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横沙新民港物资码头专项规划设计任务书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4-04-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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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4-04-02

县规划土地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崇明县横沙新民港物资码头专项规划设计任务书〉的请示》(崇规土〔2014〕4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横沙乡防汛和物资运输需要,改善新民镇区域环境,原则同意开展崇明县横沙新民港物资码头专项规划的编制。
  二、该专项规划应与地区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衔接,确保工程的实施与安全。
  三、应充分研究论证横沙新民港物资码头的功能和规模,完善区域道路交通等配套设施,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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