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 崇明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表彰2012年度崇明县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3-08-21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310035

  • 主题分类:

    国防-国防动员

  • 公开主体:

    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崇府发〔2013〕110号

  • 成文日期:

    2013-08-06

  • 发布日期:

    2013-08-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崇明县2012年度征兵工作,在上级机关的指导帮助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密切配合下,坚持依法廉洁征兵,圆满完成了2012年征兵任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贡献。根据《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经崇明县人民政府、崇明县人民武装部研究决定,下列单位和个人为2012年度崇明县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
  一、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新村乡人民政府
  新河镇人民政府
  陈家镇人民政府
  新海镇人民政府
  县征兵办体检组
  县征兵办政审组
  二、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庙镇武装部部长   邢裕东
  原竖新镇武装部部长 汤政平
  堡镇武装部部长   梅新忠
  原港沿镇武装部部长 施 辉
  向化镇武装部部长  范志军
  中兴镇武装部部长  陆洪斌
  原横沙乡武装部部长 李丕村
  县征兵办秘书组   丁松林
  县征兵体检站医生  李 丹
  县公安局政治处   范晓燕
  长兴镇派出所民警  陆士祥
  望上述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相关部门要以他们为榜样,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崇明县人民政府 崇明县人民武装部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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