,全面提升设施养护水平。同时,在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考核中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每月日常养护检测,通过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道路质量。
关于“要加强土壤修复,逐渐恢复土壤肥力。要提高环保投入占全区增加值的比例,将更多资源投入到生活污水处理、河道治理等方面”的建议。区环保部门正在持续实施疑似污染地块(工业企业和市政场地)的调查排查工作,目前我区尚未发现工业企业和市政场地污染地块;已开展本岛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完成数据分析及评估报告,建立潜在污染场地数据库;为了开展土壤修复技术研究,我区已完成两个示范地块项目建设工作,分别采用理化技术和生物技术对污染农田进行修复示范。近年来,我区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集镇污水处理厂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现了全覆盖;同时,我区河道轮疏和河道治理工作也在持续推进。近年来,我区环保投入占全区增加值的比例持续提高,2018年全区环保投入24.60亿元,占同期生产总值(GDP)的7%,2019年将继续加大环保资金投入。
关于“要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加大对非法捕捞打击力度”的建议。区农业部门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自然水域增殖放流,继续在南北引河开展增殖放流,今年计划放流本地鲫鱼、白鲢、花鲢鱼种1.5万公斤;二是落实最严格的长江禁渔期制度,加强水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三是加大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要求,对非法捕捞刀鲚、凤鲚、中华绒螯蟹等水生生物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达到刑事犯罪的非法捕捞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关于“要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加强垃圾分类员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考核奖惩、回收处理等机制。同时,要加强农村厨房废弃油脂的收集、管理和综合利用,推动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提质增效”“要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提高生活垃圾循环利用率”“要增强湿垃圾处理站功率,确保湿垃圾有效处理”“要在崇明西部设置建筑垃圾中转站,方便周边乡镇处理建筑垃圾,降低运输成本”“在新建居民小区中,要按照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完善垃圾箱房配置”“要设置更多旧电池回收点,加强新能源车废弃电池回收”等建议。区绿化市容部门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培训力度。管理层面,区垃圾分类推进办每季度召开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例会,培训指导各乡镇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操作层面,区垃圾分类推进办每年两次聘请市环卫专家,对全区1600名垃圾分类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并实行专门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社会层面,主要对一批志愿者、老党员开展垃圾分类意义、如何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带动更多身边的人参与垃圾分类。二是进一步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由第三方专业公司、市民巡访团、推进办督察组,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现场明查和暗访。明确垃圾分类必须纳入各乡镇党委、政府班子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区垃圾分类“以奖代补”经费补贴的重要依据。三是进一步完善两网融合回收管理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全区新规划建设一座区级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场,各乡镇普遍建立两网融合站点,做到无缝衔接。四是进一步加强湿垃圾有效处理。区财政投入专项资金在18个乡镇新建了21座湿垃圾末端处置站,并为每个湿垃圾末端处置站配置废水和废气处置设备。目前全区居民、单位、菜场等区域产生的湿垃圾实现了不出镇,就地就近处置。五是进一步加大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管理力度。目前每个乡镇、行政村或居住小区,都设立了建筑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堆放达到一定数量时,由环卫作业公司运输至区级临时处置点破碎分拣进行资源化利用。下阶段,我区将规划建设6座区级建筑垃圾永久性中转处置站,建成后总设计建筑垃圾接纳能力达540万吨,资源化处置能力达200万吨/年。六是进一步加强有害垃圾管理。居民家庭产生的有害垃圾应投放至有害垃圾桶内,由村居委定点储存,预约专业公司定期收集,密闭运输至危废处理企业专项处置。为方便居民投放废旧电池,区推进办在每幢楼房的楼道口都设置了一个废旧电池回收箱。
关于“农林废弃物收集运输成本较高”的意见。2018年以来,我区聚焦水稻秸秆、蔬菜废弃物、瓜菜藤蔓、林地枝藤等农林废弃物,采取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分步实施的方式,建立完善从生产端到收集端的一体化工作链。制定农林废弃物收集扶持政策,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给予330元/吨的补贴,引入3家企业分乡镇参与水稻秸秆收集。2019年将通过建立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整建制推进示范镇,建立可推广可复制的镇、村、户收集利用模式。对于示范镇创建过程中的设备费、场地费等都将予以一定程度的补贴。
关于“要保持e乘巴士崇明2号线网约车长久运营,方便群众出行”的建议。区交通部门指出,“e乘”巴士行业规范用语为“定制客运”,因此它并不属于公共交通的范畴。只要该线路的客流能支撑企业运营的成本支出,略有营利,一般不会停止经营。
(三)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关于“要加强管理,制定常态长效管护机制,设置泯沟养护等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确保河道治理取得实效。要强化区、乡镇、村三级联动,做实河道清障保洁,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水环境建设”的建议。一是镇(乡)级河道长效管理方面,区水务部门已制定《崇明区镇(乡)级河道长效管理办法(试行)》。具体举措可以概括为“四化一增加,两排名一通报”。“四化”是指镇级河道养护企业管理规范化、养护设施装备统一化、日常考核市场化、巡查踪迹信息化;“一增加”是指镇级河道区补资金从目前的1万元/公里提高到1.5万元/公里;“两排名一通报”是指实行乡镇及对应养护企业排名积分制,每月对河道水质、存在问题、考核排名进行通报。奖惩措施与断面水质、考核排名、市水务局第三方检测、违规行为等挂钩。二是村级河道长效管理方面,围绕深化村民自治,区水务部门已制定《崇明区开展村级河道“村民自治”的指导意见》。具体措施概括为“六个跟着走一承诺一兑现”。“六个跟着走”即“宅间河道跟宅走、田间河道跟田走、林间河道跟林走、鱼塘河道跟塘走、园区(合作社)河道跟人走、其他河湖跟队走”;“一承诺”即泯沟养护相对责任人和当地村委会签订泯沟养护责任书,承诺做好责任泯沟段的“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工作。“一兑现”即村委会对考核合格的泯沟相对责任人兑现奖补资金或实物,奖补资金标准为0.5万元/公里。
关于“要制定养殖企业环保标准”的建议。今年起,我区已正式实施本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中规定了养殖企业恶臭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固体废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管理要求。
二、生态产业发展方面
(一)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关于“要大力探索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路径,全面总结‘两无化’大米种植经验,积极推广‘两无化’蔬菜、水果”的建议。2018年,我区共落实“两无化”水稻种植基地5个,生产面积10445亩,初步形成“两无化”水稻生产崇明模式。2019年,在“两无化”水稻的种植经验基础上,我区将建立蔬菜“两无化”生产核心示范基地4-5个,生产规模1000亩次以上,制订4个蔬菜品种“两无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前卫桔柑有限公司约80亩橘园开展“两无化”试点,出台相关政策对开展“两无化”试点的基地进行生产性扶持。
