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路线、方针、政策。
2.调查了解统战工作的全面情况,掌握分析统一战线中的政治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3.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
4.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重点做好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
5.督促检查各项统战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正确协调统一战线内部的各种关系,加强同党外人士的联系;协调党政各有关部门间在开展统战工作中的关系,共同做好统战工作。
6.指导、协调处理本县海外统战、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事宜,指导非公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
7.组织开展对党的统一战线方针贯彻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应工作意见,供县委决策时参考。
8.归口管理崇明县工商业联合会、崇明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崇明县社会主义学院。
崇明县统战系统各部门预算是包括崇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及下属1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是崇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事业单位1家,是崇明县社会主义学院
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县统战系统各部门预算包括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县台湾事务办公室(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侨务办公室、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和县社会主义学院,“七个党派”组织(民盟县委、民进县委、农工党县委、九三支社县委、民建县委、民革党总支、致公党支部),“十个社团”(崇明县中华职教社、崇明县中青年知识分子联谊会、崇明县海外联谊会、崇明县少数民族联合会、崇明县台胞台属联谊会、崇明县留学人员家属联谊会、崇明县佛教协会、崇明县天主教爱国会、崇明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崇明县社会组织联合会)等20多个部门的综合收支计划。
2016年,统战系统预算支出总额为132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28.7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457.38万元;项目支出871.4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20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1291.96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内各行政事业单位运转支出,包括宗教事务76.06万元、港澳台侨事务164.10万元、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208.52万元、统战事务843.28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17.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22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8.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