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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6-02-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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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2-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2016年文化执法大队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执法检查等,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同比下降2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实行了“八项规定”后接待人数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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