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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4-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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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4-02

县规划土地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崇明县横沙新民港物资码头专项规划设计任务书〉的请示》(崇规土〔2014〕4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横沙乡防汛和物资运输需要,改善新民镇区域环境,原则同意开展崇明县横沙新民港物资码头专项规划的编制。
  二、该专项规划应与地区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衔接,确保工程的实施与安全。
  三、应充分研究论证横沙新民港物资码头的功能和规模,完善区域道路交通等配套设施,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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