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兴产业基地船舶配套设施工程10号地块项目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4-05-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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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4-05-07

县规划土地局:
  你局《关于长兴产业基地船舶配套设施工程10号地块项目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的请示》(崇规土〔2014〕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长兴产业基地船舶配套设施工程10号地块项目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请按照方案有序实施。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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