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3-10-11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310059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 公开主体:

    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崇府发〔2013〕148号

  • 成文日期:

    2013-09-30

  • 发布日期:

    2013-10-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现将《崇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3年9月30日

 

崇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暨贯彻落实《上海市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1〕10号)、《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沪府发〔2011〕1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沪府发〔2012〕103号)及《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府发〔2011〕17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实施期限为2013-2015年。
  一、总体思路
  按照“强化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坚持增加投入与转变医院运行机制相结合、控制医药费用与确保医院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强化考核监管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相结合、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加强制度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上海市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以医药分开为切入点,推进县级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人才、技术、重点学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改革目标
  (一)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管理运行新机制。把县级公立医院建成运行效率高、服务质量好、发展有活力的公益性机构,切实发挥县级公立医院在提供基本医疗、维护县域内居民健康方面的主体作用。
  (二)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以县级医院为县域龙头,全面加强县级医院重点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形成新型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至90%左右。
  (三)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使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得到改善,劳务价值得到体现,发展空间得到拓展,社会评价得到提升。
  (四)全面提升县域居民的健康水平。使群众能够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医药费用负担减轻,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改革内容
  (一)以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为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建立新机制
  1.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评价机制。整合政府各部门对公立医院的管理要求,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以结果性指标为导向,涵盖公共服务、基本医疗、医院管理、社会满意等内容的公立医院综合评价体系。评价指标以定量为主,通过信息系统实时采集指标数据,确保评价客观、公正。建立以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的财政资金和医保资金的拨付机制,使综合评价成为政府监管和调控公立医院运行的“指挥棒”,引导公立医院坚持公益性的办院方向,促进精细化、专业化管理。
  2.建立可持续的县级公立医院投入机制。在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的政府投入机制。县级公立医院经核定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学科建设等经费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并与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综合评价结果挂钩,确保公立医院正常运行,体现其公益性。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和政府指令性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实行项目管理,按考核结果拨付补助经费,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3.加强运行机制建设。根据功能定位,按照核定床位数,结合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因素,科学核定县级医院人员编制,并建立相应调整保障机制,采取“上派下挂”等方式全面提升全县整体医疗水平。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医院对全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制度。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县域内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突出临床实践能力和医德医风考核。合理确定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建立信息化绩效考核平台,对医务人员完成各类医疗卫生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改变按收支结余提取医院可分配总额的方式,结合绩效工资改革,建立以工作量核定和人员成本核定为基础的工资总额核定办法。改变按业务收入提成的内部分配方式,建立基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收入分配机制,将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的直接依据。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4.强化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监管机制。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实现对公立医院医疗质量、护理质量、手术质量、危重患者管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医疗费用、医保费用、服务成本、服务效率等运行情况的实时、全程、智能化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结合临床路径管理和诊疗规范,建立医院用药评价系统和临床医生处方分析系统,加大药品使用监管力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大对高额医疗费用、抗菌药物、贵重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的回溯检查力度。加强县级公立医院收支预算、资金使用、成本核算、内部审计、工资管理等方面的财务运行监管,并将监管结果应用到医院综合评价、院长和科主任绩效考核。完善医院和医务人员“一户一档”、“一人一档”的执业行为记录,健全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度。
  5.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建立医院药品供应链管理平台,实现药品采购、供应、使用全程信息公开和全程监管。大力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推进医院药品库存信息与供应商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医院药品库存最小化,降低药品配送成本和库存成本。医院药房引入社会化专业管理,降低药品管理成本。
  6.实施医药分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稳步实施医药分开工作,取消药品加成。适当提高门诊诊查费和住院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等医疗服务收费价格,优化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结构。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诊查费增加部分主要由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担;住院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等医疗服务收费增加部分按原报销政策,根据不同参保对象按不同比例分担。配合“医药分开”实施,严格考核医院复诊率、检查费收入占比、病人自负费用比例等指标。医院通过转变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等方式,实现医院收支平衡;对确因专科特点、收治病种原因导致亏损的医院,由财政部门予以适当补助,保障医院正常运行。
  (二)以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为载体,构建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
  1.组建新华—崇明区域医疗联合体,构建县域内新型医疗服务体系。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为龙头,联合县第二、三人民医院、县传染病医院、县精神卫生中心以及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着重在医疗机构管理模式、医疗资源整合、市民就医模式和医疗保险支付模式等4个方面进行探索。开展医疗资源共享、技术支撑、双向转诊、居民签约就医等综合改革,努力构建分工明确、运转有序、效率较高的新型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2.成立医联体理事会,探索建立和完善医疗联合体治理架构。医联体理事会作为医联体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医联体所属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资源统筹调配、重要人事任免、医保额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探索建立在新崇医院崇明分院管委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医院日常运行管理,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
  3.加强资源整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一是实行梯度技术支撑。新华医院和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定期安排专家到县第二、三人民医院开展门诊、查房、业务讲座等。县级医院骨干医师下沉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担任社区首席医师,开展技术支撑工作。医联体成立专家医疗队,定期赴乡镇开展“五个一”巡回医疗活动,包括举办一次医疗义诊、上好一堂健康科普讲座、进行一次社区医生业务指导、组织一场服务对象意见征询会、开展一次院前急救演示等。社区定期安排医务人员到新华医院崇明分院进行进修学习,由医院科室主任负责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提高社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术水平。县级医院定期安排医疗骨干到新华医院学习专项技术。同时,新华医院和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免费向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放学术讲座等交流平台,提升其业务水平。二是打造统一的检查检验平台。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管理系统,成立放射、心电、检验诊断中心,实现预约诊疗、双向转诊、梯度就医和检查结果互认,推动医疗资源共享。三是床位实行统筹调配。根据各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工作量,合理规划治疗、护理、康复床位设置,在医联体内统筹设置和统一调配。四是实行统一的后勤服务和医疗设备采购。医联体探索组建统一的后勤服务平台和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医用物资的统一采购。