关于“要加强农业科技支撑,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全力推进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和品牌认证,持续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的建议。区农业部门将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类评价工作,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为“优质型”“一般型”等不同类型,分类施策,全力扶持壮大以“三场一社一龙头”为重点的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农业招商,加快引进符合崇明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方向的优质项目和有资本、懂技术、会经营的优质经营主体。
关于“要加强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投入品管控”“要实施农药封闭式管控,建设标准统一的绿色投入品门店,合理规划门店布局”的建议。区农业部门制定了《崇明区绿色农药封闭式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公布高于国家标准的绿色农药推荐目录,建立统一标准的绿色投入品门店,推进绿色农药销配平台和废弃物精准回收平台建设,依托智慧管控平台加强流向追溯,实现绿色农药全覆盖和“从购药到处置”的闭环式管理。以绿色农药精准管控,规范用药行为、减少农药施用强度,大力提高绿色农药精准管控水平,推进农药、化肥减量使用工作,从源头上保障本区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
关于“要逐步提高土地承包价格,稳步提高农民收入”的建议。我区农村土地承包价格按崇府办发﹝2004﹞51号《关于对历史上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经济补偿的意见》及2010年《关于本县集体土地使用和农用土地流转等补偿价格调整的补充意见的通知》规定:公益性项目流转农用土地的指导价按每年每亩300公斤稻谷为标准,以当年年底挂牌收购价作价确定,并实施挂涨不挂跌的办法予以补偿。指导价机制实施以来,土地流转价格逐年提高,从2004年的每亩每年564元提高到2014年的930元,此后几年维持此价格,稳步提高了农民农业收入,切实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
关于“要加大土地流转监管力度,防止土地层层转包,提高土地使用率”的建议。近年来,我区严格按照市下发的格式文本签订土地流转委托书及流转合同,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根据市下发的流转合同示范文本(2016版),我区完善了部分条款,并要求乡镇全部通过土地管理平台网上签订流转合同,流转合同全部录入流转平台,坚决杜绝不规范流转行为,设立不规范流转举报电话,建立乡镇不规范流转自查制度。严禁土地流转中的转租倒包行为,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列入村级组织绩效管理考核,对村级组织出现不规范流转现象的,扣除村级组织绩效管理部分资金。
(二)推动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关于“要积极引进符合生态产业发展方向的大型实体企业,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明确产业发展方向”的建议。2018年我区制定实施了《崇明区红榜企业制度实施办法》《关于促进崇明区绿色工业、文化创意和体育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崇明区招商统筹促进产业转型发展》等文件,2019年3月出台了《关于扶持民营实体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形成了一套完善的企业认定、扶持、引进的政策体系,已基本满足我区引进实体企业和扶持实体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时,确定了崇明重点发展生态产业正面清单及崇明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了产业发展方向;制定了崇明区生态产业项目准入评估办法,优化了生态产业项目准入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关于“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加强招商风险防范及管控,提升招商质量”的建议。区招商部门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生态新兴企业发展扶持系列政策,出台《关于扶持生态新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规范招商主体购买服务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规范招商商务接待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扶持资金管理的意见》等4个系列文件,规范扶持资金拨付、加强招商工作经费监管和招商窗口考核。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区财政局负责企业扶持资金和财政资金的日常监督,区审计局负责各招商主体招商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每年审计单位不低于招商主体总量的三分之一,并实现三年一轮全覆盖的招商专项审计。三是强化招商管理考核力度。将各招商主体涉及的企业监管服务、政策制度执行、招商规范宣传和经费及人员管理等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抓招商、强管理、提服务、控风险的动力与活力。四是完善招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形式,统筹协调解决招商引资过程中重要领域、重点企业的突出问题以及企业诉求和困难,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关于“完善国企和工业园区考核办法,加快形成造血机制”的建议。区委、区政府根据崇明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了整合重组,进一步促进企业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中发挥作用。目前,区国资委正以分类考核、强化管理、促进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为原则,制订区管企业2019年度和2019-2021年任期考核方案。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将更加注重积极引导和激励促进各区管企业通过引进优质的实体型企业、拓展多种经营等举措,增强造血机制,发展壮大并提升企业能级。
关于“加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等扶持力度,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建议。区科委坚持把服务科技企业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创新创业环境的重要措施,扎实有效推进科技创新服务工作。制定《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实施办法》,从促进科技创新资源集聚、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生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智慧崇明建设等方面,支持崇明实体企业创新发展。
(三)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关于“加大优质经营主体引进力度,更深层次对接新兴产业和新型消费群体,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在绿色发展上下功夫,积极培育发展养老、体育、会展等绿色产业”的建议。为进一步统筹区域经济发展、优化生态产业布局,促进生态经济发展,我区在今年3月成立了生态产业促进办公室。生态产业办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将统筹协调招商引资、推进项目投资,积极促进养老、体育、会展等生态产业发展。
关于“要搭建市场租赁平台,加强农村闲置房屋开发利用,有效盘活农村闲置资产”的建议。今年,我区探索建设了区农房使用权流转信息系统平台和农房流转微信服务号,目前正在和“崇明农业招商”微信服务号进行整合,拟近期推出。同时,为引导有流转意向的农村闲置房屋进入区级公开流转平台规范有序流转,区农业农村委正在制定农房使用权流转操作流程,选取1-2个点开展农房流转先行试点工作。
