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1-09-26 00:00

  • 索引号:

    SYHA00201110031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门户网站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1-09-26

崇府发〔2011〕170号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现将《崇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崇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与《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卫生“十二五”规划,按照《崇明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实施期限为2011年至2013年。

  一、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一)目标任务

  实施包括国家九类21项在内的市十二类4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常住人口标准,将人均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至50元以上;实施国家、上海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本县第三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按要求保障经费;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为支撑,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预防控制体系;探索推广妇幼卫生保健新模式;加强学校卫生服务,实行“医教结合”。以技术储备为基础,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和技术方案,构建立体式、跨区域、多部门协调合作的应急医疗救治系统;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各部门分工协作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推进全民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

  (二)政策措施

  1、强化政府公共卫生工作的合力。切实加强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县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议事协商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做好沟通联系和数据共享,健全督查考评制度。探索公共卫生绩效评估工作,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和办法,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公共卫生经费投入。政府继续加大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公共卫生基本服务的投入,切实解决困难人群,包括外来人口的健康问题。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重点实施项目经费配备到位,管理到位。

  3、加强政策研究和建立长效机制。对重点传染病、各种输入性、不明原因生物学特性病原体引发的传染病、食品卫生、环境因素等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加强研究,制定相应政策。巩固前两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持续发展。

  4、加强学校卫生服务,实行“医教结合”。加强学校卫生保健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校园内急救知识和技能全员培训。通过加强运动、合理营养等干预措施,降低学生肥胖发生率。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干预和服务。加强因病缺勤缺课报告,完善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

  5、充分发挥建设健康县成员单位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优势,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社团组织和企业单位的力量,协同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利用人才、技术、资金在内的各类社会资源,强化社会参与机制,优化多元投入机制。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一)目标任务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本县城乡居民,参保(合)率达到90%以上。医保部门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达到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80%;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逐步达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均筹资水平。新农合参合人员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2011年分别达到80%、70%、50%和40%,2012年分别达到80%、70%、60%和50%;2011年下半年开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70%、50%,平均达到70%;落实新农合大病减贫补助政策,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落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时报销,从2012年起在本县探索推广社会保障卡就医“一卡通”结算办法。

发展补充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落实社会综合帮扶工作。

  (二)政策措施

  根据本县组建的医疗联合体性质、运行方式和管理体制等情况,探索研究医疗联合体的医保支付方法;完善补充医疗保障制度,推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互助基金、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和其他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

  相应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逐步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接轨。完善新农合“以奖代补”的财政投入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改变医疗救助模式,实施事后医疗救助向事中、事前救助转移;在住院救助的基础上,逐步开展门诊救助;简化医疗救助审批程序,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医疗救助费用;针对因病致贫“支出型”贫困人群,制定救助和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切实缓解其实际困难。

  三、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目标任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688种基本药物,中心村、一般村卫生室分别配备150、120种基本药物,均实施零差率销售;探索药品“监督检查、快速筛查、靶向抽样、目标检验”的抽查模式。

  (二)政策措施

  成立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立由临床、药学专业专家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组成的本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目录遴选专家组,根据市卫生局的要求,结合崇明实际,遴选本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目录;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使用本市688种基本药物范围内的药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工作,引导老百姓形成合理用药习惯;完善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加强对包括乡村医生在内的医务人员基本药物制度与合理用药的培训和考核;制定提高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的管理制度;药监局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严格执行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追溯管理;加强对药物的抽样抽查工作。

  四、努力提供便民惠民的基本医疗服务

  (一)完善医疗资源配置

  1、目标任务

  制定本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崇明县中心医院升级为三级医院;完成堡镇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实施庙镇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工作;配合做好江南造船厂职工医院迁建长兴岛工作;启动县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化改造、长兴镇圆沙地区新建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的规划论证工作;完成中医药服务社区达标建设工作。

  2、政策措施

  组织实施本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市医院评价中心的指导下,依托新华医院的学科、人才、技术、管理优势,落实创建三级医院引进、派遣高端人才相关政策,制定迎评工作时间节点表,推进本县三级医院的创建工作;按照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的标准,协调堡镇医院新院启用前若干问题,启动堡镇人民医院创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工作;推进庙镇人民医院转型为以康复、护理为特色的二级综合性医院,完成整体迁建各项准备工作,开工建设;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配合江南造船集团将江南造船厂职工医院迁建至长兴岛,并增加妇产科、儿科等专业;完成县精神卫生中心标准化改造、长兴镇圆沙地区新建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的规划论证工作;完成全县中医药服务社区达标建设工作。

