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崇明县2011年度公益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崇明县殡仪馆东侧公共停车场及崇明岛中部地区殡仪服务中心地块增补图则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6-05-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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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府复〔2016〕49号

  • 成文日期:

    2016-05-03

  • 发布日期:

    2016-05-17

县规划土地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崇明县2011年度公益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崇明县殡仪馆东侧公共停车场及崇明岛中部地区殡仪服务中心地块增补图则〉的请示》(崇规土〔2016〕6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增补图则内容。本府将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将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增补图则上报上海市人民政府,纳入规土信息平台后,指导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工作。

特此批复。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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