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县2016年总预算执行情况和崇明区2017年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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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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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1-20

—— 2017年1月10日在崇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崇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召忠

各位代表:

我受崇明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本县2016年总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区2017年总预算草案提请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总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生态岛建设总目标,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当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财政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提质,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认真落实县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财政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

1.财政促发展职能明显增强。一是强化财政资金政策的导向作用。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有序推进政府债务置换,减轻利息负担,腾出资金补短板。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支持村庄改造、河道生态修复、污水纳管、景观廊道工程建设等。加大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力度,支持扩大就业创业。二是保持必要的支出力度。2016年,县本级据实安排教育、科学技术、农业、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六项重点支出652601.57万元,同比增长15.44%,其中,科学技术等四项重点支出同比增长47.31%,教育及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剔除调整因素后,同比分别增长6.16%、20.84%。三是合理统筹安排存量资金,清理收回并重新安排当年部门结余资金45424.42万元,主要用于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险制度调整财政补贴资金、2014-2016年集建区外存量建设用地减量化项目补贴、城乡居保县级财政补贴个人缴费补贴、2016年下半年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土地流转补偿经费等;盘活部门预算历年结余资金112609.89万元,统筹安排用于历年三十五棉纺厂安置、历年未列支的造林工程款、2015年崇明新农合财政负担部分等。

2.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是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密切跟踪“营改增”运行情况,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完善市与区县增值税收入划分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16〕44号),实施市与区县收入划分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二是拟定新一轮县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参照市与区县营改增税收基数补助机制,加大对乡镇财力补助的力度,最大程度减少财税改革对乡镇财力的影响。三是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集中公开信息。在崇明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将政府收支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等财政信息集中进行公开。部门决算公开范围从预算主管部门延伸扩大到所属的预算单位,将机构设置、行政运行经费纳入公开范围,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细化公开到“款”级科目等。

3.财政预算支出效能持续提高。一是合理保障民生支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6年,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1146166.96万元,同比增长29.49%,保障了各项民生支出需要。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等民生保障标准,支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轨,实施老年综合津贴补助制度。支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夯实基层组织运转和治理能力。二是支持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提升生态发展品质。重点支持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等,加大对农业科技、农业生态保护、农村村庄改造、农村水利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推动旅游与农业、体育、文化、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海洋产业,支持构建生态产业发展体系,合力做好“生态+”。支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等,探索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4.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县财政支出执行管理的实施方案》,狠抓财政支出执行进度考核,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将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县政府对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部门,县财政按相应比例调减下年度预算。二是严格预算调整。规范预算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时间,明确责任追究。确需列入当年预算调整方案的,预算主管部门须于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向县政府提出申请,说明预算调整的项目、理由和金额。三是落实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加大对预算编制金额、功能分类、基础信息和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力度。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控制通过财政专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户等进行资金支付,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库款管理,建立健全资金调度与库款规模挂钩机制,以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执行挂钩机制。强化政府债务监督,进一步规范新增债券资金用途。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四是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规范调整县级机关差旅费支出标准。加强内控管理,提高政策信息透明度和行政效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考核,提升全县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二)2016年总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全县收入总量2355976.35万元,完成预算的113.73%。其中:

本县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1088.82万元,为预算的114.70%,比2015年(下同)增长23.88%;上级补助收入1127451.6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79000万元[注释1];调入资金68435.89万元。

全县支出总量2355976.35万元,完成预算的113.73%。其中: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965976.35万元,完成预算的116.22%,增长35.81%。主要包括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0390.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8.13%,增长8.30%;上解支出96993.1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290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9592.52万元[注释2]。

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2.63%,增长11.43%。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我县上级补助收入1127451.64万元,为预算的113.59%,增长21.48%,具体组成为:返还性补助248408.40万元,以及市对本县公共财政转移支付847903.86万元,中央转移支付31139.38万元。

