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310035
主题分类:
国防-国防动员
公开主体:
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崇府发〔2013〕110号
成文日期:
2013-08-06
发布日期:
2013-08-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崇明县2012年度征兵工作,在上级机关的指导帮助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密切配合下,坚持依法廉洁征兵,圆满完成了2012年征兵任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贡献。根据《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经崇明县人民政府、崇明县人民武装部研究决定,下列单位和个人为2012年度崇明县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
一、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新村乡人民政府
新河镇人民政府
陈家镇人民政府
新海镇人民政府
县征兵办体检组
县征兵办政审组
二、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庙镇武装部部长 邢裕东
原竖新镇武装部部长 汤政平
堡镇武装部部长 梅新忠
原港沿镇武装部部长 施 辉
向化镇武装部部长 范志军
中兴镇武装部部长 陆洪斌
原横沙乡武装部部长 李丕村
县征兵办秘书组 丁松林
县征兵体检站医生 李 丹
县公安局政治处 范晓燕
长兴镇派出所民警 陆士祥
望上述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相关部门要以他们为榜样,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崇明县人民政府 崇明县人民武装部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