  4.完善和推进医联体内医保及新农合总额预付制度。完善医保总额预付制,县医保部门与县财政局、医联体理事会协商确定医保预付总额,根据医联体提出的内部分配意见,将医保费用直接拨付至所属医疗机构。深化医疗、医保联动改革,探索与医药分开改革试点、区域医疗联合体、二级医院功能转型、家庭医生制度相适应的医保支付办法。通过建立与总额预算指标调整挂钩的相关考核指标,积极探索建立确保优质资源优先服务各类参保人员的管理机制。实施合作医疗基金县级统筹、总额预算、二级管理模式,提高基金统筹能力和使用效率。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基金总额预付制。实施乡镇合作医疗基金按人头进行总额预算和风险共担制度,年终结余资金留用,超出部分由县与乡镇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县医疗保险办公室、县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公室联合加强对医联体所属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签约居民享受医联体医疗服务质量、费用和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估。
  5.实施医联体签约就医模式,方便病人就医。为实现医联体内居民社区首诊、梯度就医,鼓励居民与医联体进行签约就医,对服从医联体内转诊安排的签约居民可以享受相关就医优惠,如通过家庭医生可优先预约新华医院和新华医院崇明分院专家门诊、大型医疗检查;每年享受一次免费的专家面对面健康咨询;在医联体内享受临床检查结果互认等。在新农合参保范围内,将医联体居民签约就医纳入年度新农合签约工作;全面推行家庭医生制度,采取签约服务、团队式服务的方式,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提供防治一体、全程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在收入待遇、岗位设置、进编落户、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家庭医生倾斜,提高家庭医生岗位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
  (三)以人才、技术、重点学科为核心,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
  1.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制定《崇明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合理确定县域内医院的数量、布局、功能、规模和标准,完善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链,实行急慢病分治,提高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通过扩大增量和盘整存量相结合、政府扶持和社会举办相结合的方式,增加老年护理和康复医疗机构设置,建立由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等多种形式组成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重点建设3家县级综合性医院。新华医院崇明分院作为全县的医疗和急救中心,2012年底完成三级医院创建工作,在新华医院的支持下,确保其保持三级医院的诊疗水平;县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崇明东部地区医疗中心,“十二五”期间完成二级甲等医院的创建工作;县第三人民医院作为崇明西部地区医疗中心和全县康复中心,以整体迁建为契机,加强康复科建设,逐步转型成以康复为特色的中西医结合医院。完善县域院前急救服务体系,提升院前急救服务能力。严格控制县级医院建设规模和大型设备配置。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鼓励设置老年护理和康复医疗机构;在陈家镇地区建设一所符合生态岛特色的,以高端医疗、康复、健康体检为主要发展方向的民营医疗机构,以满足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2.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实施《崇明县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重点建设20个医学重点学科。近期重点加强急救医学、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产科、康复和精神卫生,以及近三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病种(心内科、创伤急救、肿瘤科、骨科)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开展好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制定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县级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
  3.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建设以电子病历系统和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网,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业务数据源头采集、监测数据自动生成,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深化信息化应用,功能涵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家庭医生服务、医疗资源整合等业务应用功能和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服务监管、药品供应管理、临床用药监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等管理应用功能的信息化平台,为各项新机制的运行和管理措施的落实提供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强化数据管理、数据应用和数据挖掘,促进卫生管理决策的数据化、精细化、科学化。
  4.提高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制定县级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积极引进市级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优化中医医疗资源布局。加强县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和学术发展水平;加快培养中医学科带头人;通过名中医工作室、师带徒等多种形式继承和发扬县内名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技术的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充分发挥县中医医院作为县域内农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的龙头作用。推进县域内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点建设,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进家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崇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12-2016年)实施方案》,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引导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县级医院就业,并为其在县级医院长期工作创造条件。开展为期5年的“一二三四五”人才激励和培养制度,建设10个左右名医工作室;培养20名左右学科带头人;培养30名左右医疗骨干;评选4个“十佳”人选;遴选50名左右作为高级孵化人才。实施社区医师三年轮训计划。增强护理人员力量,医护比不低于1∶2。通过给予政策支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职务晋升、荣誉授予等措施,积极争取建立市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师和管理人员制度,鼓励和引导市三级医院在职或退休的骨干医师到县级医院执业。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由中央和市级财政支持,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到县级医院工作。
  6.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加强县级医院门诊力量配置,副高以上专家每周门诊不少于两个半天,普通门诊由副高以上专家把关;县级医院推行门诊预约诊疗,新华医院崇明分院专家门诊预约率达到50%以上;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试点,县级医院50%以上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可以开具2至4周处方量;完善鼓励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县级医院应优先配备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达到40%以上;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实施使用自费药品、自费医用材料事先告知制度;增加一线值班救护车数量;规范医院急诊接诊流程,加强急诊人员配备;完善患者投诉机制,加强医患沟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县政府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发展改革委(县物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办)、财政局、卫生局、编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医改办合一,具体负责制定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和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同时,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指导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
  县发展改革委(县物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办)、财政局、卫生局、编办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制定完善取消药品加成、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项目价格、改革医保支付、财政投入以及完善医院编制等相关配套政策,切实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三)强化考核评估
  将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工作分解至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督查,对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和效果进行监测评估、考核,及时协调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县政府将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的考核体系,推动各项改革任务的有效落实。
  (四)做好宣传引导
  深入细致地做好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使广大医务人员成为改革主力军。广泛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目标,争取社会理解、配合和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2年5月—2012年12月)
  成立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报市医改领导小组审批。在全县范围内加强宣传,统一思想,营造氛围,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二)组织试点阶段(2013年1月—2013年12月)
  按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逐步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在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方面有所创新,实现改革阶段性目标。
  (三)完善巩固实施阶段(2014年1月—2015年12月)
  根据改革推进的评估情况,梳理总结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继续推进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附件

