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教育局等八部门制定的崇明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8-06-2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810042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18〕28号

  • 成文日期:

    2018-06-22

  • 发布日期:

    2018-06-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编办和区残联制定的《崇明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8年6月22日

崇明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特殊教育是社会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部等七部委印发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 年)》(教基〔2017〕6 号),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 年)》和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的要求。“十二五”以来,本区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上海市和崇明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了特殊教育体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持续提高;完成了特殊教育学校设施设备达标建设,大幅增加普通学校资源教室数量,学前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积极推进医教结合,跨部门特殊教育管理机制和专业服务体系有效构建;加强了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多层次培训,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能力和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虽然,本区的特殊教育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学前特殊教育、特殊职业教育还需进一步拓展;普通学校的资源教室和无障碍建设需要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专业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有待提高。为进一步加快建设与上海、崇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特殊教育事业,不断提升本区特殊教育发展水平,根据《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本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精神和《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新一轮特殊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医教结合,办老百姓满意的特殊教育。

二、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以“完善特教体系、推进融合教育、深化医教结合、提升教育质量”为总体目标,关注残疾学生身心发展需求,优化配置特殊教育资源,推进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协调发展,健全特殊教育管理机制,强化专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课程教学改革力度,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二)任务

1.继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做好辅读学校高标准建设,稳步推进特殊职业教育,完善学前特殊教育布局,合理配置资源,形成“一个中心多个融合”的学前特教格局。义务教育阶段做到“零拒绝”,残疾学生入学率达到99%以上,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达70%,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园率持续增长,为不同残疾类别和程度残疾人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机会。

2.提升医教结合专业服务水平。构建教育与卫生、残联等部门联合的“医教结合”个别化教育研究的管理保障模式,完善区、校“医教结合”个别化教育的服务运行机制,建设具有医学和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医教结合个别化教育服务队伍。

3.加强特殊教育课程建设。重点开发适合不同学段、不同安置方式、不同类别残疾儿童发展需要的特教校本课程,辅读学校结合“一校一品”构建学校课程特色。推进以个别化教育为核心的课程实施方式,提高教育教学有效性,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4.积极推进融合教育。研究制定并有效落实各项融合教育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重视随班就读资源配置,支持各级各类普通学校积极创设融合环境,强化普通学校在融合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健全随班就读融合教育研讨制度,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与相关专业服务,开展学生学科学业评估,探讨普通教育环境下资源教室、随班就读教育教学活动模式,实现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有机结合。

5.强化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设。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有资源教室的学校配备1名专职特殊教育教师,有辅读班的学校配备至少2名专职特殊教育教师,50%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学校争取在三年内配备专职特殊教育教师,区特殊教育巡回指导教师全部按市颁编制标准配备到位。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专用教室、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和无障碍环境建设,优化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馆全部按市教委颁布的建设指南配备到位。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继续优化配置资源,满足残疾学生多元教育的需要

1.做好辅读学校高标准建设。配齐完备的教学、生活与康复设施、设备,满足残疾学生的生活、学习和康复需要。开展辅读学校图书馆建设,建设一流的“悦”读氛围,优化残疾学生的教学环境。

2.继续推进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逐步为有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配置资源教室。目前已有14所中小学配置了资源教室,2018-2020年争取再为10—15所学校配置资源教室,逐步实现“50%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配置资源教室”的目标。根据不同残疾类别儿童的实际需求以及区域特殊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继续办好现有5所学校的特教班,并考虑增设特殊教育班,让每个学都有特殊教育班

3.优化学前特殊教育设点布局。在已有西门幼儿园特教部的基础上,在东部及中部的2所普通幼儿园(陈家镇幼儿园和虹宝幼儿园)各增设特教班,2018学年招生。其他各乡镇幼儿园对周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采取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方式。形成“一个中心多个融合”的学前特教格局,定点定时提供指导服务,满足各类残疾儿童接受早期教育和康复的需要。

4.开展特殊职业教育的标准化建设。改善校区硬件条件,配置专业技术训练设施设备,规范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充分利用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的职业教育资源,开展以就业为导向的残疾学生课程建设,实施基础模块、活动模块、技能上岗模块等课程体系,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且有能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各类残疾学生创造继续教育的机会。

(二)深化医教结合研究,实现残疾学生各学段全程享有教育、康复与保健服务

1.强化组织管理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健全组织体系,进一步深化区教育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残联等各部门合作制度,建立长效的医教结合工作机制。整合各部门资源,采用多种合作方式,实现管理、评估、教育与康复保健、培训指导方面工作的有效对接,切实为所有在校残疾学生提供康复训练的可能。

2.强化服务指导职能。充分发挥区特教指导中心在日常管理、专业评估、业务指导、学生服务和研究推广等方面的作用。建立特教指导中心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机制,与市视障中心、听障中心的合作机制,与教研、科研等教育机构的合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指导、分类指导,提供医教结合服务的有效性。