关于“要更多引进群众参与度高、认同感高、水准高的国际体育赛事,提升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知名度”的建议。2019年我区将举办“昆仑决80上海崇明站”“崇明摇滚马拉松”“2019环崇明岛国际自盟女子公路世界巡回赛”“2019IRONMAN 70.3上海崇明站”等高品质国际体育赛事,以助力提升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影响力和知名度。
关于“要加快培育民宿产业,明确发展标准,形成食住行游于一体的产业体系,打造本土民宿品牌”的建议。我区已制定实施《崇明生态民宿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将民宿等级划分为良品民宿、优品民宿、精品民宿,规范统一了崇明生态民宿的标准。制定实施《“崇明农家”管理办法》,鼓励民宿向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下阶段,将进一步完善《“崇明农家”管理办法》,促进民宿产业有序、健康发展;鼓励成立崇明民宿行业协会,引导民宿企业加强行业诚信自律。
关于“要围绕吃、住、行、玩、购,抓紧推进花博会有关工作的布局,提前谋划好交通、住宿等工作,提高接待服务能力”的建议。区花博筹备组办公室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花博交通保障工作。目前已完成花博会对外交通保障总体方案制定,正抓紧编制花博会道路交通、陆上运力提升、水上运力提升、停车系统、智慧交通、交通应急保障等六个专项方案。2020年底前基本形成外部快速交通服务体系和覆盖三岛的综合交通服务体系。二是全面提升生态旅游服务能级。新建、改建、扩建、提升一批酒店、宾馆,培育一批开心农场、生态民宿、花博人家,整合全区旅馆、餐饮资源,重点打造一批特色酒店、特色餐饮,引进花博快闪酒店、游轮等临时住宿设施,满足游客多层次需求。实施花博园周边及城桥商业设施升级改造,提升打造商业特色街。建设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完善“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服务供给。挖掘花博品牌效应,加强花博特色旅游产品开发。加强景区联动、水陆联动、区域联动、市区联动,打造一批花博旅游精品线路。
关于“要挖掘和保护灶文化、水仙文化和土布文化等传统文化,扩大文化延伸效益”的建议。“灶文化”“土布文化”已列入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区文化部门已落实传承基地、传承人和传承活动政府补贴政策,制定实施《崇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三年行动纲要》。灶文化方面,每年组织举办“崇明灶花艺术节”,定期召开灶文化研讨会,让灶花面向社区、走进校园。水仙文化方面,争取将崇明水仙花栽培技术列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优化培育新的崇明水仙品种,整理出版科学种植崇明水仙技术书籍和音像资料。土布文化方面,举办“金梭子”杯崇明土布纺织能手大赛,将崇明土布制作体验课程纳入市、区文化配送系列,开发更多具有市场潜力的土布文创产品。
关于“要加强与光明集团等驻崇单位的有效联动”的建议。近年来,区政府积极对接上实集团、光明集团和江苏两镇,有序推进陈家镇区划调整、光明田缘、东平小镇等区域协调事项,推动区域联动发展。此外,东平、新海两镇每年初制订与光明集团联动发展工作目标及任务节点计划,积极推进区域联动发展。
关于“要加快推进西沙湿地木栈道修复工程建设,制定闭园期间应急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对游客的影响”的建议。2018年8月,受台风“摩羯”及天文大潮汛影响,西沙湿地内3.5公里木栈道严重损毁,为确保游客游园安全,公园实施闭园改造。目前西沙国家湿地公园一期木栈道及基础设施改造已完成方案编制,正在编制工可报告,计划4月底报区发展改革委审批。为最大限度减少西沙湿地闭园对游客的影响,明珠湖公园自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3月11日,推出了门票季节性优惠活动,并取消了部分娱乐项目的收费,该活动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游客的欢迎。目前,明珠湖公园与绿华镇开展公园票务合作事宜,对“政府扶持+企业让利”惠民措施达成一致意见,为推动区域旅游更好更快发展奠定基础。
三、城乡融合发展方面
(一)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关于“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重大工程项目保质保量推进”的建议。区重大办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优化服务。建立“一库、二计划、五优化”工作机制,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协调帮助建设单位提前启动征收腾地工作和设计方案稳定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在项目报建、初设、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帮助建设单位规范、高效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二是抓好协调。充分利用联席会议的平台,组织开展多方联合会商。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和可能遇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协调会。三是强化督办。将项目进度按照储备库、实施库、正式审批阶段分别进行督查指导,对每个项目锁定时间目标,加强节点跟踪管控,定期督查通报进度。在加快项目工程进度的同时,加强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切实落实五方安全质量责任。
关于“要加快崇明北部水闸改造,提高北部排涝能力。要尽快启动横沙反帝圩泵闸建造,解决横沙岛防汛排涝能力偏低问题”的建议。北部水闸改造方面,有关部门正在推进崇明岛外移新建四座水闸工程,包括堡镇港、四滧港、六滧港、八滧港四条河道外延伸工程和四座水闸外移新建工程。目前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已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工程计划2020年第二季度开工,2021年完工。横沙反帝圩泵闸建造方面,区水务部门规划实施红星河整治工程,并在红星河北入长江口处新建反帝圩泵闸。2017年下半年启动了工程的前期工作,目前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已报区发展改革委审批。工程计划2020年第二季度开工,2021年完工。
关于“要推进天然气、220kV变电站进横沙岛,更好地满足群众用气、用电需求”的建议。天然气方面,天然气主干管网“崇明—长兴—浦东五号沟”管段目前正处于施工建设中,预计最早将于2022年建成通气。建成后,将为天然气进入横沙岛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届时,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横沙岛相关规划落地的前提下,我区将积极推进横沙岛天然气管网建设,更好地满足群众用气需求。变电站方面,目前横沙岛电力负荷主要是农村居民用电,最高负荷仅1.1万千瓦,现状由2回35千伏架空线路从长兴跨江供电,自2002年投运以来基本保持安全可靠运行。横沙电网供电能力目前基本能够满足横沙岛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暂无建设220kV变电站的需求,电力部门将根据横沙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提前部署电力设施,确保满足横沙用电需求。
关于“要积极争取北沿江高铁项目在崇设立站点,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崇明线建设和陈海公路改造升级”的建议。关于北沿江高铁,区交通部门正在积极配合北沿江高铁的设计院开展前期调查和基础资料收集工作,铁路设计院正在开展北沿江高铁的线型比选和相应的地形、地质调查,若最终北沿江高铁选线经过崇明地区,在规划上崇明将设1个站。关于轨交崇明线,2018年12月,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3年),其中包括轨交崇明线。2019年4月8日,市交通委召开轨交崇明线专项规划部门意见征询会,征询浦东新区、崇明区、长开办等部门意见,我区将继续配合推进轨道交通崇明线相关工作。关于陈海公路改造升级,陈海公路是目前崇明唯一的一条市管一级公路,直接与G40高速相连,道路交通流量逐年递增,道路服务能力水平逐步下降,交通安全隐患日趋凸显,同时花博举办期间,陈海公路将承受前所未有的极端客流压力。因此陈海公路提升改造、增设会时绿色交通专用道,将是2021年花博交通保障方案的关键性措施。目前,陈海公路提升改造项目已明确列入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区交通委与市级部门正在优化完善陈海公路改造设计方案,力争尽快落地实施。