  (二)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

  开展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

  1、目标任务

  组建以管理为纽带,以章程为规范,以技术、人员、流程、信息方面的业务整合为切入点的医疗服务联合体;探索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资源整合、市民就医和医疗保险支付等新模式。

  2、政策措施

  成立新华-崇明区域医疗联合体,组建医疗联合体理事会,召开理事会会议;组织开展医联体居民就医签约工作;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展电子病历工作,筹建放射、B超、心电图诊断中心,探索实施医联体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远程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开展医联体双向转诊工作;开展医联体专家下基层工作;实施社区医务人员三年轮训计划;实施医联体医保预付制。

  (三)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

  1、目标任务

  完善全科团队服务模式,探索家庭医生制;加强村级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完成225名乡村医生定向培养计划;完善社区卫生中心及村级卫生机构基本卫生服务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按照每人每年8元的标准,对乡村医生开展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考核补助。在新海、东平镇设置居委会卫生站点。

  2、政策措施

  完善全科团队服务模式,进一步明确规范全科团队的组成、职责及考核标准;建立完善团队服务公示制度;以健康教育、慢病防治、重残、老年人群服务为突破口,综合运用全科门诊、卫生服务站点、家庭病床等多种形式,进行疾病筛查、健康咨询、康复护理和就医指导。与特殊人群签订健康保健服务协议,提供相应的服务。

  以全科团队服务为基础,为社区一定数量的有需求居民实施签约式家庭医师制试点服务,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建设,开展疾病管理和健康管理;实施约定式、健康咨询,医疗服务指导等连续性、个性化的服务;探索家庭医师首诊、定点医疗及家庭医师负责的转诊服务。

  完善以“六位一体”服务项目、数量、质量、社会满意度为主要考核指标的评价机制,采取考核评估结果与医疗机构激励机制相结合的措施。卫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根据社区卫生工作特点,研究制订与之相适宜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及工资外收入补助办法,在保证服务项目、质量、数量及群众满意度的前提下,建立职工收入逐年增长机制。在完善“六位一体”功能的同时,落实措施,逐步实施“老年护理病房”退出机制。

  进一步加大乡村医生定向培养政策的宣传力度。县卫生局与财政局制订《对本县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助实施意见》,加强对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补助的主要依据。

  在新海、东平镇按照居委会布局设置卫生站点,落实站点乡村医生编制,开展社区卫生服务。

  五、加强公立医院机制建设

  (一)目标任务

  着重探索完善公立医院运行、补偿、监管机制。

  (二)政策措施

  运行机制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专业人员聘任制度,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办法和形式。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行不直接与医疗服务收入挂钩的医院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和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为基础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完善绩效考核体系,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补偿机制建设。完善政府投入机制,逐步实行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对符合本县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设施购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发展建设支出给予全额保障;对医疗卫生单位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二级及以上医院的运行经费,在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的基础上,根据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支出等情况,加强财政补偿。开展县传染病医院老年护理部整改工作,探索传染病医院分类管理办法,提高财力保障水平。

  监管机制建设。加强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基建项目规模和控制大型医用设备准入。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实施医疗机构“一户一档”、医务人员“一人一档”和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实施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专项督查工作,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支出监管。加强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制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实施办法。

  六、加强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

  (一)目标任务

  引进适用性人才300人左右,每千人医生超过2.1人(目前1.92,2015年全市目标2.5~2.8),护士2.3人(目前1.97,2015年全市目标3.0),三年内定向培养150名乡村医生。

  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引进和培养副主任职称及以上人才60名左右,达到应有数的55%左右。三级综合医院90%以上的临床医生学历达到本科以上,研究生学历达到25%左右;二级综合与专科医院临床医生本科以上学历从21.1%提升到25%左右;疾控技术和卫生监督人员本科以上学历从49%左右提升到60%左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7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目前62.7%);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65%左右(目前60.4%)。

  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综合和专科医院医护比达到1:1.5左右(目前1:1),全科医生占社区卫生中心临床医生总量50%。