崇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

改革任务

改革措施

责任单位和部门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参与部门

一、以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为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建立新机制

(一)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评价机制

1.整合政府各部门对公立医院的管理要求,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以结果性指标为导向,涵盖公共服务、基本医疗、医院管理、社会满意等内容的公立医院综合评价体系。通过信息系统实时采集指标数据,确保评价客观、公正。

县卫生局

县卫生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2.建立以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的财政资金和医保资金的拨付机制,引导公立医院坚持公益性的办院方向,促进精细化、专业化管理。

县财政局、县卫生局

县卫生局、

县医保办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二)建立可持续的县级公立医院投入机制

3.在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的政府投入机制。对符合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进行统筹安排;对公立医院按照规定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对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按照服务成本予以保障。

县发展改革委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4.对县级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和政府指令性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实行项目管理,按考核结果拨付补助经费,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3年完成

一、以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为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建立新机制

(三)加强运行机制建设

5.根据功能定位,按照核定床位数,结合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因素,科学核定县级医院人员编制,并建立相应调整保障机制,采取上派下挂等方式全面提升全县整体医疗水平。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医院对全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制度。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

县编办

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6.县域内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突出临床实践能力和医德医风考核。合理确定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

县卫生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7.建立信息化绩效考核平台,对医务人员完成各类医疗卫生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市卫生局、市卫生信息化工程指挥部、县科委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8.改变按收支结余提取医院可分配总额的方式,结合绩效工资改革,建立以工作量核定和人员成本核定为基础的工资总额核定办法。改变按业务收入提成的内部分配方式,建立基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收入分配机制,将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的直接依据。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卫生局、县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9.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县财政局、县卫生局

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编办

2013年启动

2015年完成

(四)强化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监管机制

10.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公立医院医疗质量、护理质量、手术质量、危重患者管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医疗费用、医保费用、服务成本、服务效率等运行情况的实时、全程、智能化监管,提升监管能力。

县卫生局

市卫生局、市卫生信息化工程指挥部、县科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一、以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为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建立新机制