(二)加快生态城镇建设。关于“新市镇规划、郊野单元规划编制要做到‘开门做规划’,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建议。我区对城乡规划编制坚持“开门做规划”的原则和要求,其中规划公示是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法定程序(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公示形式包括网上公示和展板公示,网上公示地址为区政府网站,展板公示地址根据规划类型在崇明规划展示馆或者在乡镇方便老百姓看到的地方进行公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规划公示信息传播的方式越来越多,“上海崇明”公众号上推送了崇明2035总体规划、三星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花博园区专项规划等公示信息和内容,公众有更多途径获取规划信息,发表意见建议。
关于“要更加关注老城区民生短板问题,着力改善交通拥堵、道路破损等问题,创造更多条件加快推动旧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的建议。道路交通方面,区交通部门已在2018年实施道路综合整治(港湾式车站改造)工程,以及寒山寺路、西小港路等道路整治。2019年计划对八一路(北门路—中津桥路)、新崇中路(八一路—新崇东路)等路段进行重新摊铺,消除坑塘、裂缝等道路破损病害。同时,对于城桥、堡镇老城区部分道路存在的少数病害将切实加强道路巡查和日常养护力度,不断改善市民群众出行条件。旧区改造方面,截至4月1日,8个旧区改造地块中,城桥镇的中津桥路北侧、陈仓门弄、川心街等3地块已经完成土地出让,确定了建设单位。利民村(西)地块“城中村”改造方面,2018年与中建八局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2019年该项目列入区委、区政府重大民生实事工程项目。待全市第二轮城中村改造政策确定后,将抓紧申报并尽快启动动迁安置房建设。
关于“要充分利用长兴岛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发挥资源集聚效应,做大做强旅游业”的建议。在规划扶持方面,区旅游部门编制了《崇明区长兴岛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明确旅游发展战略、空间布局和项目策划。2018年,区级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和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都对长兴岛优秀旅游项目进行了奖励。在多旅融合方面,加强农旅融合,推进前小桔博士农场建设;加强林旅融合,推进北环河生态廊道建设;加强工业旅游,推进江南造船厂工业旅游建设。在品牌创建方面,长兴岛郊野公园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积极创建市级旅游标准化示范点;举办2018绿色音符生态音乐营等节庆活动,获得市场好评。下阶段,将引导旅游企业加快开发长兴岛岸线旅游资源、工业旅游资源、渔港旅游资源等,加大对长兴岛文化资源挖掘、整理和包装力度。
关于“要加快推进陈家镇体育特色小镇建设,争取更多体育竞技类功能项目落地”的建议。东滩自行车体育特色小镇(陈家镇特色小镇)主导业态是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和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以自行车、马术、足球为核心,实现训练、培训、赛事和科技一体化,融合康养、旅游、文化等其他产业共同发展。2019年将重点推进中体产业公司拟投建的自行车小镇项目落地。此外,绿华马拉松体育特色小镇主导业态是体育竞赛表演和体育健身休闲,以马拉松、铁人三项、低空飞行、水上运动为核心,融合康养、旅游、文化等其他产业共同发展。2019年将重点推进影达传媒公司拟投建的低空飞行营地项目落地。
关于“要结合花博会举办,加强对东平特色小镇建设的政策、项目倾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农场镇正常运转”的建议。区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乡镇完成了《以特色小城镇创建为抓手,推动世界级生态岛新型城乡一体化发展路径研究》课题调研,为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谋划了发展路径。配合光明集团,对其牵头的光明小镇规划方案多次开展深入研讨,提出统筹全局的建设性建议,确保光明小镇成为东平国家级特色小镇的核心示范及中国花博会基础设施配套的主要承载区域。根据《2017-2021年崇明区与镇(乡)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意见》,从2017年起东平镇实行“基本运转按实保障,项目支出分级负担”的办法。2018年鉴于东平镇专项经费存在缺口的情况,在现有区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已对东平镇追加一次性补贴。下阶段,区财政将一如既往地保障重点民生、项目支出,支持东平镇经济社会发展。
(三)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关于“要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农民集中居住和美丽乡村建设,集中政策和资源,打造若干特色乡镇和村庄。要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村健身步道,引导群众开展宅前屋后绿化美化,进一步优化村容村貌”的建议。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有关部门、乡镇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全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加快推进首批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园艺村“一线七点”核心区建设,确保6月底之前完成核心区建设;第二批5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完成申报表和示范村建设方案编制,经市级部门遴选答辩后,确定了第二批3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二是积极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成功创建16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约占全市四分之一。制定《崇明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评估办法》《崇明区美丽乡村建设区级示范村创建考评验收细则》,对于成功创建并巩固到位的美丽乡村市、区级示范村,每年分别按照150元/户和100元/户标准给予奖励。三是稳步实施村庄改造。以村庄改造为主要载体,建立区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整合平台,梳理市、区各类支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7+X”项目整合模式,切实提升全区村庄改造水平。
关于“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回应群众建房需求,缓解农村建房矛盾”的建议。我区正在积极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工作,依照规划先行原则,农村村民建房应根据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统筹安排。目前各乡镇正在深化完善本乡镇的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其中中兴镇、新河镇、竖新镇和建设镇等四个先行乡镇的规划设计方案已通过区政府审批。其他乡镇将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组织报批实施。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外的农民翻建房屋需求,目前各乡镇正编制辖区内郊野单元(村庄)规划,16个涉农乡镇的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将于2019年下半年全部完成。待乡镇的集中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和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批准后,区规划资源局将按照乡镇申请,及时审核报批农民住房建设用地,解决村民住房需求。
关于“推进移风易俗要充分考虑农村基层实际,疏堵结合逐步实现移风易俗”的建议。我区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实施了《关于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新风的实施意见》,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党员干部在婚丧喜庆方面主动带头,划定红线,积极树立科学文明、节俭养德的新风尚。同时,结合农村基层实际,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倡导广大村居民开展移风易俗。各村居纷纷成立了红白理事,引导村居民群众移风易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
四、生态民生保障方面
