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批转县防汛指挥部制定的崇明县2012年防汛防台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2-06-15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210029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处理

  • 公开主体:

    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崇府发〔2012〕87号

  • 成文日期:

    2012-06-05

  • 发布日期:

    2012-06-1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单位:
  县政府同意县防汛指挥部制定的《崇明县2012年防汛防台预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崇明县2012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防汛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灾情。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主塘、排积涝,确保一线主塘不决口,确保全县安全度汛。遇到超标准特大灾害时,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是针对崇明县特点编制,是本县的防汛防台专项预案,是协调本县所有资源,指挥防范和应对台风、暴雨、高潮等汛情灾害的整体计划、程序,是各乡镇编制区域防汛预案,各委、办、局和防汛职能部门编制部门防汛预案,各基层单位编制基层防汛预案以及沿江企业编制企业防汛预案的依据。
  二、基本概况
  (一)面积与行政区划
  崇明县目前由崇明、长兴、横沙三岛组成,三岛陆域总面积1411平方公里。其中崇明岛东西长80公里,南北宽13至18公里,面积1267平方公里。岛上90%以上的土地标高(以吴淞标高0米为参照)在3.21米至4.20米之间;长兴岛长26.8公里,南北宽2 至 4公里,面积88平方公里。地面高程2.6至3.2米,高程2.8米以下的面积占63%左右,最低处2.24米。横沙岛南北长 12公里左右,东西宽8公里左右,总面积56平方公里,平均高程2.8米。崇明县共管辖16个镇,2个乡。另外,崇明岛北部的启隆乡、海永乡分属江苏省启东市、海门市管辖。
  (二)防汛工程设施与管理
  崇明三岛海塘大堤全长332.2公里。其中,崇明本岛海塘大堤全长222.4公里,长兴岛海塘大堤全长77.5公里,横沙岛海塘大堤全长32.3公里。其中崇明岛南沿、崇明岛北沿部分大堤(崇明与江苏海门界线永隆沙至跃进水闸西)、长兴岛、横沙岛公用岸段大堤及中船、中海、振华(原上海港机岸段1.02公里防御能力待定)等公司专用岸段大堤为100或200年一遇的达标大堤。三岛一线海塘大堤由县水务部门管理有219.7公里,企业专用岸段和新围垦大堤分别由各专用岸段使用单位、围垦单位管理。
  崇明三岛共有水闸36座,其中崇明本岛共有水闸26座,长兴岛共有水闸6座,横沙岛共有水闸4座。其中,32座水闸由县水务部门管理,2座由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2座由上海光明集团管理。
  崇明三岛共有河道18130条,共计10394.5公里。其中:市级河道1条,即崇明环岛河,长179.1公里;县级河道28条,共计377.7公里;乡镇级河道652条,共计1638.6公里;村级河道17449条,共计8199.1公里。
  另外,崇明三岛有农村排涝泵站49座,机泵77台套,总功率5153千瓦,总排涝面积9.4万亩。
  另外,崇明本岛城桥、堡镇、新河三镇共有泵站12座(东门、西门、湄州、官山东、官山西、石岛、鳌山路、崇明大道、鼓浪屿路、堡镇、向阳路和新河泵站),机泵29台,总功率2256.5千瓦,总泄水面积1306.58公顷。
  (三)防汛风险分析
  崇明三岛位于长江入海口,属北亚热带气候,冷暖空气交替明显,天气情况复杂,灾害性天气时有发生,每年汛期均不同程度地遭受台风、暴雨、海潮的袭击,有时还受龙卷风、冰雹的威胁。从1997年至2010年间,共有16个台风影响崇明,其中严重影响的有2次,分别是1997年“9711”号台风和 2005年“麦莎”台风,2次台风造成损失达3.4亿元。
  我县目前的防汛形势主要特点是:(1)汛期台风带来的风、暴、潮是影响我县的主要灾害,突发性、局部强对流天气影响频繁,且呈现短时集中降水趋势;(2)沿江部分病险水闸带病运行,导致一线大堤存在防汛隐患,且影响水闸正常挡潮、引排功能;(3)崇明岛中北部、“东风西沙”大堤,横沙岛东部新圈围大堤,长兴岛青草沙水库大堤,从建成以来还没有经历过大的台风和潮位考验;(4)部分一线大堤外滞留人员、居家船上人员安全度汛问题,还不能彻底解决;(5)崇明岛中北部圈围工程、横沙岛东部圈围工程、长兴岛青草沙水库建设、长兴岛“4+1”工程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封堵河道和排水出口造成的排涝问题,在新的水系调整规划没有实施完成前,周边地区积涝问题依旧存在;(6)全县河网水系中部分末梢沟河中的阻水障碍物、河底淤浅影响行洪;(7)城镇市政工程和商品房建设,新的排水配套设施建设滞后,旧管网排涝标准低,容易造成局部地区积水;(8)近年来上海地区汛情平稳,灾情影响较轻,部分干部群众麻痹思想有所抬头。
  三、组织体系
 (一)指挥体系
  县防汛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本县的防汛防台工作。指挥部下设县防汛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协调本县防汛防台工作,对“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县防汛办公室值班电话:59621732,59611476;传真:69612732;电子邮箱:1871836342@QQ.com;网址:http://www.cmwater.gov.cn
  (指挥网络详见附件一:崇明县防汛指挥体系图)
  (二)指挥职责
  1、总指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市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崇明三岛防汛防台工作。
  2、副总指挥:根据出现的险情,为总指挥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险情和灾情,为总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总指挥的指令,指挥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和抢险队伍进行抢险。调动指挥部队,积极参加防汛抢险。指挥防汛物资储备部门及时将防汛物资送达抢险现场。指挥医疗部门,调动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组成医疗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气象部门,根据即时的气象资料,对天气趋势作出分析,为总指挥及指挥部下达指令提供依据。指挥建设交通、绿化市容、水务、电力、电信部门,调动水务、市容、市政、电力、电信等单位,及时处置公路倒树,建筑工地脚手架倒塌、城市积水和广告牌、霓虹灯跌落、电力和通讯故障等险情。指挥公安部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协助当地政府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帮助受灾地区迅速恢复生产和生活。