(1)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6年,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1088.82万元,为预算的114.70%,增长23.88%。具体情况如下:

增值税251177.78万元,为预算的120.85%,增长51.73%。主要是“营改增”政策影响;

营业税146482.36万元,为预算的98.76%,下降19.19%。主要是“营改增”政策影响;

企业所得税64589.76万元,为预算的108.97%,增长9.03%。主要是汇算清缴后企业所得税增加;

个人所得税62285.66万元,为预算的105.77%,增长31.54%;

城市维护建设税18733.42万元,为预算的115.28%,增长36.60%;

房产税12025.41万元,为预算的130.22%,增长67.98%。主要是商用房产市场活跃带动房产税增长;

印花税10287.26万元,为预算的113.55%,增长75.53%。主要是企业查补税增加;

城镇土地使用税1260.15万元,为预算的108.17%,增长66%;

土地增值税17631.61万元,为预算的108.48%,增长158.02%。主要是房产市场活跃带动土地增值税增长;

车船税2462万元,为预算的82.07%,下降16.50%;

耕地占用税1882.74万元,为预算的106.61%,增长29.62%。主要是一次性征收因素;

契税36643.05万元,为预算的159.92%,增长139.37%。主要是房地产交易活跃带动契税收入增长;

非税收入55627.62万元,为预算的139.63%,增长31.29%。主要是市财政划拨残保金增加12800万元。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181309.64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9838.83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191148.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6%,比2015年(下同)下降6.30%。主要用于“教育内涵发展”建设4970万元,新建上海实验学校东滩附属学校4777.60万元,新建城桥新城6号地块初中2000万元及帮困助学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改革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预﹝2016﹞76号)文件要求,将单位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由“教育支出”调整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25423.52万元,剔除该因素后,同口径增长6.16%。

科学技术支出29640.22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20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29660.22万元,完成预算的97.92%,增长18.51%。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引导资金”25000万元,以及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行动、科普经费、政务网运行维护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引导资金”支出增加5000万元等。

农林水支出220289.09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97963.77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318252.86万元,完成预算的147.25%,增长106.29%。主要用于公益林土地流转费18536.80万元、公益林养护费13963.05万元、中央市级农业项目县配套12845.15万元、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补助11253万元、“美丽乡村”建设9000万元、县级支农政策扶持资金5922.55万元,以及原水公司运行经费、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集镇污水处理站经费、城镇管网设施养护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生活污水项目资金增加56688.42万元、中央市级专项资金增加36666.55万元、新增乡镇集建区外存量建设用地减量化项目资金18037.40万元、新增农村综合帮扶县级配套资金16868.70万元,以及2016年包含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城桥地区水系整治项目12000万元、南横引河东段综合整治工程7004万元、2016年小口径管网改造工程3500万元、长兴镇水环境建设项目3146万元、县域内第二次供水改造3000万元、堡镇雨水泵站改扩建工程3000万元等一次性项目。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847.83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519.12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17366.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1%,增长39.53%。主要用于2016年国际女子公路自行车赛暨世界杯赛、文化资源配送、全民健身经费、群众体育活动、体育竞赛经费、文化宣传及活动经费、广播电视专用设备购置、新城文化三馆经费、社区文体团队扶持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包含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新广电中心设备配置2400万元、电视台转播车设备及配套经费1210万元等一次性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101.19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22672.07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241773.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5.74%,增长62%。主要用于“万千百人”就业项目28910.76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3938.03万元、“促进就业专项资金”20000万元,以及“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助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由单位对应支出科目调整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41583.65万元、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险制度调整财政补贴17000万元、社保基金实物资产回购资金13500万元、老年综合津贴12053万元、“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增加70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增加4508.01万元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392.36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2312.96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117705.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8.79%,下降8.02%。主要用于综合性医院专项补贴11889万元、计划生育奖扶资金17184.60万元、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预防保健、城乡医疗救助、食品和药品监督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县级承担部分由当年列支调整为次年上解,相应减少2016年支出24331万元。剔除该因素后,同口径增长20.84%。