(一)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关于“要做好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统筹协调,突出学区化、集团化办学优势,打破校际隔阂,进一步改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问题”的建议。区教育部门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提升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成效。完善学区内各项章程及相关制度建设,制定学区内骨干教师柔性流动、教师培训课程共享、园际联合教研、项目联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抓好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新优质学校、“一校一品”建设等项目的落实和深化。二是实施小规模学校建设工程。探索适合小规模学校特点的课堂教学模型,创设高雅温馨的小规模学校文化环境,合理适当配置稀缺资源,努力解决小规模学校发展和教育投入效能之间的矛盾问题。
关于“要持续加强紧密型区域医联体建设,探索适合我区的健康管理模式,确保基本医疗服务更均衡、更优质。要加大基层医疗单位财政保障,增加社区卫生服务预防保健支出投入。要提高临床一线医务人员薪资待遇,帮助解决住房、子女教育等问题,适度增加职称名额”的建议。新华—崇明区域医疗联合体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明确,2019年医联体将紧密围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流程”的核心理念,在继续深化健康管理模式改革、推进管理模式创新、促进分级诊疗模式建设、启动医疗保险支付模式探索等方面开展工作。区卫生健康委正与区财政局协商拟定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算管理办法,强化中心财政保障。同时拟与区财政局协商,进一步提高预防保健经费定额补助水平,并将预防保健经费全部用于基本公共卫生业务活动。《崇明区卫生人才专项激励研究》已列入区政府重点调研课题,争取尽快出台相关激励方案。对本区事业单位招聘的医疗卫生技术专业人才,已给予租房补贴,解决公租房入住问题。职称名额方面,目前我区医疗系统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文件执行,区卫生部门将继续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呼吁增加职称名额。
关于“要继续深化分级诊疗制度,定期安排有关专家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工作,提升基层医疗诊治水平。要解决社区卫生室缺医少药问题,方便农村群众就医,满足基本用药需求”的建议。今年3月8日,区卫生健康委对全区村卫生室药品目录进行了调整,并建立长效机制,定期进行微调,以使药品目录能够基本满足群众需求。在促进分级诊疗方面,医联体将通过下沉医疗资源、开展“名医工作室”、建设病例讨论平台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促进患者合理分流。
(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关于“要完善重残人员评定和复查标准,参考低保复审制度,增设村民监督公示制度”的建议。2018年5月,区残联联合区卫生部门结合区委“大调研”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崇明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评定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对申请受理、残疾评定、审核批准、残疾复评、结果公示、证件核发、证件注销等关键环节进行全方位的严格规范,明确了责任追究办法,形成了权责利相一致的工作机制和操作模式。为确保评残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办法中规定,经审核符合残疾标准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收到群众举报的,由区残联联合卫计委,会同乡(镇)进行初步调查核实。调查核实中发现工作人员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对待评定工作,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视情况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自新办法开展以来,评残工作增强了便民性,控制了申请数量,提升了合格率,体现了维护社会底线的功能,社会面反响普遍良好。
关于“要加强对生态惠民保险宣传解释力度”的建议。区民政部门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保险内容宣传会。由保险公司组织工作小组,分别对接18个乡镇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中心工作人员、村居委工作人员进行保险宣传。二是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印制2万份生态惠民保险宣传折页,在区人代会、区政协会议向与会代表宣传,在各乡镇的科普早市、集中宣传活动中向群众宣传,放置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政策公开栏中供群众随时查看。三是通过媒体开展宣传。在崇明电视台、崇明报、上海崇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多轮宣传,通过获得理赔的群众感受、理赔数据公布,再次向公众宣传生态惠民保险的内容。
关于“要设置领取生态养老补贴前置条件,将发放生态养老补贴与秸秆禁烧、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相结合,做到精准发放”的建议。生态养老补贴政策的初衷是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实现生态发展与生态惠民的良性互动。生态养老补贴是提高社会保障方面的措施,是兜底性、普惠性的保障政策,惠及人群有政策规定,不宜设置发放的其他前置条件。
关于“要加大老年助餐点、日间照料中心等民生项目扶持力度,做好区镇联动、合理布局。要整合为老服务中心、睦邻点及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等资源,让老百姓通过一个平台享受综合性服务”的建议。截至2018年底,全区共有49家老年人助餐服务点、25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18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884个睦邻点。在政策扶持方面,我区研究制定了《崇明区养老服务“三项”补贴实施办法》,加大了对老年助餐点项目的扶持力度,2019年起,对本区运营的助餐点,由区级财政按照每餐1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项目建设投资额分为四档,由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别给予15-6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市、区、乡镇按照1:0.5:0.5比例配比。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日间照护机构、助餐点的日常运作予以相应支持。为老服务方面,进一步优化整合全区养老服务资源,通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平台让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一是实现乡镇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开展社区“养老顾问”试点工作,提供养老政策咨询、养老服务资源推介等方面的便利。二是搭建崇明区养老服务平台(原综合为老服务平台),提供本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政策法规等线上信息查询。
关于“要降低轮渡票价,对残疾人、现役军人等特殊人群实施免票政策”的建议。轮渡票价为政府定价类项目,长江隧桥开通后,2010年客轮企业进行过票价下调。虽然油价和企业运维成本不断上涨,企业经营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但票价未再调整。根据《水路旅客运输规则》,目前客轮公司对革命伤残军人给予优待购买半价票,对残疾人和现役军人实行优先购票政策。针对代表提出的“对残疾人、现役军人等特殊人群实施免票政策”的建议,区交通委将会同客轮公司及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其可行性及操作性。
五、创新社会治理方面