  3、分指挥:贯彻执行县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本辖区防汛防台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发展改革委:落实防汛工程和水毁修复工程的立项工作,优先安排防汛防台建设项目。
  2、经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所属单位的防汛安全,保障灾区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民用动力燃料等供给。监督本县区域内工矿企业做好危房、仓库、工棚内人员、物资的安全转移工作,特别是加强有毒有害物品、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二次灾害发生。
  3、农委:负责监督、检查县农口系统的防汛安全,做好农村防灾、抗灾和指导灾后恢复生产的工作,统计、上报农业受灾情况。监督指导全县农村绿化防汛工作。负责市、县级河道内阻水渔具的清障工作,会同公安、交通港口、渔监、海事等部门共同做好渔船的安全避风工作。
  4、建设交通委:负责落实公路行道树的汛期防倒伏措施,检查、督促辖区内各在建工程的防汛安全。制定县级公路、乡镇公交道路、城区道路清障、燃气应急保障、地下立交等专项防汛预案。建立公路、燃气等专业抢险队伍,落实油锯等专业抢险清障工具,确保汛期公交道路安全畅通及居民燃气供应正常。
  5、公安局:负责收集、掌握、汇总和上报有关灾情和自然灾害事件的社会面动态信息。维护受灾区域的交通秩序,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开辟救灾、救护及指挥车辆专用通道。协助做好一线大堤外作业人员的撤离和撤离后的现场治安工作。一旦发生海(江)堤决口,协助疏散、抢救群众。加强对受灾区域的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组织警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110指挥中心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所受理的有关灾情。
  6、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救灾工作,及时救济灾区灾民,安排灾民生活,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做好社会救援和捐助钱物的安排工作。
  7、财政局:负责防汛防台项目的经费安排,根据实际险情,按照工程计划,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到位。落实灾害期间抢险救灾及人员转移安置等相关费用。
  8、教育局: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和所有学校落实防汛防台措施,建立汛期应急停课快速传达通知机制,做好师生安全撤离工作,杜绝人员伤亡。
  9、卫生局: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做好防汛安全工作,认真做好汛期防病治病工作,制定汛期应急抢救和灾区防疫专项预案。建立防汛医疗救护队伍,设立5个抢救中心,即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堡镇人民医院、庙镇人民医院、长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横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台风到来前派出专家小组先期入驻长兴、横沙两岛,加强医疗救治力量。落实救护车辆,确保汛期伤病员的抢救和运送。成立防病现场小组,做好灾区的疫情分析工作,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受灾人员救治情况。
  10、文广影视局:负责监督、检查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汛期安全。根据县防汛指挥部指令,按照各类灾害不同预警等级,及时向全县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派出新闻记者报道抢险救灾情况,整理好重要的影像资料报县防汛指挥部。
  11、旅游局:制定各旅游景点的防汛应急预案;及时向游客发布有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统计各景点滞留游客人数,并组织好大堤、滩涂区域景点游客的疏散、撤离工作。
  12、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做好城镇居民危房登记和清理工作,通知和协助乡镇做好危房中居住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落实抢险抢修队伍,排除房屋各种险情。加强对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督,消除小区下水道、小区地下空间和空调外挂机等的防汛隐患。做好灾情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县防汛指挥部。
  13、绿化市容局:负责检查、督促广告牌、招牌设置单位做好加固或拆除工作,清理沿街(路)易坠落物品,做好城区绿地树木及市政道路行道树的防风工作。负责清理道路垃圾,确保道路雨水口畅通。
  14、水务局(海洋局):负责监督、检查全县河道、水闸(涵闸)、排涝泵站、海(江)堤等防汛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工作。依法查处各类危害防汛工程设施的行为,保障防汛工程设施的完整和安全。做好防汛工程的加固除险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督促做好城镇地区(重点保障城桥镇、堡镇)的排水工作和有关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制定汛期水闸抢修、自来水供应、大堤堵缺等专项应急预案。做好防汛监控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县级视频系统的畅通。负责汛期潮位的测报,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提供可靠水文资料。做好市、县级防汛专业物资器材的储存和保养工作,确保专业防汛救灾储备物资随时调用。
