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港沿镇合兴砖瓦厂地块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4-05-07 00:00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开主体:

    门户网站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4-05-07

县规划土地局:
  你局《关于崇明县港沿镇合兴砖瓦厂技术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的请示》(崇规土〔2014〕1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港沿镇合兴砖瓦厂技术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用地范围。项目位于港沿镇合兴乡洪滧村4丘,用地面积52794平方米。
  二、原则同意相关技术控制指标。建筑面积27656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53,建筑密度不大于46%。
  三、原则同意绿地系统规划。绿地率不小于20%。
  四、原则同意道路交通系统规划。保留基地原有连接北沿公路通道,沿通道在基地东侧和南侧共设置2个交通出入口,机动车停车位应按照《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配置。
  五、原则同意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结合规划实施,应深化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专业规划内容并征询有关部门的意见。
  六、有关建筑物退界、建筑间距、日照、消防等内容,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应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点击播报验证码
  • 公开咨询内容

登录个人中心查看咨询回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