(一)加强基层建设。关于“要培育发展绿色环保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建议。区民政部门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优化相关政策。降低登记准入门槛,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从10万元降至3万元。简化成立登记手续,改验资报告为银行认缴凭证,取消验资手续。如绿色环保社会组织成立时无固定办公场所,可优先入驻“崇明区社会组织创共益园”。二是培育扶持相关社会组织。依托“崇明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加强与区环保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培育绿色环保社会组织,使更多绿色环保社会组织为生态岛建设助力。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现已成立了“上海崇明区双瀛有害生物防治中心”“上海崇明城桥镇生态养护社”等20多家从事垃圾分类、保洁保绿的绿色环保社会组织。
关于“要注重发挥基层群众自治作用,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合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民生工程”的建议。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本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推进本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以下要求:一是加强党建引领。注重发挥居民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价值引领、组织动员、支持服务、统筹协调、凝聚骨干等方式,支持和保障居委会依法开展工作,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等各类组织共同参与社区治理。二是加强村(居)民自治。督导各乡镇、各村(居)委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村(居)民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通过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等形式,对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居民区公共事务,听取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引导村(居)民有序参与自治事务。三是加强社区事务协同共治。积极培育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和社区骨干力量,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推进驻区企业事业单位共建,推动社会组织参与。
关于“要加强‘阳光村务’工程监督,确保创新举措落到实处、发挥实效”的建议。2018年通过试点电视线路改造和信息系统开发后,“阳光村务”工程向全区18个乡镇全面推进,目前已有19.6万用户完成网络改造,完成率90.2%,实现乡镇全覆盖。信息化平台也已经建立,即将实现全覆盖。下阶段,将继续深化与东方有线、崇明电信的合作,继续优化界面和操控;指导村居把村居事务公开做实,及时更新信息,确保“阳光村务”工程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关于“要加强村居‘两委’班子队伍建设,强化村居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一肩挑’干部的培养锻炼,统筹兼顾,发挥村居班子成员的积极性”的建议。2018年,我区圆满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深入推进村居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选出了一批村居民广泛认可的“基层好干部”。2019年,将持续深化“村居大讲堂”培训活动,在乡村振兴、基层实务、形势教育、能力建设四个模块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培训模式,让更多本土的村支书、“小巷总理”走上讲台,分享他们的治理经验,组织形式更加多样的交流活动和主题论坛活动,切实锻炼提升基层干部的能力、拓宽村居干部的眼界。
关于“要逐步提升村居干部工资待遇,吸引更多有能力、有经验的人才到基层一线工作”的建议。2018年12月,市人社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调整本市“三支一扶”人员和2018年以前选聘大学生村官生活待遇标准的通知》,提升“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待遇标准;2018年10月,我区制定出台《崇明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形成了“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考核录用以及社区工作者定向招录和考核录用并行的梯度化扶持体系,鼓励大学生到基层一线工作。
(二)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关于“要建立创城常态长效机制,加大创建检查力度,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不断提升文明城区创建水平。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文明城区创建浓厚氛围。要持续深入开展婚丧喜庆移风易俗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引导广大群众建立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的建议。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区创城办建立了常态化测评机制,坚持以测促创,开展全覆盖常态化督查工作16轮,组织第三方模拟测评5次,构建形成第三方测评、条上督查、块上自查的多层次立体化督导体系。2018年共发现问题8987个,建立“一乡镇一委局一档案”问题库,通过三色单督促整改,整改率95%。积极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将创建实绩和第三方测评分数纳入年终考核。在加大宣传力度方面,区创城办通过“六宣”联动,着力提高创城的知晓度。在区级媒体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等专题专栏,全方位报道创建重要活动、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编印《市民文明手册》《崇德明礼——崇明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读本》3万册,发放给全区各村居、各修身睦邻点、各文化场馆、公共服务窗口等单位;持续开展文明城区创建宣讲、文艺巡演、问卷调查,宣传普及文明创建知识。
关于“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建议。区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领导协调作用,梳理形成年度工作要点和专项实施方案,开展“生态岛+信用建设”课题研究。二是建设基础设施。启动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第四期改造升级工作,完善“信用崇明”网站建设,在信用窗口提供信用查询和异议处理服务。三是应用信用信息。继续拓宽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行政管理中的参考应用,深化推进横沙乡生态诚信试点工作,实施联合激励与奖惩措施。四是信用宣传。每月推出一批区诚信“红黑榜”,通过崇明报、上海崇明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组建区社会信用宣讲团,有序推进对18个乡镇的“大美崇明、全民守信”接力宣传等活动。
关于“有关部门加大小区非机动车乱停放、乱拉电线现象整治力度”的建议。为缓解小区电动自行车乱停放和高空拉线现象,我区在2015年起组织实施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式充电设施建设。居委会指导小区业委会依法定程序在征得小区全体业主过三分之二同意后,由乡镇落实建设资金并组织施工。目前,我区已有28个小区完成了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同时,区房管部门将结合“美丽家园”建设,推广充电设施建设。对于非机动车乱停放和乱拉电线的现象,督促各乡镇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和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加大居委会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提醒居民规范停车,安全充电。