(四)强化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监管机制

11.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结合临床路径管理和诊疗规范,建立医院用药评价系统和临床医生处方分析系统。

县卫生局

市卫生局、市卫生信息化工程指挥部、县科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12.加大对高额医疗费用、抗菌药物、贵重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的回溯检查力度。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13.加强县级公立医院收支预算、资金使用、成本核算、内部审计、工资管理等方面的财务运行监管。

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审计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14.将监管结果应用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评价、院长和科主任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15.完善医院和医务人员“一户一档”、“一人一档”的执业行为记录,健全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度。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一、以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为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建立新机制

(五)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16.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建立医院药品供应管理平台,实现药品采购、供应、使用全程信息公开和全程监管。

市卫生信息化工程指挥部、市(县)医保办、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崇明分局、县科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17.大力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推进医院药品库存信息与供应商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医院药品库存最小化,降低药品配送成本和库存成本。

市卫生信息化工程指挥部、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崇明分局、县科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18.医院药房引入社会化专业管理,降低药品管理成本。

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崇明分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一、以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为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建立新机制

(六)实施

医药分开

19.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稳步实施医药分开工作,取消药品加成。

县卫生局

市卫生局

按全市统一部署推进

20.适当提高门诊诊查费和住院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等医疗服务收费价格,优化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结构。

县物价局

市物价局、市(县)医保办、市卫生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

21.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诊查费增加部分主要由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担;住院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等医疗服务收费增加部分按原报销政策,根据不同参保对象按不同比例分担。

县医保办

县卫生局、县财政局

22.严格考核医院复诊率、检查费收入占比、病人自负费用比例等指标。

县卫生局

县医保办

按全市统一部署推进

23.医院通过转变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等方式,实现医院收支平衡。对确因专科特点、收治病种原因导致亏损的医院,由财政部门予以适当补助,保障医院正常运行。

县财政局

二、以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为载体,构建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

(七)组建新华—崇明区域医疗联合体

24.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为龙头,联合县第二、三人民医院、县传染病医院、县精神卫生中心以及辖区内1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着重在医疗机构管理模式、医疗资源整合、市民就医模式和医疗保险支付模式4个方面进行探索,开展医疗资源共享、技术支撑、双向转诊、居民签约就医等综合改革。

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新华医院、上海交大医学院、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1年启动

(八)成立医联体理事会

25.成立医联体理事会,探索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作为医联体的最高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医联体所属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人事任免、章程拟订和修订等决策事项,并监督医院运行。探索理事会的构成,逐步完善相关治理规则和运行机制。

二、以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为载体,构建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

(八)成立医联体理事会

26.建立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医院日常运行管理,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

县卫生局

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新华医院、上海交大医学院、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1年启动

(九)加强资源整合

27.实行梯度技术支撑。新华医院和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定期安排专家到县第二、三人民医院开展门诊、查房、业务讲座等。县级医院骨干医师下沉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担任社区首席医师。医联体成立专家医疗队,定期赴乡镇开展“五个一”巡回医疗活动。社区和县级医院定期安排医疗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新华医院

2011年启动

28.打造统一的检查检验平台。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管理系统,成立放射、心电图、检验诊断中心,实现预约诊疗、双向转诊、梯度就医和检查结果互认,推动医疗资源共享。

市卫生局、市卫生信息化工程指挥部、县科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5年完成

29.床位实行统筹调配。根据各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工作量,合理规划治疗、护理、康复床位设置,在医联体内统筹设置和统一调配。

市卫生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30.实行统一的后勤服务和医疗设备采购。医联体探索组建统一的后勤服务平台和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医用物资的统一采购。

县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十)完善和推进医联体内新农合及医保总额预付制度。

31.完善医保总额预付制,县医保部门与医联体理事会协商确定医保预付总额,根据医联体提出的内部分配意见,将医保费用直接拨付至所属医疗机构。深化医疗、医保联动改革,探索与医药分开改革试点、区域医疗联合体、二级医院功能转型、家庭医生制度相适应的医保支付办法。通过建立与总额预算指标调整挂钩的相关考核指标,积极探索建立确保优质资源优先服务各类参保人员的管理机制。

县医保办

市医保办、县卫生局、县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二、以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为载体,构建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

(十)完善和推进医联体内新农合及医保总额预付制度。

32.实施合作医疗基金县级统筹、总额预算、二级管理模式,提高基金统筹能力和使用效率。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基金总额预付制。实施乡镇合作医疗基金按人头进行总额预算和风险共担制度,年终结余资金留用,超出部分由县与乡镇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县卫生局