节能环保支出38874.38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2261.23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41135.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6%,增长11.62%。主要用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33500万元,清洁空气、水行动计划、环境监测自动站运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增加3000万元,以及2016年包含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地表水水质自动站项目1325万元等一次性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25161.63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411.99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26573.62万元,完成预算的91.06%,增长92.50%。主要用于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缴纳、农村危房改造、旧城物业管理、廉租住房管理、旧住房综合改造、房地产交易管理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相应增加支出等。

公共安全支出75022.75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2108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77130.75万元,完成预算的99.79%,增长21.45%。主要用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办案、网络运行及维护、道路交通管理、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司法系统工资改革、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增资,以及2016年包含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农村地区图像监控系统工程三期项目4148万元等一次性项目。

城乡社区支出112490.90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766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114256.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22%,下降55.51%。主要用于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新城道路建设60000万元、景观廊道建设14254万元等公益性项目支出78022万元,以及环境卫生管理、绿化养护、市政道路维修养护、网格化管理、城管执法、土地规划与管理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一次性安排基本建设及还本付息支出115026.47万元,2016年支出口径发生变化,按要求将利息支出列入“债务付息支出”科目。

交通运输支出38498.56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5556.20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44054.76万元,完成预算的113.63%,增长11.23%。主要用于公路养护经费23170万元、“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5000万元,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市级补助崇明大道新建工程项目资金4203万元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1836.99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984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62820.99万元,完成预算的98.53%,下降42.27%。主要用于“工业向园区集中专项资金”39000万元、“海洋装备产业扶持资金”16000万元、“自主品牌建设奖励资金”2000万元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营改增”政策调整,“工业向园区集中专项资金”相应减少支出50000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971.77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20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27991.7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2%,增长0.31%。主要用于“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5692.62万元等经费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82.85万元,完成预算的90.35%,下降21.56%。主要用于土地规划管理事务、海洋保护管理事务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气象装备保障维护等一次性经费支出低于上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115.61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46.90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54262.51万元,完成预算的97.95%,增长17.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经费等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管部门属地化管理,相应增加支出10046.61万元。

国防支出988.48万元,完成预算的96.02%,增长6.66%。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教育、信息化项目等经费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15.23万元,完成预算的56.57%,增长52.19%。主要用于粮油公司政策性补贴、秋粮收购补贴、县级储备粮利息补贴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部分政策性补贴隔年清算,相应增加2016年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5848.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3.16%,增长40.29%。安排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利息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口径发生调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支出按规定列入本科目,相应增加支出。

其他支出15790.12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31.20万元,县本级支出合计15821.32万元,完成预算的42.61%,增长69.88%。主要用于私房落政经费、房屋维修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经费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年初按照《预算法》安排的县本级预备费30000万元,全部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政策性增资。

(3)县对乡镇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县对乡镇转移支付231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部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加强乡镇的教育、“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补偿、公共安全、文化体育、社区管理等八个方面的均衡保障。