关于“要加强菜场周边环境改造,推进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提升市容环境面貌”的建议。区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职责。强化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牵头组织辖区内相关部门加强集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和设施改造,着力营造良好有序的街区氛围;区级职能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不断提升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水平。我区52家集贸市场中已有13家标准化菜市场,下阶段将以创城创卫为契机,鼓励乡镇加大投入,改善设施,力争年内建成不少于3家标准化菜市场。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力度。按照创城创卫要求,继续对52家集贸市场开展双月督查工作,形成整改反馈和巩固提升的闭环机制,同时发挥双月督查排名结果导向作用,作为对乡镇年度工作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加强城乡精细化管理。关于“要完善新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议。相关区属企业在对新建安置房小区进行规划时,注重源头把控,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性规划,以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为出发点,严格落实设计规范和公共配套设施规模。目前,位于核心镇区域内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安置房小区,商业配套、公共绿地、小学幼儿园等或已建成,或已列入年度重大生态项目计划,实现了与核心镇发展同步推进。下阶段,在新建安置房开发建设过程中,有关企业将强化与区规土、文化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考虑群众对优质公共文化场所等配套设施的期盼,进一步落实工作举措,在土地出让环节即对公共配套设施予以明确,并督促开发商将公共配套设施与房屋同步建设,努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关于“在建设崇明城乡智能管理平台过程中,要加强顶层设计,注重前后衔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的建议。区科委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强化区智能管理平台的顶层设计,以现有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体系为基础,依托区大数据中心数据交换系统,以“雪亮工程”视频共享平台为支撑,通过优化城乡治理业务流程,打通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瓶颈,整合集中区常态城乡管理和非常态应急管理资源,构建集数据共享、监控预警、运行处置为一体的城乡智能管理平台架构。通过平台建设,实现问题及时发现、信息即时采集、指挥调度统一、处置快速彻底的“一网通管”目标,提升本区城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关于“要加强生态岗位人员管理,健全长效常态机制,助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的建议。2018年7月,区人社部门出台了《关于规范本区生态就业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和人员招录、考核管理等内容。据统计,2018年4-12月,强化管理后全区退工140多人。2019年本区生态就业岗位管理的重心将从解决“出工”提升到解决“出力”上。一是加大考核力度。既对从业人员日常工作进行考核,也对乡镇的整体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给予辞退。二是推广智能化管理手段。竖新镇等乡镇已在村级试行信息化平台管理,下阶段将在试点总结的基础上向全区推广。
(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关于“要切实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防护能力,减少生产事故”的建议。区安监部门按照年初制定的监督检查计划,结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粉尘涉爆、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其中99家重点检查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一般检查单位按照“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查。督促企业及时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防护能力,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力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关于“要根据崇明实际,加强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防范、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区水务和应急部门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防汛指挥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进一步强化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二是编制防汛预案。在应急处置、信息报送、人员转移安置、抢险队伍、物资储备调度等方面不断优化完善,切实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三是强化预测预警和应急值守。及时研判风情、雨情、水情,做好科学指挥调度,严密防范城乡内积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四是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重点围绕我区防汛基础设施薄弱环节,海塘、水闸、涵闸门等关键部位,老旧小区、在建工地、危棚简屋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滚动排查和防汛督查检查。五是加强防汛演练和培训。通过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防汛防台培训实效;根据防御重点、风险隐患、薄弱环节等内容,开展各类防汛防台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关于“要继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在管控吸毒人员方面,一是加强禁毒队伍力量建设,充分发挥48名禁毒社工社会帮教服务主力军作用,全面提升吸毒人员帮教服务效能。二是开展社会面吸毒人员大排查,落实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管控和评估干预工作措施。三是完善吸毒人员戒治帮扶机制,实行社会面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切实提升戒毒康复成效。我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均达100%,戒断毒瘾三年以上认定率达42.39%(高于市平均值十个百分点)。四是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标准化建设,实现“两室两基地”建设全覆盖。全区成立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室18家、心理服务指导室21家、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点)19个,就业安置率达85%。在管控社区服刑人员方面,坚持构建“人防+技防”防御网络,紧紧抓牢“标准+科技”双轮驱动,充分发挥矫正小组作用,大力提升电子监管能级,以标准化、科学化、信息化手段有序推动执法工作。在安帮刑满释放人员方面,以“六必”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深化监地联动帮教机制、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指导培育过渡性安置帮教就业基地,积极开展特殊人员未成年子女成长护航系列关爱活动、“爱的黄丝带”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等,有序推进安置帮教标准化试点工作,确保刑释人员真正融入社会。
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方面
(一)加强依法行政。关于“要加强权力监督,认真落实报告制度,保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的建议。2018年区政府对《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明确区政府要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区政府把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报告作为法定义务,主动及时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促进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切实把人大决定、政府执行有机结合起来,使政府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2018年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政府工作报告、区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等重要事项。
