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崇明环岛运河南横引河东段(北陈公路—中滨路)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6-04-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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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府复〔2016〕34号

  • 成文日期:

    2016-03-24

  • 发布日期:

    2016-04-07

县规划土地局:

你局《关于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建造崇明环岛运河南横引河东段(北陈公路—中滨路)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的请示》(崇规土〔2016〕3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崇明环岛运河南横引河东段(北陈公路—中滨路)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请按照方案有序实施。

特此批复。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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