  15、交通港口局:负责监督、检查水陆交通运输企业的防汛安全,重点加强对航运单位防汛安全的监督指导,确保抢险救灾和防汛物资车辆优先通行。严格内河港口船舶的安全避风管理,维护内河港口航道秩序。
  16、安全监管局:加强汛期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按照防汛要求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安全措施。督促相关企业完善落实汛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汛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统计上报在台风、暴雨等灾害期间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7、民防办:负责地下人防工程的防汛防台安全和人员撤离工作,制定地下人防空间有关防汛专项预案。
  18、人武部、驻崇部队:根据汛情的实际需要,组织队伍,担负起防汛抢险、堵口、复堤、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突击任务。
  19、崇明气象局:负责汛期天气监测和预报,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提供可靠气象信息。发布台风和暴雨预警信号后,加密天气观测次数,并根据县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将有关信息转发到各分指挥部,同时做好长兴、横沙两岛气象信息的发送、服务和风情、雨情的监测、统计、上报工作。
  20、崇明海事处:负责崇明海事处辖区内水上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和水上船舶的避风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做好水上搜救工作。
  21、崇明消防支队:在交通干道、要害部位、重点工厂、仓库、商店以及居民区发生大面积深度积水时,负责就近调动消防车排水。组织力量对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事故的重点单位和部位进行检查和排险,防止发生重大事故,及时扑救灾害引起的火灾。
  22、公安边防大队:负责一线大堤外作业人员的撤离和人员撤离后的现场治安工作。
  23、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全面负责辖区内的防汛防台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设施维修保养,组建抢险队伍,储备防汛物资。按照县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相关区域内人员的撤离转移和抢险救灾工作。
  24、人保崇明支公司:会同各代理单位及时做好受灾投保户财产的核实理赔工作。
  25、安信农保崇明支公司:及时做好农业和建房受灾投保户的核实理赔工作。
  26、崇明电力公司:做好防汛重点单位的电力检查工作,制定电力抢修专项预案,及时修复因灾受损的电力设施,确保电力正常供应。根据防汛工作需要,优先保障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及专业防汛单位的电力供应。
  27、崇明电信局:保证崇明、长兴、横沙三岛之间及崇明对外通讯畅通,确保汛期应急通讯系统能随时启用,同时负责监督、检查所辖电信设施设备的防汛安全,建立健全通讯网络和抢险专业队伍,确保防汛信息的及时传递。
  28、长兴镇政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县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长兴岛防汛工作。
  29、横沙乡政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县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横沙岛防汛工作。
  各成员单位除上述职责外,在汛情紧急时,均需承担突击性防汛救灾任务。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
  四、安全保障措施
  (一)一线海塘责任段划分和抢险物资储备
  根据防汛责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各自负责所在责任段海塘及港口、港汊、滩地上滞留人员和作业船舶的防汛安全。根据防汛物资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防汛物资采取县级储备和防汛重点单位自行储备的办法,确保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足额到位。(详见附件二“海塘岸线防汛责任段划分表”、附件三“海塘旱闸门防汛责任明细表”、附件四“防汛物资储备表”)
  (二)抢险队伍
  各乡镇负责辖区内防汛抢险队伍组建,重点单位、大型企业负责部门和厂区范围内防汛抢险队伍组建,水务、电力、房管、电信等部门负责专业抢险队伍组建。(详见附件五“防汛抢险队伍表”)
  五、应急响应
  本预案启动条件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标准,相对应的行动级别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其中一级响应为最紧急响应。(详见附件六“突发气象灾害预警等级表”)
  在二级、一级响应行动的人员撤离过程中,治安维护和医疗保障分别由公安局和卫生局负责,被撤离人员由责任单位负责提供留宿场所,其饮食供应一律由具体组织撤离的单位负责,所需经费由县防汛办公室核实后报县财政核拨。(撤离人员详见附表七“一线大堤外、圩区滞留人员撤离表”、附表八“危房简屋及居住人员表”、附表九“建设工地工棚及居住人员表”和附表十“水上作业人员表”)
  (一)四级响应(蓝色响应)
  1、四级响应标准
  (1)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2)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
  (3)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100户以下;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000亩以下;房屋倒塌5间以下;因汛死亡2人以下等)。
  2、四级响应行动
  台风、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防汛指挥部有关领导进入岗位,防汛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