(4)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注重加强人员培训,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全年完成项目绩效目标100%填报,部门绩效意识得到有效提高。二是加强项目的前期评审,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全年启动绩效前评价项目63个,资金总额18472.13万元,涉及信息化、规划编制、设备采购等项目,合计审减金额2941.21万元,审减率达16%。三是注重项目跟踪问效,防止绩效目标偏差。全年组织实施跨年度绩效跟踪项目180个,资金总额273350.30万元,分别采取委托跟踪和自跟踪的形式,完成了绩效跟踪报告和目标纠偏。四是逐步公开绩效后评价结果,完善预算监督机制。全年开展绩效后评价项目132个,资金总额231771.44万元。按照要求,对其中10个委托评价的项目,实行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10个项目中,2015年村庄改造等4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2015年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等6个项目结果为良,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预算编制精准度不高、绩效目标不够明确、部分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等。五是延伸绩效评价的范围,加大重点项目评价力度。分别对万人就业、促进就业、计划生育扶持奖励和新建上海工程技术管理学校长兴校区等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开展了绩效后评价和绩效跟踪,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5)县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县本级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240.38万元,比预算下降36.5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55.85万元,比预算下降25.86%,下降原因主要是因公出国(境)人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34.31万元,比预算下降17.54%;公务用车购置费517.54万元,比预算下降59.25%,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数量下降;公务接待费732.68万元,比预算下降57.89%,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4312.83万元,为预算的100.89%,其中: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6574.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738.7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90000万元[注释3];加上上年结转154370.68万元;政府性基金可用收入总计398683.51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357722.24万元,完成预算的121.04%,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38568.1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0000万元、补助乡镇级基金支出10947.19万元;调出资金68206.89万元(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5315.10万元)。

政府性基金年末结转40961.27万元。

县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项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本年收入-14580.79万元(其中市级补助收入983.91万元),为预算的83.91%,加上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0000万元、上年结转80224.45万元,可用总额为115643.66万元;支出95217.19万元,完成预算的95.22%;年末结转20426.47万元。主要用于陈家镇公司土地出让前期费34544.23万元,新城公司新城体育中心建设前期费30000万元,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储20000万元,工业园区土地出让前期费6673.9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利息支出3828.42万元等。

其中,保障性安居资金本年收支均为零。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市相关文件规定,调整上实东滩地块市县分成比例,将历年已缴入县级国库的该地块土地出让金33713.51万元上调到市级国库,造成今年收入为负数。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支预算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本年收入59944.36万元,为预算的157.65%,加上上年结转18126.69万元,可用总额为78071.05万元;支出26556.27万元,完成预算的132.78%;调出资金33532万元;年末结转17982.78万元。主要用于供排水、燃气、教育等公共设施经费支出。

(3)彩票公益金收支预算

彩票公益金本年收入1613.44万元(其中市级补助收入999.79万元),为预算的101.11%,加上上年结转1019.99万元,可用总额为2633.43万元;支出1264.26万元,完成预算的94.35%;调出资金1185.87万元;年末结转183.3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设施安全改造、殡仪馆基础设施改造、社区公益服务招投标补助、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运行等经费支出。

(4)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支预算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本年收入1758万元(其中市级补助收入1758万元),为预算的117.20%,加上上年结转688.76万元,可用总额2446.76万元;支出552.23万元,完成预算的36.82%;年末结转1894.53万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设施维护费、县级公路“四类设施”等经费支出。

(5)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支预算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本年收入为零(因本年土地出让金为负数,按比例提取),加上上年结转996万元,可用总额为996万元;支出数为零;调出资金996万元;年末结转为零。

(6)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支预算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本年收入为零(因本年土地出让金为负数,按比例提取),加上上年结转4437万元,可用总额4437万元;支出数为零;调出资金4437万元;年末结转为零。

(7)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支预算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本年收入为零,加上上年结转47082.65万元,可用总额47082.65万元;支出21767.55万元,完成预算的87.07%;调出资金25315.10万元;年末结转为零。主要用于补助乡镇基金支出10947.19万元等。

(8)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支预算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本年收入1280.82万元,同口径为预算的79.80%,加上上年结转1781.75万元,可用总额3062.57万元;支出160.85万元,同口径完成预算的79.04%;调出资金2517.53万元;年末结转384.19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墙体技术开发、生产性专用设备购置等经费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精神,2016年12月已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9)三峡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支预算

三峡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本年收入3997万元(其中市级补助收入3997万元),为预算的266.47%;支出3997万元,完成预算的266.47%;年末结转为零。主要用于三峡移民后期扶持经费支出。

