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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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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9-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2016—14
会 议 议 题
一、关于本县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汇报;
二、关于组建崇明生态发展研究院的汇报;
三、关于本县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的汇报;
四、关于开设“瀛洲e管家”微信公众平台的汇报;
五、关于本县2016年下半年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汇报;
六、关于本县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报;
七、关于本县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报;
八、县政府领导通报9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9月5日,县长唐海龙在县政府6号楼二楼2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副县长吴召忠、杨宝良、王菁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倪向东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洪耀、县政协副主席沈卫国应邀参加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各副主任,县监察局、县政研室、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府法制办,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文明办,县发展改革委、县经委、县农委、县建设管理委、县科委、县卫生计生委、县交通委、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规划土地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县安委办、县食药安办,崇明消防支队,港西镇、建设镇、城桥镇、陈家镇、东平镇、新海镇政府,崇明工业园区、新城公司和上海城市创新中心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一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县规划土地局关于本县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汇报。
会议明确,该划定成果报区委审定。
二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县发展改革委关于组建崇明生态发展研究院的汇报。
会议指出,当前崇明正处于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变的关键阶段。针对生态岛建设研究力量相对薄弱、研究储备相对不足等现状,组建崇明生态发展研究院,以智库形式对世界级生态岛开展持续性研究,丰富理论储备、推动决策实践,有利于生态岛建设向更高层次推进。
会议强调,崇明生态发展研究院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内部运营管理,完善运作机制,牢牢立足崇明生态岛建设实际,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研究成果,提高成果转化率。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该机构的建设和运作,加强后评估,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具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思想创新和资源集聚平台。
会议明确,该意见报区委审定。
三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县发展改革委关于本县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的汇报。
会议指出,鼓励新能源汽车在崇明的推广应用,是有效推进本县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崇明生态岛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操作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加强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将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向公交、公务等领域进一步延伸,努力将崇明打造成为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示范区。
会议明确,该办法报区委审定。
四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县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关于开设“瀛洲e管家”微信公众平台的汇报。
会议指出,开设“瀛洲e管家”微信公众平台,是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一项机制创新,是对网格化管理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功能的补充和完善。要充分汲取其他市、区的成功经验,抓紧开展前期各项工作,争取在全县推开。
会议要求:1.请县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就方案提出的案件奖励费再作研究完善。2.该方案向区委报告。
五
会议听取并同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县2016年下半年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汇报。
六
会议听取了县安委办关于本县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报。
会议指出,上半年,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总体形势可控。下半年,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三个责任”落实,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努力提升监管成效,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
七
会议听取了县食药安办关于本县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报。
八
县政府领导通报了9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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