  (2)气象部门要及时将台风路径、云团移动趋向等有关信息向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3)旅游部门要及时向景区内游客发布有关预警信息,控制进入景区游客数量。
  (4)崇明本岛水闸管理部门及时开闸预降内河水位至2.4—2.6米,长兴、横沙水闸管理部门要根据潮汛最大限度地降低内河水位。排水、市政、环卫等单位应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清扫道路进水口处的垃圾,做到排水畅通,化粪池预抽空防止粪水满溢,城区排涝泵站人员昼夜值班,开机预排预降水位。电力、通信、房屋等管理部门要加强电力、通信设施的防汛检查,加固危房,排除险情。地处低洼的有毒物品储存点和遇涝易损物资仓库,有关单位必须派专人值班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物资受涝或有毒物品外溢。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强本辖区河道、排涝设施的巡查,清除沟河内的阻水物,特别是农村低洼圩区有关乡镇和单位要做好小包围的检查,及时预降预排,确保河道、涵闸畅通和排涝泵完好。有地下工程设施的单位,应及时落实工程设施的防倒灌措施。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发布后,海塘管理部门要督促沿江单位关闭防汛闸门,海事和航管部门要督促航运单位做好船只的避风工作,绿化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路口、风口处树木的修剪和加固。
  (5)电视、广播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二)三级响应(黄色响应)
  1、三级响应标准
  (1)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2)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
  (3)崇明、长兴、横沙三岛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4)造成较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100户以上、300户以下;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000亩以上、1万亩以下;房屋倒塌5间以上,50间以下;因汛死亡3至5人等)。
  2、三级响应行动
  台风、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分指挥全部到位形成指挥体系。防汛办公室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防汛动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风情、潮情、雨情、水情。
  (2)各防汛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各类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车辆和物资,做好应对风、雨、雷灾害事故的各项准备。
  (3)水务、气象部门要加强水情、雨情、风情的测报工作,加大测报密度。
  (4)各水闸、涵闸、圩区、排涝泵站要做好预降预排工作。电力、自来水、燃气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要害设施的检查,确保安全运行。电信部门须保证崇明岛与长兴、横沙两岛间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卫星电话、高频电话至少一种保持畅通。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绿化市容、建设交通等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广告牌、霓虹灯、空调外挂机、行道树、危险房屋等检查,消除各类隐患。各乡镇和有关单位暂停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做好危棚简屋、工地临房、一线大堤外及水上作业等相关人员的撤离准备工作。
  (5)各乡镇及有关防汛责任单位要落实抢险队伍、抢险车辆和抢险物资,加强辖区内一线大堤、沿江涵闸、河道的巡查,清除防汛通道障碍物,清理河道内的各类阻水渔具和漂浮物,疏通横河锁口,保持水系畅通。
  (6)全县各级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驻崇部队进入经常性战备状态,防汛物资储备单位做好物资调用的各项准备工作。
  (7)旅游部门及时向景区内游客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并关闭可能危及游客安全的游览项目和区域。
  (8)水上客运部门及时发布船期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9)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防汛防台知识宣传。
  (三)二级响应(橙色响应)
  1、二级响应标准
  (1)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2)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
  (3)崇明、长兴、横沙三岛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4)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300户以上、1000户以下;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万亩以上,5万亩以下;房屋倒塌50间以上,150间以下;因汛死亡6至10人等)。
  2、二级响应行动
  台风、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总指挥、副总指挥、分指挥,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防汛指挥部按防汛指挥网络形成指挥体系,并利用会议、电视、广播等各种形式进行防汛动员。所有成员单位都必须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进入岗位,开展工作。
  (2)长兴、横沙两岛的乡(镇)政府按照独立的防汛指挥体系,乡(镇)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在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指挥本岛的防汛救灾工作。
  (3)水务局及所属工程管理单位有关人员要到岗值班,水情观测组、工情巡查组上岗工作,抢险技术指导组、防汛物资调配组、排涝除险组集结待命,进入临战状态。
  (4)城镇地区的下水道实行预抽空,水文部门加大测报密度,提供即时潮位数据。
