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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0-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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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0-09

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6月14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本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情况的报告》。7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相关审议意见。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题进行研究部署,现将有关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一)强化政府主导。坚持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作为本县“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持续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贯彻实施力度,切实增强县镇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县镇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职能作用,按照全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转变服务方式,着力发挥农业技术推广在发展绿色农业、品牌农业、服务农业、智慧农业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方面的支撑作用。不断完善“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农技推广工作考评、激励和问责等制度,把服务职能落实到岗、到人,把考核指标细化、量化,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农机推广工作者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和职务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农业、水务、人社、财政、科技等部门参与的农业技术推广联席会议机制,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政策、人员和资金等方面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本县农技推广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加强乡镇农技中心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农业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双重领导、双重管理、双重考核乡镇农技中心的管理体制,建立落实“条块协力、分工明确,管用一致、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乡镇农技中心在促进本县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和主推技术应用的中坚力量作用。
  (三)深化多方合作。不断完善以县镇两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有效依托上海崇明生态农业科创中心、“院县”合作(市农科院与县政府)、市级农业专家服务团、“博士农场”及农业创新创业基地等平台,集聚一批农业专家,对接崇明农业“高优高”发展目标,组织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引导一批农业科技工作者,以技术承包、技术转让、科技服务、技术入股等形式,直接参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鼓励一批优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输出高效生态种养模式及技术、标准,推动形成社会化、市场化、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多元化农技推广格局。

  二、进一步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力度
  (一)转变服务方式,拓展推广模式。一是加快信息技术应用。依托崇明三农气象服务平台、农民“一点通”、崇明农业网等信息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农业技术的推广普及面;拓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追溯平台功能,逐步开展个性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探索物联网、大数据等在农业“四新”技术推广上的应用,着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级。二是转变教育培训理念。进一步提高对各类农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在增加现场实训、案例剖析、座谈讨论和考察学习等培训内容的同时,注重后续跟踪指导服务,促进农技培训从“办班”向“育人”目标作转变。三是创新进场入户方式。大力实施“科技人员直接到场、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业技术示范新模式,目前县农业部门已聘请69名农业技术指导员,对遴选出的680多名农业科技示范户开展入户指导,推动建立“以户带户,以户带村,以村带乡”的农技推广格局。
  (二)注重示范带动,提升应用水平。一是发挥规模化基地示范作用。筛选一批农业规模化基地,作为各方协同攻关、合力推广农业技术的工作平台,打造一批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复合种养模式、连作障碍土壤改良等农业科技应用示范基地,成为最新农业科技成果、经营理念、生产模式、组织方式的集中展示示范方和“田间课堂”。二是服务主导农业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崇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重点打造“优质大米、特色果蔬、崇明清水蟹和白山羊”四大主导产业,持续加大对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全县建成3-5个粮食生产核心区、40个蔬菜核心示范基地、1.5万亩标准化蟹种养殖基地、4个适度规模白山羊种羊扩繁场和22个商品肉羊场(合作社)。三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进上海崇明生态农业科创中心建设,大力培育以“博士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科技与产业有机融合、成果与基地有效对接,促进农业科技项目“落地、生根、结果”,提升高效生态农业发展能级。计划至2020年,本县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100家以上,其中“博士农场”20家。
  (三)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一是持续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深入推行“减麦增绿”工作,着力优化茬口布局,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基本实现绿肥取代“二麦”种植;大力推广应用缓释肥、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绿色防控技术,积极推广以种养结合、循环种养为代表的生态种养模式。计划至2020年,全县化肥、农药亩均施用量在2015年的基础上再削减20%左右,分别控制在亩均20公斤和0.5公斤以下。二是着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进社会资本和科研院所技术,推进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和肥料化等综合利用,探索构建“秸秆收集利用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秸秆收集利用网络体系,在全县试点建立3个1000吨以上的秸秆资源化利用点;引导组建秸秆编织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民利用秸秆从事草绳、草包、草帘等加工;扶持企业以秸秆为基料开展食用菌、花卉、草坪等生产。力争至2020年,全县主要农作物秸秆实现50%机械化还田、50%综合利用,综合化利用率水平达到95%以上。

  三、进一步壮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一)充实队伍力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有计划地招录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到本县农技推广机构工作,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引进农业人才60名,培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15名。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县农业部门通过人员内部流动,选派有技术、有能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农技中心任职和锻炼,缓解乡镇技术骨干力量薄弱问题;鼓励部队转业军人、工勤岗位职工通过培训转至专业技术岗位,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严格限制非农人员占编和农技人员抽调借用现象,确保农技人员把主要精力用于农技推广工作。计划至2020年,县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高级比例由50%提高到60%,乡镇农技人才由153人增加到190人,中高级比例由40%提高到50%,基本满足本县农技推广工作需求。
  (二)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完善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和长效培训制度,注重培训的连贯性和递进性,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通过集中培训、基层锻炼等多种途径,培养一支40-50名既有专业水准、又有管理能力的复合型后备干部队伍。同时,注重加强村民委员会“农副主任”队伍建设,将“农副主任”的培育工作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有机融合,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不断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发展的需要,有效发挥农村基层干部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的作用。
  (三)培育职业农民。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使更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本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重要力量。县农业部门在修订完善本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着力打造一支涵盖了粮食、蔬菜、水产、畜牧、林果、农机等行业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计划至2020年,本县新型职业农民规模达到4000人,农业从业人员持证比重由60%提高至68%。

  四、进一步落实农业技术推广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对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财政投入,将政府农技推广机构承担公益性服务的工作经费实行财政全额保障。继续开展“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行动”,确保安排的推广项目数量和科研经费每年均增长10%左右,鼓励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进一步改善本县农技推广机构办公和实验场所条件,提升检验检测等设施设备装备水平。按照《关于崇明县县级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公务活动差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落实农技推广人员下乡指导的工作补贴;同时,按照“一线执法执勤人员人车比不得超过10人1辆车的比例”等相关规定,保留15辆工作用车,用于农技推广工作。制定完善有关农技推广扶持政策,对接崇明农业“高优高”发展目标,加大对农业“四新”技术推广应用的扶持力度。
  (二)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增强农技推广实效。着力解决因农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程度不高,对现代农业技术进一步推广应用的制约问题。一是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乡镇土地流转中心和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建设,推动本县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促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利用。至2020年,全县土地流转主要通过公开交易市场进行,土地规范流转率达到85%。二是推进农田水利集中连片。按照本县“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以“东西两翼、中部四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农田水利集中连片建设,对小灌区进行归并,逐步用高装机效率水泵取代小水泵。至2018年,全县灌溉保证率达到95%,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75。三是加快现代农业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区域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地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粮田、菜地、果园等综合生产能力。四是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点建设,引进和推广一体机、直播机、烘干机等新型农机,加强农机库房设施和维修服务网络建设,大力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机综合服务能力。至2020年,全县农机化率达到80%。
  下阶段,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切实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继续抓好深化落实,不断完善推广体系,加大推广力度,提升推广水平,加快本县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努力构建“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系统稳定、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崇明农业发展新格局。
特此报告。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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