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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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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议 题
一、关于本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汇报;
二、关于本县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的汇报;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报。
7月7日,县长马乐声在县政府6号楼二楼2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副县长冯志勇、杨海华、顾军、王菁、薛红和县府办主任范洪耀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锡昌和县政协副主席沈卫国应邀参加会议。县府办各副主任,县监察局、县政研室、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规划土地局、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县水务局,县拆违办等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一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县发展改革委关于本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汇报。
会议指出,县“十三五”规划是指导本县2016-2020年发展的行动纲领。编制好县“十三五”规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既要继续延伸和深化“十二五”时期各项基础性工作,又要对接生态岛建设纲要各项指标任务,还要谋划崇明长远发展,为“十三五”以后的后纲要时代开展前瞻性研究。该工作方案明确了县“十三五”规划的工作要求、主要节点、组织架构、专题研究等,对开展好下阶段的编制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务实创新,全力做好相关编制工作。
会议要求,请县发展改革委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该方案。进一步梳理县“十三五”规划体系,整合部分研究专题,对相关内容作系统研究。对涉及生态岛建设全局性、战略性的重点改革内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政策意见,主动向上沟通衔接,积极争取纳入市级规划。坚持“开门编规划”的原则,注重集中民智民意,善听智行,切实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下半年县政府组织一次“十三五”规划编制大讨论,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向,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效推进。
会议明确,该方案报县委审定。
二
会议听取并同意县发展改革委关于本县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的汇报。
会议指出,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适当调整本县供排水价格,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也兼顾了公共产品的社会可承受度和社会公平,既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又有利于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促进供排水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请县发展改革委按照全市供排水价格调整时间安排,同步调整本县供排水价格,并在今后通过分步调整的办法,推动本县排水价格与市区接轨。此外,请县民政局通过增加补贴等方式,确保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不因供排水价格调整而降低。
会议明确,该方案向县委报告。
三
会议听取了县拆违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通报。
会议指出,违法建筑是城乡管理领域的突出顽症,是当前广大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本县拆违止违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法律支撑,有利于本县进一步加大违法建筑治理力度。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精神,抓紧形成本县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方案,通过统筹整合各方执法力量、完善违法建筑整治流程、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落实问责机制等措施,促进本县“两违”整治和联动管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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