(10)污水处理费收支预算

污水处理费本年收入300万元,为预算的100%;支出为零;调出资金210万元;年末结转90万元。

(11)政府住房基金收支预算

政府住房基金本年收入为零,上年结转13.39万元;支出为零;按照要求全部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年末结转为零。

(12)地方政府置换专项债券转贷资金收支预算

地方政府置换专项债券转贷资金本年收入140000万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50000万元,合计190000万元),为预算的100%;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年末结转为零。主要用于置换土地储备中心、陈家镇公司、土发公司专项债务。

需要说明的是:(1)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预〔2016〕25号)的通知,从2016年3月1日起,将原作为经营性收费的排水费调整为污水处理费,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2)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6〕66号)的通知,2016年底,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历年滚存结余资金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我县纳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范围的县属国有企业(集团)增加至49户,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国有企业(集团)增加至19户,将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2016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762.26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41.82%。根据县属企业分类及收益收缴比例的规定,功能类6户企业按上年净利润10%上缴收益,其中旅投公司上缴95万元,土发公司上缴14万元;产业园区类和公共服务类5户企业按上年净利润15%上缴收益,其中工业园区上缴426万元;竞争类和其它类3户企业按上年净利润20%上缴收益,其中资产经营公司上缴210万元。4个委办局委托监管类共11户企业按上年净利润5%上缴收益,其中农投公司上缴4.94万元,自来水公司上缴4.93万元,风瀛洲公司上缴7.39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762.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241.82%。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33.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244.04%,主要用于补充上述4户企业的资本公积;调出资金2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相关部门负责编报。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崇明县2016年总预算执行情况和崇明区2017年总预算(草案)》。

总体上,2016年本县预算执行良好,这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支持帮助的结果,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着一些问题与挑战:一是伴随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加大,考虑到“营改增”对本县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上级补助收入预期增幅减缓等因素,而刚性支出快速增长导致收支矛盾突出;二是财政扶持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部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项目支出执行较慢,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项目评审、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将结合推进实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总预算草案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崇明生态岛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中承前启后的一年。2017年本区预算管理的指导思想是: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适当加大力度;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管理各项制度;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有保有压,确保重点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管理,强化风险防控,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崇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

1.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一是继续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国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着力加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医养结合,鼓励社区居家养老,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有效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二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公立医院服务水平。支持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激发社区卫生服务活力。支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三是支持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健全教育配置标准和支出标准体系,教育经费适当向农村、边远和薄弱学校倾斜。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培育高中教育特色发展,提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

2.围绕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的总目标,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投入力度。一是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刻认识崇明生态岛建设的重大意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固坚持和落实生态立岛原则,保持战略定力、长远眼光、底线思维,致力于打造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绿色发展的重要示范基地。二是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进一步优化崇明生态岛功能空间布局,强化生态底线约束。以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全力保护好、修复好、建设好生态环境。三是要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公众参与生态岛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合力,运用“中国智慧”,把崇明建设成为以绿色、人文、智慧和可持续为特征的世界级生态岛。

3.围绕加快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进一步深化区与乡镇、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理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增强地方发展能力的改革要求。结合“营改增”政策等重大税制改革的实施,加快推动区与乡镇、园区新一轮财税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一是进一步理顺区与乡镇财权和事权关系,着力发挥区和乡镇两个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区与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经济相对薄弱乡镇的支持力度,努力缩小乡镇差距,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适时调整区与园区税收分成比例,构建园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要进一步激发园区的发展活力,不断创新园区组织、管理、运营体系。要进一步围绕生态产业的发展方向,不断调优园区产业布局。要进一步提高产业集聚的层次和实效,为经济增长、加速转型、创新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4.围绕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进一步深化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范围,按照规定上调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并将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预算收入30%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二是深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流程,着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年度预算的准确性,逐步实现规划期内的跨年度平衡。三是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逐步将重点民生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平台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跨区域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四是加强产业引导基金的研究和探索。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以发展生态环保产业为目标,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产业经济,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与调控职能。