3.完善跨部门残疾儿童、学生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区教育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残联等部门的残疾儿童发现、教育、康复等一体化管理,为每一个残疾儿童建立文本化和电子化的个人档案,做到“一生一档”,对残疾儿童、学生尤其是学前残疾儿童实施自发现开始的跟踪医教结合服务,100%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都接受入学评估。

4.增强教育评估与医学评估的结合度。试行并用好残疾儿童“认知能力、语言与沟通能力、运动能力、感知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五大领域评估工具。完善个别化教育计划制订要求,将教育评估与医学评估有效结合,建立评估实施、管理机制,对残疾学生开展个性化评估,开展形式多样的过程性评估,对残疾学生入学、认定、转衔服务等进行整体设计。

5.增强保健工作的针对性。各校构建符合残疾学生特点的特殊教育保健服务内容,重点加强相关疾病的观察与护理、合理的饮食与营养、辅助器具的使用与维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领域的研究。为残疾学生建好“四个一”保健服务工作,即:一次健康体检、一份保健档案、一个保健计划、一堂健康教育课。健全学校保健工作制度,形成人人参与保健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课程体系,深化课程改革

1.开展各类特教课程研究。各类学校根据市“课程纲要和课程实施指南”开发出适合不同安置方式、不同残疾类别残疾儿童发展需要的校本教材。学前特教和特殊职业教育要根据课程实施指南要求,加强对课程实施的研究。合理安排学前残疾儿童一日活动,选择适合的教育、康复内容与方法。充分利用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的职业教育资源,开展以就业为导向的残疾学生课程建设,实施基础模块、美育活动模块、技能上岗模块等课程体系,开发适合学生发展的个性化训练计划,提前定制职业培训方案。随班就读学校尝试开展融合课程、功能课程、拓展课程等生本化课程的开发与实践。积极推进资源教室课程建设,在原有学业辅导、感觉统合训练、心理课程的基础上,结合学校自身优势,开发适合特殊学生的资源教室校本课程,三年内50%资源教室有自主开发的校本课程。

2.构建辅读学校特色课程体系。结合生态岛发展定位,开发“种获教育”的学校课程,围绕“一校一品”的课程建设,形成具有乡土特色的学校特色课程体系。发挥校园环境的育人作用,开展“一墙、一馆、一园”校园文化建设,将“种获教育”根植于学校发展愿景中,围绕为崇明地区残疾学生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全面打造有本土特色的特殊教育学校。

3.提高随班就读教学有效性。加强对随班就读课程教学的管理与指导,根据每个随班就读学生的发展需求,适度开发校本自编课程,合理安排随班就读学生的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空间,充分运用教师团队、资源教室、教育基地等校内外教育资源,丰富学生的学习经历,建立良好的师生、生生关系,形成友善、和谐、支持的学校氛围,使随班就读学生融入学校生活,得到全面发展。每学年开展1至2次区级层面的学生融合活动,探讨资源教室、随班就读教育教学活动,每学年开展1至2次教研活动,实现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有机结合。

4.规范送教上门课程实施管理。对每个送教学生进行医学与教育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送教上门方案,参照特殊学校、普通学校相关课程以及学校自编课程,合理安排相关教育与康复课程,充分利用教学具、康复辅助器具等教学与康复资源,开展定人、定点、定时、定内容的送教服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增进家校合作,提高送教上门质量。

5.研究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强化各类学校的校本研究,完善校本研究的机制及考核方式。注重依据不同类别残疾学生获取信息的特点安排教学内容,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随班就读学校中50%建立特教教研组,与学科相结合,充分发挥各学科教研组在特殊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区教研室加强从事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实施研究和指导,创设以特教教研员为主,学科教研员积极主动参与的协同教研机制,聚焦特殊教育课堂教学研究,并针对当前特殊教育课程实施中的学科知识体系问题及专业发展问题开展协同研究,指导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6.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整合特教中心、辅读学校、资源教室的课程资源及教研室、残联等部门的资源,建立区域特殊教育课程资源共享平台,为不同安置形式下特殊学生的课程实施和教育康复提供便利,提高优质资源的使用效益。鼓励教师基于教育教学需求,自主研发与特殊教育课程相匹配的多媒体资源。

(四)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特殊教育专业支持力度

1.构建有效的区域专业服务机构网络。继续加强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将特殊学前教育、特殊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区特教指导中心工作范围,构建教育局领导下的“一中心两分部”的管理格局,即区特教指导中心下设学前特教分中心和职教分中心,区特教指导中心执行全区特殊教育的管理,开展对各学段特殊教育的指导服务,建立“一中心两分部”的日常工作沟通联络机制,定期巡访、调研工作的开展情况,提高其开展医教结合、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的管理、专业指导与服务能力。学前特教分中心(西门幼儿园)、职教中心(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分别承担本学段区域特殊教育的业务指导活动,分中心确立在其学段内的管理地位,根据业务发展配置巡回指导教师,搭建区域内的管理网络,明确服务半径和服务职责,有效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