各乡镇政府、县财政局

2012年完成

33.县医疗保险办公室、县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公室联合加强对医联体所属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签约居民享受医联体医疗服务质量、费用和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估。

县医保办、县卫生局

 

2013年启动

2014年完成

(十一)实施医联体签约就医模式

34.实现医联体内居民社区首诊、梯度就医,鼓励居民与医联体进行签约就医,对服从医联体内转诊安排的签约居民可以享受相关就医优惠。在新农合参保范围内,将医联体居民签约就医纳入年度新农合签约工作。

县卫生局

 

2012年启动

35.全面推行家庭医生制度,采取签约服务、团队式服务的方式,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提供防治一体、全程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在收入待遇、岗位设置、进编落户、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家庭医生倾斜,提高家庭医生岗位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县)发展改革委、市(县)财政局

2012年启动

2015年完成

三、以人才、技术、重点学科为核心,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

(十二)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36.制定《崇明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完善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链,实行急慢病分治,提高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通过扩大增量和盘整存量相结合、政府扶持和社会举办相结合的方式,增加老年护理和康复医疗机构设置,建立由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等多种形式组成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

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医保办

2011年启动

2015年完成

三、以人才、技术、重点学科为核心,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

(十二)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37.新华医院崇明分院作为全县的医疗和急救中心,在新华医院的支持下确保其保持三级医院的诊疗水平;县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崇明东部地区医疗中心,“十二五”期间完成二级甲等医院的创建工作;县第三人民医院作为崇明西部地区医疗中心和全县康复中心,以整体迁建为契机,加强康复科建设,逐步转型成以康复为特色的中西医结合医院。完善县域院前急救服务体系。

县卫生局

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医保办、新华医院

2013年启动

2015年完成

38.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在陈家镇地区建设一所以高端医疗、康复、健康体检为主要发展方向的民营医疗机构。

市卫生局

2012年启动

2015年完成

(十三)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39.实施《崇明县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重点建设20个医学重点学科。近期重点加强急救医学、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产科、康复和精神卫生,以及近三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病种(心内科、创伤急救、肿瘤科、骨科)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

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

2011年启动

2015年完成

40.开展好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制定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县级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

 

2013年启动

2015年完成

(十四)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41.建设以电子病历系统和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网,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业务数据源头采集、监测数据自动生成,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

县卫生局

市卫生局、市卫生信息化工程指挥部、县科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5年完成

三、以人才、技术、重点学科为核心,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

(十四)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42.深化信息化应用,功能涵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家庭医生服务、医疗资源整合等业务应用功能和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服务监管、药品供应管理、临床用药监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等管理应用功能的信息化平台,为各项新机制的运行和管理措施的落实提供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

县卫生局

市卫生局、市卫生信息化工程指挥部、县科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5年完成

(十五)提高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

43.制定县级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积极引进市级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优化中医医疗资源布局。加强县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华医院崇明分院中医科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市卫生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5年完成

44.支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和学术发展水平;加快培养中医学科带头人;通过名中医工作室、师带徒等多种形式继承和发扬县内名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

市卫生局、县财政局

2013年启动

2015年完成

45.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技术的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充分发挥县中医医院作为县域内农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的龙头作用。推进县域内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点建设。

2013年启动

2015年完成

(十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46.制定《崇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12-2016年)实施方案》,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引导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县级医院就业,并为其在县级医院长期工作创造条件。

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2012年启动

三、以人才、技术、重点学科为核心,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

(十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47.开展为期五年的“一二三四五”人才激励和培养制度,建设10个左右名医工作室;培养20个左右学科带头人;培养30个左右医疗骨干;评选4个“十佳”人选;遴选50名左右作为高级孵化人才。实施社区医师三年轮训计划。增强护理人员力量,医护比不低于1∶2。

县卫生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2012年启动

48.通过给予政策支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职务晋升、荣誉授予等措施,积极争取建立市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师和管理人员制度,鼓励和引导市三级医院在职或退休的骨干医师到县级医院执业。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由中央和市级财政支持,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到县级医院工作。

市卫生局、市(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编办

2013年启动

2015年完成

(十七)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49.加强县级医院门诊力量配置,副高以上专家每周门诊不少于两个半天,普通门诊由副高以上专家把关;县级医院推行门诊预约诊疗,新华崇明分院专家门诊预约率达到50%以上;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试点,县级医院50%以上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可以开具2至4周处方量;县级医院基本药物金额使用比例40%以上;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实施使用自费药品、自费医用材料事先告知制度;增加一线值班救护车数量;规范医院急诊接诊流程,加强急诊人员配备;完善患者投诉机制,加强医患沟通。

 

2011年启动

2015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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