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主要职能:
崇明县科学技术协会是中共崇明县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崇明县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由全县性学会、协会、研究会(简称学会)和县属乡镇科学技术协会组成,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纽带和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助手。其主要职责是:
1、团结和动员科技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施科教兴县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2、积极组织科技工作者参政议政,组织科技人员针对崇明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
3、代表和维护崇明科技工作者的整体利益,了解科技工作者的需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弘扬科技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
4、组织科技工作者及团体开展高水平、多层次、跨学科的学术交流活动,褒奖优秀学术论文,发挥学术交流的主渠道作用。
5、面向全社会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
6、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继续教育和科技培训工作。
7、遵循科协章程,贯彻执行科协代表大会、常委会、全委会有关决议、决定;依法负责所属科技社团(学会、协会、研究会)和事业单位的管理,负责所属社团和单位的人事管理;负责指导乡镇科协业务工作。
崇明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预算是包括崇明县科学技术协会本部及下属1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分别是崇明县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单位1家,分别是崇明县科技馆。
2016年,崇明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118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89.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327.73万元;项目支出86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科学技术”科目1151.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科技馆站、其他科学技术普及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18.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