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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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6-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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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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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延续实施本县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的汇报;
  二、关于崇明土地发展有限公司与县土地储备中心一体化运作实施方案的汇报;
  三、关于本县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聘用的补充规定的汇报;
  四、关于给予2010年度本县247名公务员嘉奖和22名公务员记三等功以及给予16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大功奖励的汇报。
 
  4月7日,县长赵奇在县政府6号楼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副县长张国坤、杜松全、李志宏和县府办主任范洪耀出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袁佳平应邀参加会议。县府办各副主任,县监察局、政研室、新闻办、发展改革委、经委、建设交通委、国资委、编办、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崇明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县建设交通委关于延续实施本县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的汇报。
会  议明确:1、今年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计划为1500户。请县建设交通委会同县民政局和各乡镇,严格按照标准做好相关对象的核定工作,切实把这一民生工程抓实抓好。2、请县建设交通委从本县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抓好后评估工作,为下一步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打好基础。
 
 
  会议听取并同意县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崇明土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土发公司)与县土地储备中心一体化运作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认为,对县土发公司与县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整合,实行一体化运作,建立以县土发公司为载体的本县政府性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利用的新模式,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更好适应崇明开发建设的需要。
  会议明确:1、一体化运作后,县政府核定的县土地储备中心的职能由县土发公司履行。2、县土地储备中心事业单位建制继续保留,人员按企业岗位核定薪酬标准。企业在研究制定员工的薪酬标准时,要充分听取县国资委、编办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并进行合理的调整平衡。3、要加快建立本县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委员会,切实加强本县国有企业职工的考核管理,形成薪酬与业绩有机衔接的科学合理的考核管理机制。4、该方案向县委报告。
 
 
  会议听取并同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县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聘用的补充规定的汇报。
 
 
  会议听取并同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给予2010年度本县247名公务员嘉奖和22名公务员记三等功以及给予16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大功奖励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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