  (二)政策措施

  一是制定人才吸引政策。适度放宽年龄、学历、户籍等方面的招聘条件;实行引进人才生活安置、家属安排、子女就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实行卫生人才安居工程,制定落实医务人员人才公寓配套政策,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集体宿舍;实行人才引进介绍奖励政策,鼓励广大医务工作者参与人才的引荐工作。

  二是实施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实施名医工作室制度、医学高级专业人才孵化计划,加快培养高素质的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实施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三年轮训计划、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培训计划,提高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专业素质,提升学历水平。

  三是实施人才激励计划。开展卫生系统优秀工作者评选和表彰活动;推行学科带头人、医疗骨干评选命名工作;实施在职自学和职称晋升奖励制度。

  四是实施人才管理计划。全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发挥岗位设置工作的积极导向作用;全面推进绩效工资制度,充分体现岗位性质与多劳多得原则;继续实施党政领导干部三年任期目标管理制度,增强领导的责任意识和目标意识,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管理水平。

  制订《崇明县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加强本县20个重点专科建设,并建立重点学科评估机制。积极申报新华医院崇明分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七、提高卫生信息化水平

  (一)目标任务

  建设区域性的数字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立医联体辅助诊断中心(放射诊断、心电图诊断、超声诊断中心);建立功能性技术平台:探索建立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预约诊疗、预约大型检查、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疑难病例讨论、继续教育等院际协作医疗服务;推进电子病历工作。

  (二)政策措施

  完成2个平台(区域卫生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交换共享协调平台)、3个体系(医疗卫生体系、社区卫生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成财务监管和绩效评估系统等网络工程标准化建设和软件开发。建成医疗健康数据中心、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系统。

  八、促进社会办医和现代医疗服务业健康发展

  (一)目标任务

  制订本县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社会资本在崇明本岛举办高端、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展老年护理等稀缺医疗专业服务市场。

  (二)政策措施

  组织开展本县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工作。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崇明稀缺的医疗专业和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在行业准入、机构建设、运营管理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促进医疗服务业发展。按照市卫生局有关非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申请等政策,试行医师多点执业,创造有利于人才流动的宽松政策环境。

  九、切实解决居民看病就医中的突出问题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方便居民就医;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规范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和自费医用材料的使用;改善院前急救和医院急诊服务。

  (二)政策措施

  加强医院门诊力量配置,副高以上专家每周门诊不少于两个半天,普通门诊由副高以上专家把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休日开设门诊;2011年新华医院崇明分院推行门诊预约诊疗,2012年推广到全县所有医院,新华医院崇明分院专家门诊预约率达到50%以上;鼓励、支持二级以上医院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执业活动;推行急救病人“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试点,二级医院50%以上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开展“三首”(首句使用礼貌用语、首句使用普通话、实行首诊负责制)、“四轻”(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动作轻)、“五个一”(多一点目光交流、多倾听一点、多沟通一点、说得通俗一点、多一点安慰性用语)活动;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药的慢病患者,可以开具2至4周处方用量;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检验报告查询服务;严禁“假出院”行为,保障群众合理的住院治疗需求;加强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控,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实施医保病人使用自费药品和自费医用材料事先告知制度;增加一线值班救护车数量;探索建立医疗救护员制度;规范医院急诊接诊流程;县级医院加强急诊人员配备,提高收治急诊病人的能力。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医改工作推进机制,贯彻落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统筹组织和协调推进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医改办,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具体负责医改工作的推进与落实;成立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合力。

  (二)加强人、财、物保障

  根据本县医改方案,认真落实各项卫生投入政策,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机制,完善补偿办法,切实保障改革所需的土地规划、财政配套资金、人力资源编制、人才公寓等。

  (三)加快落实便民惠民措施

  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华-崇明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探索新型医疗服务体系。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项试点工作,总结和积累经验,不断深入推进改革。

  (四)加强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广泛宣传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解答居民关心的问题,积极引导社会的合理预期,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让居民理解和支持改革,促进医患和谐;及时总结、宣传改革经验,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政策咨询

  • 咨询部门*

  • 手机号码*

  • 姓  名*

  • 邮  箱

  • 标  题*

  • 内  容*

  • *

    验证码
    点击播报验证码
  • 公开咨询内容

登录个人中心查看咨询回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