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权县老白酒协会为“崇明老白酒”地理标志申请注册人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4-07-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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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4-07-15

工商崇明分局、县经委:
  你们《关于授权崇明县老白酒协会为“崇明老白酒”地理标志申请注册人的请示》(沪工商崇商〔2014〕16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授权崇明县老白酒协会作为“崇明老白酒”地理标志申请注册人。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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