2.充分发挥专家在特殊教育中的作用。依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等平台,发挥特殊教育、医学、康复、心理等专家在区域特殊教育重大决策、咨询与指导、残疾儿童鉴定与评估等工作中的作用。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1.根据特教教师师资配备编制标准配齐、配足教师。区特教指导中心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配置不少于5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学前分中心配置1-2名巡回指导教师,负责对本辖区中小学、幼儿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业务巡回指导,辅读学校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康复教师,负责对本校残疾学生的康复训练,有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逐步配备专职特教教师,逐步落实专职特教教师的编制。

2.明确各类专职人员的任职条件及岗位待遇。根据市文件规定研究相关政策,对特教中心和分中心人员、随班就读专职特教教师的任用及待遇制订规定,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特教中心巡回指导教师须有10年以上特教工作经历,持有特教上岗证,随班就读专职教师及辅读学校康复教师要具备相应专业岗位的证书。根据国家、本市相关规定,明确特教教师特殊教育津贴标准。

3.改革特教教师在职培训方式。市、区、校三级联动提升特教教师专业素养,分批推送在岗教师参与市级岗位培训,确保特教岗位持证率。区特教中心与教研室、教师教育等部门开展合作,研究编制特殊教育培训课程,开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岗位培训和专题培训。辅读学校、学前特教要重视与普通教育的融合,积极参与学科素养的培训及相关业务研讨,实现教师的全方位发展。

4.加强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养。将特殊教育的专业发展放在首位,区级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中增设“特殊教育”学科,“公平、合理、科学”地实施特教骨干教师的培训培养,同时将随班就读特教专任教师、巡回指导教师、学前特教教师纳入骨干教师培训之中。辅读学校要重视教师成长梯队建设,完善培训机制,有成效显著的专业发展及岗位培训。组织骨干教师赴境外学习培训,聘请专家来崇明讲学,向市“名师”基地输送后备人才,多角度开展培训,使之了解国际、国内特教发展的新趋势,掌握先进的特殊教育理念、方法和技术,提高特教实践与研究能力,努力塑造崇明特殊教育的学科排头兵,建立一支专业强、素养好的特教骨干队伍。

5.开展普通中小幼教师的特殊教育通识培训。将特殊教育培训课程纳入干部岗位培训及教师常规培训中,开展特教通识全员培训,让全体教师熟悉特殊教育、了解特殊学生,将特教教育理念真正深入到所有教师心中。

(六)加强机制管理,提高特殊教育水平

1.健全管理机制。区域实施“一中心两分部”的管理格局,学前特教形成“一个中心多个融合”的态势,完善各类管理、指导、教研、考核制度,重点加强各类学校课程校本化实施、资源教室建设、教师成长等方面的规范化要求。

2.加大资金投入改善硬件建设。辅读学校结合学校品牌建设和课程实施要求,加强图书馆建设,创设多样化的“悦”读环境,培养学生阅读能力。加快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和无障碍环境建设进程,按计划推进普通学校资源教室,根据装备指南科学配备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结合学情及校情按需进行坡道、厕所扶手、电梯等设施建设,以及特殊课桌椅、康复设施设备、辅助器具、影视资料、学习用具、学习资源等配置,支持残疾学生更好地适应学校生活。

(七)加大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将特殊教育发展纳入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将本行动计划的实施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整合各方力量,切实解决当前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

2.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合作。区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社会团体各司其职、加强合作,共同研究与制定相关政策,切实解决三年行动计划中的各项任务。

区教育局负责统筹与制订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协助区残联建设残疾儿童信息库,对残疾儿童进行合理安置。实施对特教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开展课程建设与教学科研,确保特殊教育质量。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特教机构建设。

区财政局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适合特殊教育发展需求的经费投入政策,优先扶持特殊教育的发展。实施特教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前特教生均公用经费统一标准,并足额安排。并安排特教专项经费支持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等。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落实特教教师的工资、职称等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对残疾儿童的发现、诊断、评估和随访,协助区残联建设残疾儿童信息库,组织医疗机构和医学专家为特教机构提供医学服务。与区教育局共同制订医教结合工作相关政策和制度。

区编办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合理配备特殊教育所需人员编制,为本区特教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区民政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保障范围。

区残联负责开展残疾儿童的调查摸底和随访,建设残疾儿童信息库,协助区教育局、区卫生计生委做好残疾学生入学安置、医教结合服务等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各学段的残疾儿童,并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特殊教育职业学校开展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为职业学校特教班毕业生就业提供帮助和支持。

  3.完善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相关部门参加的特教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与协调解决特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各部门合作、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