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18〕23号
成文日期:
2018-05-24
发布日期:
2018-05-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区水务局制定的《上海市崇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8日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本区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理,保障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7〕1号)和《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化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水务〔2017〕7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进一步深化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理,探索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节水奖补机制,健全农业用水管理机制,实现灌溉设施管护全覆盖,逐步形成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
(二)试点目标
紧紧围绕“双控考核、双策驱动、双化模式、双降目标”的试点工作思路,推进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控制,通过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激励政策驱动,采取日常运行属地化和维修养护市场化等模式,实现降低农业用水量和管护成本、建立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的目标。
(三)试点范围
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试点。其中建设镇已在2017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其余乡镇和区农业园区在2018年底前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本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同时,通过制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开展灌区基础情况调查
各乡镇抓紧开展灌区基础情况调查:一是以灌区为单位,调查每个灌区的控制面积、种植作物类型(水田、露地菜田、保护地菜田、林果等)以及全灌水周期内的用电量和用水量;二是以村为单位,调查当前灌溉设施运行管护的成本、资金筹措方式等内容,并将调查成果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汇总。
(三)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总结各乡镇农田灌溉设施建设、水质监测和用水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验,研究形成本区农业水价成本核定指导意见,规范成本管理,明确成本覆盖范围、人员定额等约束性指标。
(四)建立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护机制
在总结建设镇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资金有保障、管理有主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要求,全面推进本区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工作,最终形成适合本区实际、具有崇明特色的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本区农田灌溉设施管理养护“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
(五)完善农业用水定额管理机制
积极配合市水务局开展农业用水定额核查和复核工作,完善农业用水定额管理机制,为本区2018年重新核发取水许可证夯实基础。
(六)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灌溉设施的更新改造,完成灌溉泵站、灌溉渠道(管道)、排水沟、机耕道路的建设以及土地平整等工作任务。
(七)推广农业节水技术
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新型材料暗管输水技术、雨水收集利用技术等农业节水技术的应用。
(八)提升农业用水水质
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通过绿肥种植和化肥农药减量化,实现全区亩均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分别降低到19公斤和0.45公斤;落实本市养殖业布局规划,按照要求完成规划不保留畜禽养殖场的退养工作,削减养殖总量,优化养殖布局,完成全区农村不规范养猪场的退养关闭工作;优质高效推进本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在已实施4万户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再实施19.2万户项目建设,到2018年底累计实施23.2万户项目建设,实现本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全处理、全达标;加大河道清淤疏浚力度,力争在2018年底前完成全区本轮河道轮疏工作;实施断头河三年整治计划,打通703条断头河。同时,通过村庄改造、河道整治等项目建设,提高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区域水环境面貌。
(九)明确各单位责任
1.区水务局(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本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推进,制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指导督促试点乡镇工作推进,跟踪汇总全区工作推进情况并及时通报;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宣传;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河道轮疏、断头河治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2.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农业用水价格形成机制。
3.区农委:推广农业节水技术,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指导督促乡镇开展化肥、农药规范使用和不规范畜禽养殖治理工作。
4.区财政局:积极研究建立农业用水节水激励机制,落实区级配套资金。
5.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本乡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建立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推进本乡镇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参照国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考核的方式和要求,建立本区灌溉设施长效管理考核制度,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成效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设施管护经费补贴、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资金安排挂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本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统筹协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推进。各乡镇作为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与区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线推进、分工负责”为原则的区、乡镇两级协调推进体制,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督促指导
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传达上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督促各乡镇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国家、市、区要求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大执法力度
本区相关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监管和执法的联动,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有力推进。
(四)做好舆论宣传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推进情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的良好氛围,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