5.围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评价,注重评价结果应用。一是要继续扩大项目绩效评价的范围,进一步完善项目前评价、绩效跟踪和项目后评价制度,加大整体评价力度。要根据上级绩效评价的总体要求和本区的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及时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评价力度。要制定有效措施,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要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体系。二是要重视评价结果,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府考核的一项内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要建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预算分配机制,把绩效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增强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7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根据2017年面临的经济形势、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减税降费”等财税政策影响,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情况,按照收入预算编制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和支出预算编制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区收入总量1953629.85万元,同口径比2016年下降13.44%(剔除债券因素,增长9.89%)。其中:

本区区级地方一般公共收入预算628500万元,同口径比2016年增长8%;上级补助收入1154322.62万元;调入资金21214.7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9592.52万元。

全区支出总量1953629.85万元,比2016年下降17.08%(剔除债券因素,增长4.08%)。其中:

区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总计1547330.31万元,下降21.29%(剔除债券因素,增长4.06%),主要包括区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1423674.20万元,增长2.39%(剔除债券因素,增长14.78%);上解支出102593.95万元,增长5.77%;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062.16万元。

乡镇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406299.54万元,增长4.18%。

本年度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按照《预算法》规定,区本级预算由崇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并批准。为便于各位代表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区级地方一般公共收入预算的主要考虑

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8500万元,同口径增长8%[注释4]。主要是综合考虑宏观政策的不可控因素、本区招商收入的形势和营改增实施后的影响。

具体项目如下:

增值税343200万元,增长59.84%;

营业税975万元,下降98.84%;

企业所得税66495万元,增长2.95%;

个人所得税63960万元,增长2.69%;

城市维护建设税21515万元,增长14.85%;

房产税9600万元,下降20.17%;

印花税10500万元,增长2.07%;

城镇土地使用税1375万元,增长9.11%;

土地增值税21600万元,增长22.51%;

车船税2400万元,下降2.52%;

耕地占用税3500万元,增长85.90%;

契税24000万元,下降34.50%;

非税收入59380万元,增长6.75%。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由收入任务数变为收入预计数。

(2)上级补助收入的主要考虑

根据市与区财力结算提前告知情况表,2017年上级补助收入1154322.62万元,增加26870.98万元,比2016年增长2.38%。其中:返还性补助240950.26万元,减少7458.14万元,下降3%,主要是营改增税收返还区级基数增加67350万元、减少市级一次性补助30000万元、营改增清算等项目资金共计59891.86万元;市对本区公共财政转移支付913372.36万元,增加65468.50万元,增长7.72%,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口径调整,相应增加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截至预算编制时,市财政尚未下达2017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规模。预算执行中,待市财政下达中央转移支付及市政府批准本区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规模后,将按规定程序调整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3)区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的主要安排

区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1423674.20万元,主要项目拟安排如下:

教育支出177827.67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6096.07万元,区本级支出合计193923.74万元,占预算的13.62%,比2016年(下同)增长1.45%。主要用于“教育内涵发展”建设5047万元、城乡一体化项目171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修理2902万元、设备更新添置2135万元及帮困助学等经费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32271.47万元,占预算的2.27%,增长8.80%。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引导资金”25000万元,以及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行动、科普经费、政务网运行维护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将科技馆日常运行经费等1945.10万元列入本科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119460.55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58845.41万元,区本级支出合计278305.96万元,占预算的19.55%,下降12.55%。主要用于公益林土地流转费19700万元、公益林养护费15500万元、中央市级农业项目区级配套9438.87万元、区级支农政策扶持资金9127万元、“美丽乡村”建设4683万元,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城镇管网设施养护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包含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一次性项目支出45987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979.75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441万元,区本级支出合计12420.75万元,占预算的0.87%,下降28.48%。主要用于国际女子公路自行车赛、文化资源配送、全民健身经费、体教结合项目经费、群众体育活动、文化展览宣传、新城文化三馆经费、社区文体团队扶持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包含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新广电中心设备配置2400万元等一次性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991.98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23192万元,区本级支出合计256183.98万元,占预算的18%,增长5.96%。主要用于“万千百人”就业项目支出29363.84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目20700.12万元、“促进就业专项资金”20000万元,以及“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助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增资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相应增加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933.34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2769万元,区本级支出合计116702.34万元,占预算的8.20%,下降0.85%。主要用于综合性医院专项补贴16332.76万元、计划生育奖扶资金19472.20万元、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预防保健、城乡医疗救助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包含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医改信息化项目1500万元等一次性项目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38456.50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728.40万元,区本级支出合计40184.90万元,占预算的2.82%,下降2.31%。主要用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33500万元,环境自动站运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专项治理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包含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地表水水质自动站等一次性项目支出170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44730.22万元,占预算的3.14%,增长68.33%。主要用于住房补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农村危房改造、旧城物业管理、廉租住房管理、旧住房综合改造、房地产交易管理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相应增加支出等。

