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党校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6-02-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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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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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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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6-02-18

  一、党校主要职能:
  中共上海市崇明县委党校在中共崇明县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是县委的一个重要部门。中共上海市崇明县委党校是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的阵地,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阵地,是领导干部党性锻炼的熔炉。
  中共崇明县委党校部门预算是包括崇明党校本部一家预算单位的收支计划,崇明县委党校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6年,党校预算支出总额为1071.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71.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688.19万元;项目支出382.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301工资福利支出”科目526.01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及津贴补贴;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122.18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日常运转所需经费;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4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10.86万元及住房公积金29.14万元;
  4. “205教育”科目382.94万元,主要专项用于干部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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