  (5)物资储存单位要确保防汛物资储存点24小时值班,以及防汛物资的及时、足量发放和正常使用。
  (6)气象部门要严密观测气象变化,及时为防汛指挥部提供最新气象资料和预测预报,并派出专家到防汛指挥部当好领导的气象参谋。
  (7)建设交通部门要对各建筑工地的高架物进行检查,督促各类建设工地停止施工,并做好塔吊等设备的锁定和脚手架等的加固或拆除工作,公路清障等专业队伍上路巡查。
  (8)公安部门应组织警力,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内居住人口的撤离和转移工作,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9)电信部门做好应急通讯设备随时开赴救灾地点投入使用的准备。
  (10)各级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专业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驻崇部队做好相关准备并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11)旅游部门通知关闭所有室外景点,组织人员加强景点内滞留人员的巡查,并做好游客疏散、撤离和安置工作。
  (12)对危房中居住的人员实施转移,有垦区的乡镇特别要做好垦区内作业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
  (13)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长兴、横沙要将一线大堤外作业人员、滞留船民、危房居住人员和其他危险区域人员,按各自防汛预案确定的路线、地点和组织形式进行撤离,有关单位和部门全力予以支持、配合。具体方案由长兴、横沙防汛指挥部按本地区防汛预案组织实施。
  (四)一级响应(红色响应)
  1、一级响应标准
  (1)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2)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
  (3)崇明、长兴、横沙三岛主海塘决口。
  (4)造成特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1000户以上;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5万亩以上;房屋倒塌150间以上;因汛死亡10人以上等)
  2、一级响应行动
  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采取以下响应行动:
  (1)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各级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抢险指挥岗位,县政府将进行全民总动员,岛内所有单位的一切相关物资、设备听候征用。
  (2)各乡镇和各防汛责任单位按各自职责落实各项措施,按照上级的指令集结各类抢险队伍、准备各类抢险设备和物资,随时听候调动或征用。
  (3)全县各级各类抢险队伍进入战斗状态,驻崇部队做好相关准备,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4)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及有关单位根据上级决定,采取停课或其他专门性保护措施。
  (5)除直接关乎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视情决定是否停工、停产、停业。
  (6)沿江各乡镇及各类单位应及时组织力量,对所防范堤段进行定人、定点防守值班,并不间断地组织巡堤检查。各防汛责任单位领导要亲临现场督查,全力确保一线大堤不决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除险加固,并迅速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县防汛指挥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抢险方案,指导抢险。
  (7)建设交通、电力、电信、水务、公安等各类专业抢险队伍进岗到位,组织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任务。
  (8)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对一线大堤外滞留人员按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撤离。
  (9)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长兴、横沙两岛要动用一切手段按照各自防汛预案落实专人负责组织人员转移,实施抢险救灾,并随时报告险情、灾情。两岛的任何部门和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提供人员避险场所、抢险设备、救灾物资,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由于各类各等级预警信号的发布标准和各区域受影响的程度不同,加之预警信号升级时间较短,各单位在采取应对措施时,以提高一个响应等级准备为宜。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地区、危险作业场所中人员的防汛安全,制定切实有效的人员撤离和转移预案,安置被转移和撤离人员的场所必须安全可靠。各单位必须选择防风等级高,人员出入方便,有一定生活设施的建筑物作为转移和撤离人员的安置场所。各类人员转移、撤离应当在可能致灾前3小时实施完毕,若预报夜间致灾的,应当在当日18时前实施完毕。
  防汛防台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责任单位务必把防汛防台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头等大事来抓,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按照本预案要求,从各自具体情况出发,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防汛防台预案,同时还要进一步发扬通力协作的精神,依靠军民联防,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今年的防汛防台任务。

  附件:
  一、崇明县防汛指挥体系图;
  二、海塘岸线防汛责任段划分表;
  三、海塘旱闸门防汛责任明细表;
  四、防汛物资储备表;
  五、防汛抢险队伍表;
  六、突发气象灾害预警等级表;
  七、一线大堤外、圩区滞留人员撤离表;
  八、危房简屋及居住人员表;
  九、建设工地工棚及居住人员表;
  十、水上作业人员表;
  十一、长兴岛2012年防汛防台预案;
  十二、横沙岛2012年防汛防台预案。

崇明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