公共安全支出69391.47万元,占预算的4.87%,下降10.03%。主要用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办案、网络运行及维护、道路交通管理、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包含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农村地区图像监控系统工程三期项目4148万元等一次性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31963.76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802万元,区本级支出合计32765.76万元,占预算的2.30%,下降71.32%。主要用于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环境卫生管理、绿化养护、市政道路维修养护、网格化管理、城管执法、土地规划与管理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包含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一次性项目支出78022万元等。

交通运输支出41592.74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750万元,区本级支出合计42342.74万元,占预算的2.97%,下降3.89%。主要用于公路养护经费23170万元、客轮公司运营补贴10000万元、“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5000万元,以及崇明交通规划编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包含市级补助崇明大道新建工程补贴4203万元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9049.96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760.58万元,区本级支出合计79810.54万元,占预算的5.61%,增长27.04%。主要用于“工业向园区集中专项资金”62100万元、“海洋装备产业扶持资金”13500万元、“自主品牌建设奖励资金”2000万元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向园区集中专项资金”增加支出23100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281.42万元,占预算的1.64%,下降16.83%。主要用于“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1000万元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营改增”政策影响,“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出减少4692.62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24.11万元,占预算的0.07%,增长16%。主要用于土地规划管理事务、海洋保护管理事务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区地名地库项目经费152.3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769.74万元,加上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644.90万元,区本级支出合计57414.64万元,占预算的4.03%,增长5.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经费等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新城商务中心物业管理费等。

国防支出962.57万元,占预算的0.07%,下降2.62%。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教育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包含一次性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100万元,占预算的0.29%,增长51%。主要用于粮油公司政策性补贴、秋粮收购补贴、区级储备粮利息补贴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政策性补贴隔年清算相应增加支出。

预备费50000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的预算支出总额1%-3%安排。

债务付息支出44000万元,占预算的3.09%,增长652.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479000万元,相应增加支出。

其他支出43857.59万元,占预算的3.08%,增长177.21%。主要用于信息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规划编制、私房落政、房屋维修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预留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增资等支出。

为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我区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经统计汇总,2017年区本级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合计5838.3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6684.50万元,减少846.18万元,下降12.6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8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86.10万元,比上年3194.69万元,增加191.41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定额标准提高;公务用车购置费839.20万元,比上年1269.95万元,减少430.75万元,下降33.9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数量同比下降;公务接待费1133.02万元,比上年1739.86万元,减少606.84万元,下降34.88%,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和人数减少。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新《预算法》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区本级预算草案在区人代会批准前,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了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本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36840万元,加上市级补助收入2056.53万元、上年结转40961.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79857.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47477.69万元(其中:调出资金21062.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结转32380.11万元。其中:

区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0000万元;

区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安排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