关于“要继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补齐法治建设短板。要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增强干部对法律的敬畏感,强化干部对自身的约束。要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提升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建议。区司法部门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约束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落实依法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等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政府重大决策向人大报告的制度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将败诉和纠错案件移送监察委,根据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坚持把宪法等法律知识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内容,把法律专题纳入新任公务员培训及中层干部培训。三是研究制定领导干部任前和公务员晋升前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四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初任培训考核及在职轮训考核,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五是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比率,并要求出庭出声出效果,不断促进依法行政。
关于“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深化法律进农村、进企业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的建议。区司法部门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协调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法律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成立区级宪法宣讲团,深入村居、企业等开展宣讲,为全区32万户家庭订送宪法读本,在18个乡镇351个村居建立宪法宣传阵地。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运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平台,向村居农户赠送法律书籍、开展法律咨询等。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律师对本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 “一对一”法治体检,深入工业园区、富盛开发区等开展大型法律咨询,协调各司法所走进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
(二)改进工作作风。关于“要建立区级实事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提高项目质量和财政资金利用率,提升群众对政府工作认可度”的建议。目前区政府实事项目推进机制已经较为成熟和完善,建立了由区政府总牵头、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区级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在实事项目推进过程中形成了全过程管理模式。一是制定节点计划,明确责任和进度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将实事项目安排下发至各委办局后,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具体的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节点、项目责任人和联络员,并建立挂牌制度。二是及时跟踪检查,强化项目监管。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沟通协调,监督推进项目实施。各主管单位每季度及时上报项目实施情况。三是建立视察制度,年度总结整改。区人大、政协高度重视区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每年11月下旬都要分别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体视察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完成情况。届时由区发展改革委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政协汇报本年度完成情况,并根据区人大、政协的视察意见对部分项目进行整改。
关于“要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服务流程,改进服务作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建议。区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崇明区窗口服务规范化实施意见(试行)》《崇明区窗口服务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崇明区窗口服务工作人员过错问责办法(试行)》三个文件精神,加强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和服务监督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效能,继续深化电子证照应用,实现线上、线下政务进驻事项实体证照免交,通过电子亮证与核验、材料免交与少交等功能优化审批流程,引导企业和市民少跑腿少交材料。三是完成崇明营商环境发展指数编制工作,动态反映崇明营商环境建设成果,努力推动我区营商环境质量实现全面提升。
七、其他方面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关于“要聚焦人才引进和留住问题,完善人才政策措施,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用政策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建议。2017年7月,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崇明区关于加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实施一年多来,对人才的集聚效应初显,人才发展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本区共引进战略级卓越人才1名、培养战略级卓越人才2名、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120名、专业技能人才1494名,全年支出人才专项资金1609.34万元,同比增长107.6%。下阶段,将做好《崇明区关于加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期评估工作,调整优化人才目录,制定出台人才梯度化服务和高层次人才公寓相关实施办法。积极推进本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建设上海崇明世界级生态岛人才服务园,鼓励和扶持各类企业通过市场化的渠道引进人才。继续加大走出去力度,组织相关单位赴外省市开展招聘活动。充分利用区政府与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国有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资源,指导相关单位用足用好柔性引才政策。继续鼓励崇明籍大学生回乡工作,以“三支一扶”大学生和专业技能储备人才招募为抓手,引进和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后备军。
(二)推动大调研工作。关于“要推动大调研常态化制度化,列出问题清单,聚焦解决问题,真正为民解忧、为民谋利”的建议。为深化2018年以来全区大调研取得的成果,保持调查研究的良好态势,今年3月,区委制定印发了《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调研主体、调研对象、调研主题和调研安排。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将认真贯彻执行,推动大调研持续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