本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征收并缴入地方国库专账核算,支出按国家规定的用途安排,收入大于支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滚动使用,年度收支实际执行情况和决算按规定程序报区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审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我区纳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范围的区属国有企业(集团)33户(主要是剔除了正处于清理整合中的12家企业),其中: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国有企业(集团)24户,将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在原有基础上统一再提高5个百分点。

2017年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08.49万元,下降33.29%(主要是工业园区一次性出让子公司股权增加了2016年的投资收益)。其中:预计崇明工业园区开发公司上缴24.90万元(收缴比例上调为20%);区资产经营公司275万元(收缴比例上调为25%);旅投公司136.95万元、土发公司32.34万元(收缴比例上调为15%);农投公司4.30万元、自来水公司30万元、风瀛洲公司5万元(收缴比例上调为10%);其余17户企业上缴数均为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508.49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5.94万元,下降33.25%,用于补助上述企业资本公积;调出资金152.55万元,下降33.38%。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相关部门负责编报。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崇明县2016年总预算执行情况和崇明区2017年总预算(草案)》。

三、多方位入手,确保实现2017年预算目标

(一)挖潜力,着力培植壮大财源

一是支持优化创业创新机制。支持推进农业、海洋装备和生态建设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支持培育创客空间,引进创新创业主体,着力构建优先使用创兴产业和服务的政府采购体系,优化创业环境。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和培养,为生态岛建设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

二是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配合,做好现有产业扶持政策评估、清理、整合,形成比较统一、完善的政策体系,加强资金集约使用效应。探索设立产业引导基金,集中财力扶持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着力推进“生态+”。落实国家有关“正税清费”、“减税降费”的政策措施,继续实施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服务,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和税费负担。

(二)补短板,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全力支持生态岛建设,厚植生态优势。支持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与管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水环境治理,保障基础重大工程的建设。支持新型村镇、社区建设,着力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物种资源保护和新能源开发利用,进一步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支持建设东滩、西滩等生态保育科技示范区,建设生态保护和安全系统,开展生态承载力与生态安全预警系统研究,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支持生态景观廊道建设,构建生态多样性保护网络。支持多旅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生态特色产业。

二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民生保障的可及性和可持续性。健全职工职业培训体系,加大对失业、未就业人群等重点对象的培训力度和灵活就业的支持力度。继续安排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加大对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支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对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机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继续保持对旧住房综合改造和农村危房改建的财政支持力度。支持社会治理创新,对条线下沉的管理和服务事项,坚持“费随事转”,有效减轻基层财政支出压力。支持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公共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控,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三)防风险,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一是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合理划分区与乡镇两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妥善处理发展经济与保障民生的关系,严格控制提标增幅。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有效压缩行政成本。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将政府存量债务还本付息纳入年初预算,根据批准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逐步建立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常态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坚持预算硬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及时批复下达。动态监测预算执行情况,推动财政预算支出规模较大的重点单位加快预算执行。强化预算执行主体的责任,推动政策尽快落实、项目尽快落地、资金尽快到位。强化财政库款管理,完善有关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的通报、约谈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

三是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将项目评审与项目库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探索研究“公物仓”机制,研究建立预算管理新机制。开展绩效再评价试点,扩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范围。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升预算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的制度执行、重大财税改革实施和重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各位代表,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艰巨而繁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崇明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诚恳接受人大的监督,紧紧围绕《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总目标,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为早日把崇明建设成为世界级生态岛而努力奋斗!



[注释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79000万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0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城道路建设60000万元、景观廊道建设14254万元、城桥地区水系整治12000万元等公益性项目;以及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29000万元,主要用于置换建投公司一般债务150500万元、水务建设管理公司一般债务110130万元等。

[注释2] 2016年本县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87288.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62303.70万元。

[注释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90000万元,包括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0000万元,安排用于土地储备等;以及置换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40000万元,安排用于置换土地储备中心、陈家镇公司、土发公司专项债务。

[注释4] 2016年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1088.82万元,全年折算成“营改增”基数为581962.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